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在家休息了半个月,从香港飞到了京城。 李老爷子告诉曹云,他下一站去的地方,就是安徽亳州。 曹云一愣。 毫州? 别的地方,曹云印象不会很深的。 但是毫州,那是必须深的。 前一世,曹云寻根,来到了毫州。 在毫州,待了半个多月。 所以,他对那地方很熟悉。 毫州,是一个历史名城,也是出名人的地方。 曹操、华佗、李绅、老子等。 曹操,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奠基人。曹操曾担任东汉丞相,后加封魏王,奠定了曹魏立国的基础。去世后谥号为武王。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庙号太祖。 华佗,名旉,字元化,汉末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东汉末医学家,与董奉、张仲景并称为“建安三神医”。华佗被后人称为“外科圣手”、“外科鼻祖”。被后人多用神医华佗称呼他,又以“华佗再世”、“元化重生”称誉有杰出医术的医师。 李绅,字公垂,祖籍亳州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唐朝宰相、诗人。青年时目睹农民终日劳作而不得温饱,以同情和愤慨的心情,写出《悯农二首》,流传甚广,千古传诵,被誉为悯农诗人。 老子,中国春秋时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他把宇宙万物的本体看做“道”,认为它是超越时空静止不动的实体,是产生整个物质世界的总根源。他在观察社会和自然变化时,又具有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认为一切事物都存在于正反两方面的对立之中,它们互相依存,互相转化。政治上他主张“无为”,企图缓和尖锐的社会矛盾,回到“小国寡民”的幻境之中。老子的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毫州,现在,是一个副地级城市。 最近,大红门决定,提高毫州的级别,让它成为正地级市。 于是,大红门考虑起毫州的党政负责人的人选。biqubao.com 新设市,考虑必须慎重。 本来,曹云是要派去广西,任一个地级市的市长。 但在这个会上,出现了变化。 一位毫州出身,也是姓曹的大红门首长,提出将曹云派去毫州任市委书记。 如果是去别的地级市任一把手,反对的人肯定很多。 但是,毫州就不同了。 它就下辖一个区,三个县。是小的地级市。 二来,毫州穷啊!正厅级的干部,都不愿去那里。 三,是那位大红门首长的提名。 所以,这个提议便通过了。 听了老爷子的讲述,曹云反而说,“爷爷,我没意见,虽说我原来是正厅级,那也只是一个括号。其实就是一个副厅级的干部。这一回,能去毫州,正厅实权了,还是一把手,很不错了。” 老爷子说,“你有这样的想法就好。不过,你要努力啊!老首长提名你,你要是在毫州干不出成绩来,不能让毫州变好,那么,他第一个就不会放过你。” “我晓得!” 第三天,曹云去了中组部。 前前后后,曹云来了三次中组部。 换别的干部,一生都没有一次。 轻车熟路,曹云又来到了干部二司。 司长还是那个熟悉的司长。 看到曹云后,司长说,“你爬的太快了!下一次来,你别找我,直接去干部一司。” 干部一司是负责省部级的干部。 曹云马上说,“领导,你别吹我。给你一吹,我会从这楼上上天的。” 司长笑了,他也觉得曹云不错。 人家现在的一切,都是凭能力干出来的。 之后,司长严肃起来,代表组织,同曹云谈了话。 毫州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 曹云表示感谢,保证服从组织的安排,全力以赴,做好毫州的工作。 不过,曹云求着司长,给想了办法,将他在潜江的秘书调来毫州。 那秘书现在是副处级。提一级调过来,就是正处级了。 关键是,那秘书是安徽人。 他来的话,能帮曹云做很多的事。 司长答应了,便打了几个电话,将这事给解决了。 回到了家中,曹云给秘书鹿泉打了一个电话。 将调他回安徽的事说了。 鹿泉高兴地不知如何感谢。 他当初说了一个女朋友,是荆州人。 于是,鹿泉跟着来到了湖北。 结果是,女友分到了荆州,他分到了潜江。 后来,女人变了心,同他拜拜了。 所以,他一门心想调回安徽。 这一回,曹云终于帮他了了心愿。 曹云让鹿泉买一百斤的小龙虾,带到京城来。 鹿泉却带来了两百斤。看他那像农民工的样子,曹云点点头。 曹云让鹿泉先去毫州,了解当地的一些情况。 不要表露身份,暗中摸情况就行。 鹿泉走后,曹云便给中组部送去了一百斤小龙虾。 由二司司长去分配的 多出的一百斤小龙虾,被丈母娘拿去送关系户了。 李文虎埋怨,他才吃两斤就没了。 这将来,要吃小龙虾,就没那方便了。 曹云告诉李文虎,毫州也有小龙虾。 这话一说,李文虎就来了兴趣。 “姐夫,要不我去毫州收小龙虾?” 丈母娘拍了李文虎一下。“别想歪了,你爸说了,下个月,你去江苏的苏州市挂职。” 李文虎一下子瘫坐在沙发上。 这一下去,就是马头套上了笼子了。 给香港那边的父母打了电话,也告诉了李文静与许菊花。 李文静的小孩已经三个多月了。也是一个儿子。 曹国伟又拿走了取名权,给小儿子取名,曹成虎。 成龙成虎! 这是多想孙儿有大出息啊! 曹云想反对,认为太俗。 但是,反对无效。 在家中,许菊花,李文静,还有老妈,都是支持老爸的。 少数服从多数! 上一次,李文静生产,曹云回去待了二十天。加上春节在香港度过,所以,曹云在家待了不少的时间。 这一回调动,曹云又在家待了十五天。 短期内,曹云是不会再回香港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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