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快乐!祝大家:老人家一天一瓶红牛!中年人一天一瓶茅台,年轻人一天一瓶拉菲!小孩子一天一瓶快乐柠檬!女人一天一个木瓜!男人一天一份牛编!” “对!” “那是一个祸害,要是让人知道了他与你家的关系,对你的前途会有影响。” 这话不假。 国安的人员的身份,都是高度保密的。 他们在外面,都有不同的掩饰身份,各样职业都有。 就是便于工作,不让外人发现。 只要被发现,顺藤摸瓜,就会给组织带来危险。 但是,常亮不但让人知道了自己的身份,而且,还让敌人利用,给组织带来了损失。 这可是重大过错! 轻的话,调出国安,重的话,就要受到法纪制裁。 “那队长的意思?” “你通知伍子文,让他安排人,杀了那个刘得华!” 这个事情,常亮不能出手,他的手下,更不能出手。 只有让外人出手,就不会留下线索来。 曹云这样,是违反纪律的。 但是,为了常亮,他必须这样做。 要知道,在这个世界,能称的上生死兄弟的人,也就常亮与伍子文。 他相信,伍子文知道了,毫不犹豫去做! “队长,敌人会不会怀疑?” 曹云笑着说,“那人不是有心脏病吗?一个心肌梗死的人,谁会怀疑?” 常亮点头,刘得华有心脏病,这是医院有诊断的。 要让一个心脏病人快点死,办法多着。一口酒,一口药,一块食物,都可以让他快速地死去。 曹云继续说道:“还有那个敌特,也不能留,这一切都是他布局的,他也得死。” “那上面会怀疑的。” 这就有点难了。 那可是日特,你一动,就会被不少的单位发现。 只要他一反抗,你再杀人,别人怎么看? 杀人灭口吗? 曹云不在意地说,“一个宣告已经死去的人,就让他真正的死去吧。” 常亮大吃一惊。“队长,你的意思是?” “你猜到了一点!这个头目,就是之前服毒自杀的李博。” “那个李博不是进行了医检了吗?” 曹云问:“你凭什么医检?是指纹?是血型?还是dna?还是他的尸体特征?一个在我们手上没有底案的人,你如何去确定他就是李博?” 常亮一下子明白了过来。“那个死尸,只是一个替代品!真正的李博,躲在暗处,继续同我们玩捉迷藏。” 常亮想到了一件事,“队长,按这样说,那个刘智有很大的问题。” 曹云点头,说,“他现在在接受审查,也活动不了。只要审查一结束,他肯定会活动,你可以提前安排几个人,死死地盯住他。等待着他露出马脚来。” “是!交给我了!我一定要将他绳之以法。” 常亮的心中正火着呢? 就是那个家伙的原因,让自己背了这大的包袱。 我抓到了你后,先让你尝尝常家拳的厉害。 再说,抓到了那人,那自己的过就能弥补一些了。 曹云知道这一些,得幸于上一世的资料。 那件事,整个华国的人都知道。 第二天,唐小豹来到了那个警戒森严的地方。 他对守在门口的人说,“麻烦你通报沈公子一声,就说唐小豹来感谢公子。” 门口的人进去通报。 里面传来了争吵声。 “这里是秘密的地方,不允许外人进入的。你说再多,我也不会同意他进来。”biqubao.com “你不让他进来是吧?那行,我出去见他。” 声音过后,出来了一个人。 正是沈公子。 唐小豹忙上前,说,“昨天我醉了,出了洋相。多谢公子帮忙。我来还钱给你。” “还什么钱?你就请回我吃一餐就行。” “那好,我们就去吃谭鱼头吧。” “好,就去谭鱼头。你等一等,我去同他们说一声。” 在唐小豹说出谭鱼头的时候,石五贯就知道了,对方还在摸自己的底。 上一回,你不是在谭鱼头出了洋相吗? 那么,我们再去,看你是不是那个人。 看有没有那回事? 石五贯在外面商量的时候,屋内的人便将他们的对话告诉了常亮。 常亮与曹云在一起。 曹云说,“看来,敌人怀疑你的那个电话的可靠性。你马上去谭鱼头,安排好那边的事,要做的逼真。” “请放心,我保证布置好。” 常亮带着人,去了谭鱼头。 这边的沈公子在屋内忙着打扮。 等他出来时,已经是半个小时了。 那边的通知过来了,说已经准备好了。 这边的人才动身去谭鱼头。 在村口的一间院子内,停着三辆车,连唐小豹一起,八个人乘着三台车子,来到了谭鱼头。 谭鱼头的核心产品--"谭鱼头火锅",以其"辣而不燥、鲜而不腥、入口窜香、回味悠长"的独特风味享誉海内外。 1998年6月谭鱼头走出四川,在全国各地开设连锁店,以平均每年300%的速度飞速发展,在成都、北京、上海、广州、台湾、香港等全国五十余个大中城市拥有100余家连锁店,国内大中城市的占有率达92%。 不过,这家公司,在曹云穿越前,就倒了。 老板与风投对赌,欠下了三千亿,从而,谭鱼头走向了没落。 不得不说,这家的鱼火锅,做的真的很好吃。 三台车子停到了谭鱼头,唐小豹慢着才下车。 他要看看,这个沈公子的表现。 只见那个沈公子对着迎在门口的一个三十岁的女人说:“谭老板,你是不想让我进门吗?” 那个谭老板马上笑着说,“你是我们最尊贵的客人,我是专门到门口来接沈公子的。沈公子请。” 沈公子喊了车上的唐小豹:“快下来呀!” 唐小豹马上从车上下来,跟在沈公子的后面,走进了店内。 一排的女服务员,站在门口喊道,“欢迎光临!” 喊完后,一个女孩忍不住笑出声来。 沈公子停下脚步,来到了那个女孩的面前。“小娟娟,你笑什么?” 小娟的女孩忙说,“沈公子好酒量,我是很羡慕。” 沈公子说,“你是笑我发了酒疯吧。” 谭经理忙说,“那里,那是沈公子的真情感,男子汉大丈夫,上马杀敌为国,下马酒醉沙场。” 沈公子高兴地说,“这话我爱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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