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 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产生并购行为最基本的动机就是寻求企业的发展。寻求扩张的企业面临着内部扩张和通过并购发展两种选择。 内部扩张可能是一个缓慢而不确定的过程,通过并购发展则要迅速得多,尽管它会带来自身的不确定性。 并购的形式有几个。 1、兼并(公司合并): 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即两种不同事物,因故合并成一体。 2、收购: 收购,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对该企业的控制权。 这又分为资产收购和股权收购。 听完曹云对并购的认识后,校长点点头。 “目前,全球的并购风,卷到了我国。我国正在申请加入世贸组织。这就让一些人,认为有了可乘之机。他们盯上了我国的重要企业。” 曹云问,“是什么企业被盯上了?” “东北炼钢厂。”biqubao.com 曹云马上记起来了,东北炼钢厂,一个上市的公司。而且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 校长继续说了下去。 外国的公司,之所以对东北炼钢厂下手,就是看中了该厂的一项技术。 超级钢技术。 我国的微晶钢(超级钢)居于世界领先地位。 超级钢的特点是:低成本、高强韧性、环境友好、节省合金元素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被视为钢铁领域的一次重大革命。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唯一实现超级钢的工业化生产的国家,其他国家的超级钢尚未走出实验室。预计十年后,我国高强度钢筋产量比例将达到80%。其中三分之一按照超级钢的思路组织生产,其产量将超过3000万吨。 超级钢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过去依靠添加微合金元素来改善性能的船板钢、桥梁钢、容器板等,均可通过细化晶粒来提高强度,改善韧性,提高使用性能。 超级钢开发成功,已经对我国钢材品种更新换代产生重要影响,具备超级钢特征的低成本、高性能、细晶粒新一代钢种系列,已经开始逐渐取代陈旧的钢号标准。 超级钢作为里程碑式的标志,载入了我国钢铁产品开发的史册。 这个超级钢,目前正在试制阶段。 然而,消息就被外国人知道了。 原来是一个高级工程师,在美国的技术交流会上。被大洋马拉下了水。 下了水后,那大洋马就来到了东北。 两人的关系,发展的一塌糊涂。 这个时候,那个工程师,便在大洋马的追问下,说出了超级钢的事。 其实,在这之前,美方的人就知道了华国在研制超级钢。 他们派人几次想打入东北钢厂,一直没成功。 这一回,工程师的被拉下水后,美国人就威胁加利诱。 答应在美国给他一栋别墅。 答应让他的家人移民美国。 答应给他五百万美元。 三个答应,让这个工师师忘了祖国,忘了誓言。 他便告诉美国人,超级钢是国家的重点工程。 如果成功了,那么,国家会严加控制的。 如果想拿到这个一技术,是比较难的。 就是工程师,他也只知道他负责的那块的技术资料,还不允许带出来。 就在美国人头痛的时候,工程师说了一个主意。 那就是,提前收购东北炼钢厂。 将厂子收购过来了,那么,这个正在研究的技术,自然就到了美国人的手上。 我是老板,工厂的所有一切,都是我的。 工程师说,“这个时候,是收购的最好时机。因为超级钢没出来,上面的人不清楚,不重视。” 得到了工程师的指点后,美国人便开始对东北钢厂进行吸筹。 到现在,已经吸筹了百分之十七。 这时候,港股还没有百分之五以上要公示的要求,也没有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七的规定。 再加上,他们用了五十个账户来吸筹。 每个账户持百分之二,就可以不申报,拿到百分之一百的筹码。 所以,美国人的暗中吸筹,没有人知道。 这个情报,还是我国的情报人员从国外发出来的。 知道了这个情况后,国家马上了解了这个情况。 也猜到了外国人的想法。 但是,已经不能阻止了。 如果阻止,那么,你就被人攻击,从而影响到加入世贸的步伐。 将技术转走? 人家会说,你在大并购的过程中,用了屏蔽保护措施。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校长想到了曹云。 校长说,“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也不管过程。我只有一个要求,必须光明正大地让这个技术不能落到外国人的手上。并且不影响我国加入世贸的进程。” 曹云站了起来,“是!” 由于要执行任务,曹云的学习就中止了。 不过,他的毕业证书照发! 没学习,能毕业,这是大好事。 曹云同两个好友告别后,便离开了党校。 这事,还得去香港做事,所以,曹云要去香港。 李文静便带着儿子,随曹云回到了香港。 这一次的事,曹云不想让翠华他们参与。 其他的人也不参与,需要保密。 他想到了一个人,那就是李兆基。 到香港后,曹云找到了李兆基。 曹云说,“我有一个项目,如果成了,利润翻倍,如果亏了,资产减半。你愿意进来吗?” 李兆基点头,“做生意哪有不亏的。我愿意!就是亏了,也无所谓,之前跟着你,赚的钱够多了。就当回吐一些出去。” 曹云十分高兴,这才将情况告诉了李兆基, 李兆基听完后,这才知道,曹云为什么要找上自己。 这个项目,也只有自己出面,才不会被人怀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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