警察审讯了,八个人不说。 上面来了人,进行了审讯,那些人还是不说。 曹云便打电话给常亮,让他来一趟贵阳。 常亮悄悄的来了,对那八个人分别进行了审讯。 终于撬开了他们的嘴。 那八个人,是京城的大家族的家丁。 这个大家族,不是十大,排在十二与十三之间。 他们在香港得到了消息,说是李兆基服了一粒长寿延寿丹药,转死为生。 这个大家族的老爷子也不行了。 如果那老爷子一死,这家就没人撑住。 他们便关注了李家人的情况。 先是李兆基的儿孙去了梵净山的道观,后是李兆基去了道观,决定投资三十多亿,改造梵净山。 只要一分析,就知道,这其中必有问题。 李兆基从来没有去过贵周,更没有去梵净山。 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 很快,他们知道了李家老大在道观说的话。 还愿! 那就对了! 李兆基活了下来,肯定是得益于梵净山的道观,所以,他才让儿孙去还愿。而且他自己也去还了愿。 投三十多亿,对李兆基来说,也就是还愿了。 摸清楚了情况,这家人便派了八个人来到了梵净山。 本以为,八个人出手,肯定能拿到那丹药。 结果,碰到了会武功的道士。 最后,只得开枪了。 枪一响,就大发了。 这些人只能逃跑。 人生地不熟,哪能好逃的。 最后,便被抓了。 常亮向曹云汇报了情况。 曹云送走了常亮后,便考虑起来了。 不知道这个秘密还能藏多久。 如果外人发现了曹云四合院的三家与谭家的事。那么,他们就知道,不是李兆基的原因,而是曹云的原因了。 真正要是知道了曹云,那么,曹云的压力就很大了。 第二天,曹云飞回了京城。 他回家后,就去找了老爷子。 老爷子也将谭老爷子请来了。 两个老爷子,还有李文静的父母。加上曹云。 五个人坐在书房中,商量起这件事情来。 李文静的母亲说,“这个事情瞒不了多久的。我们三家,都有中警局的人守着,他们知道我们家的情况。” 谭老爷子说:“他们看到了,没有去说,那是保密原则,还有,只是好奇。” 曹云说,“那药,给外表,没有太大的改变,所以,他们看不出来什么,只是觉得,你们越活越精神了。这也是他们没有上报的原因。” 李老爷子说,“我的事,医生说有半年。也可以说,医生诊断错了。但是,一个躺在病床上的人,突然生龙活虎的打起了太极拳,那就说不过去了。还有,你与李兆基的关系,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只有几天活命的人,却活了几个月,并且跑去了梵净山。这说不过去。” 李文静的父亲说,“就是你去看了李兆基,他就活了下来,人们已经在怀疑你了。相信用不了多久,负责保护我们三家的中警局的人,会被人询问的。” 曹云说,“实在是没办法,我只能说出来了。” “不行!” 几个人同时说道。 “僧多粥少,那么僧人就会对我们下手了。” 这话很对。 什么党纪国法,在那些人的眼中,都没有一点作用。 为了抢先拿到丹药,他们肯定会出手。 退休的他们,虽然有中警局的人保护,但是,那力量很弱的。 毕竟在位与不在位,享受的待遇是不一样的。 曹云说,“对我们来说,只能这样做。不说的话,他们会出手,说了的话,他们也会出手。不如说了,上缴丹药,求得老领导的信任,最少,在他在位的后八年,我们可以得到重点保护。” “八年后呢?” 曹云的眼色严厉起来,“八年后,该我去对付他们了。” 现场一阵冷寂。 李老爷子说,“曹云考虑的对!我们没有实力去对付那些人,只能借助第一人了。有他的许诺,我们几家肯定没有问题。但是,他们会相信你吗。万一他们认为你上缴的丹药少了呢?” 曹云说:“我说多少,就是多少。” 谭老爷子问,“你还有多少粒?” “五粒。” 曹云炼制了十七粒,不包括那粒次品丹药。 拿出去了十二粒,包括给大黄的一粒。 大黄现在又生龙活虎了。 那叫声,又粗壮了起来。 现在,曹云的手上,还有五粒。 “我手上还有五粒丹药。” 谭晶看向曹云,说:“曹云,能不能给你大舅两粒。” 谭老爷子摆摆手,说,“不行,丹药少了,受用的人就少了。” 大家都点头。 五粒丹药,可以给五个有份量的人服用,他们能多活十年,那也能感恩曹云十年,变相地保护曹云十年。 谭晶的眼中,黯淡了下去。 曹云说,“妈,说不定过几年,我能再碰到那个道长呢?” 众人一听,精神又升了起来。 对呀,那道长既然能指点帮助曹云一次,说不定还能再见曹云的。 不然的话,他才不会去在乎曹云是生是死。 李老爷子点头,“那就上缴五粒。如果他们问的话,你就说给了我家两粒,老谭家两粒,李兆基一粒。一共十粒,用掉了五粒,剩下五粒。” 李文静父母的年龄,服了药,外表看不出什么。 曹云的父母与许菊花的父母,服了药,也看不出来什么。 只是李老爷子两口子,与谭老爷子两口子,有明显的变化。 大家统一了口径后,曹云便给老领导打了一个电话。 “老领导,我有事要向你汇报。” 两个小时后,一辆车子来了,接上了曹云,去了大红门。 老领导问,“贵周那边如何?” 曹云将贵周的发展情况,向老领导作了详细地汇报。 老领导点头说,“能让贵周的人们,从憎恨你,变到处处维护你,你已经做的很好了,相信三年之后,贵周就会大变样了,不是人人害怕的烟漳之地,而是人人爱去的旅游胜地。” 曹云说:“这一切,得于老领导与大红门的支持。” 老领导已经习惯了曹云的拍马屁,笑了笑,就不再说什么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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