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冲到了11460才缓了下来。 曹云感到,那庄家要离开了。 这就是一个大一点的庄,应该是短庄,赚了五个点,他就会撤走。 五个点不少了。 一比一百的杠杆,算起来,就是赚了五倍。 如果是一比三十的杠杆,就是赚了一点五倍。 这时候不走,等着被大佬吞了自己不成? 又到了结账的时候。 许菊花,买进的点位是10811点, 平仓的点数是11511点, 每手赚了700点,也就是1400美元。 她一共买了两百万手。赚了28亿美元。 也就是168亿华币。 李文静,买进的点位是10815点, 平仓的点数是11519点, 每手赚了704点,也就是1408美元。 她一共买了四百万手。赚了56亿美元。 也就是336亿华币。 也就是说,这一波的操作,曹云赚了五百亿。 曹云在吃饭后,说了两个决定。 “我准备将花的父母与弟弟一家接到香港来。他们在玉屏不安全。” 李文静第一个表态,“我同意!花的家人很重要。” 曹国伟与王芳,都同意了。 这件事情,就这样定下来。 曹云会派几个安保人员去玉屏,负责接他们过来。 至于那入港手续,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进来了就能拿居民证的。 曹云接着说了第二件事。 “我准备给文静家二十亿。” 这回,许菊花率先举手。 曹国伟与王芳,都没有意见。 这笔钱,公开地给,要经过纪委知道。 不然的话,那多钱,会有人找麻烦的。 开完会,许菊花便给家中的人打了电话,通知了他的。 她家的人,盼这事盼了一年多了。 现在实现了,很高兴。 许菊花吩咐家中的人,“不要让任何人知道,那样对云哥不利。你们就不要带任何东西,将门一锁,就随来接你们的人走。” “知道,我们不会给曹书记惹麻烦的。” 而李文静这边,通知了家人后,家人反应平淡。 李爷爷说,“我要那多的钱干嘛?” 李爷爷的生活全是国家供给的,他除了喝红酒外,就没有花钱的地方。 只有李文静的弟弟说:“给我呀!再多,我也用的完!” 这话一说,李文静的弟弟就被限制了。 每个月只发一万块的零花钱! 如果再叫,就按百分之五缩减。 做了那两笔生意后,曹云的资产快达到一千亿了。 之后,他没有再操作。 人是需要钱。 但钱是辅助物。 如果整天只想着赚钱,那么,人就成为了次位,让钱占了主位。 当钱占了主位,那人就是钱奴了! 有些人,一生中,只想赚钱,舍不得花。 到了老死后,钱在的,人却死了! 像这样的生活,那不叫人生,那叫钱生! 曹云不会让金钱左右自己的。 趁着许菊花父母来的机会。曹云在山顶买了四栋大别墅。 每栋售价是五亿。一共花了二十亿。 四栋别墅,曹家一栋,李家一栋,许家一栋,还有一栋是安保人员住的。 听说曹云买了山顶的别墅,翠华他们四家,也都在山顶买了别墅。 他们现在的身家,都是七八十亿,不差钱。 李兆基也买了一栋,赌王也买了一栋。 这样,大家住在一起,热闹多了。 最后,李兆基挑了一些信的过的安保人员,负责别墅外围的安全。 这样一来,就没有问题了。 五天后,许菊花的家人住进了别墅中。 他们都不相信,这是真实的。 曹云与许菊花的弟弟许飞谈了一次。 许飞说,他想做个生意。 曹云说,“你会做什么?” 想了半天,许飞说,我开客栈。 许菊花说,“你一口的贵州话,开店没人进来入住的。” 许飞失落地说,“那我就开餐馆。” 许菊花又打击他:“香港人不吃辣的菜。” 这回,许飞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姐夫,那我回玉屏去。” 曹云说,“爸妈都在香港,你去玉屏干什么?” “那怎么办?我什么都不会啊!” 曹云早就替他想到了一个生意。 “你就开一个鹅肉粉店。” 许家姐弟马上兴奋了。 做鹅肉粉,那是许飞的拿手好戏。 当然,最好的师傅还是许老师傅。 于是,曹云在半山的那个市场,买下了一个小楼。 上下两层,前面宽敞。后面还有一排小屋,可以供店员住。 这个店的位置不错,价格也不错,一千万。 曹云二话不说,买了下来。过户的名字,写的是许飞。 为了这事,许飞回家哭了。 姐夫对我太好了! 十天后,许飞的鹅肉粉店开张了。 翠华弄来了一百多个花篮。吸引了很多人的注意。 鸡鸭鹅在广东和香港是团灭的。至少白斩鸡和烧鸭,是广东和香港的门面菜式之二。 香港人的鹅吃的少,只是因为鹅少,鹅贵。 许飞的店开张,翠华他们来了。 那几个人,去过玉屏,知道鹅肉粉好吃。 所以,就带了一大帮的人进了店。 李兆基也带了二十人来捧场。 大家就是一个意思,开门必来,不一定吃东西! 可是,进来后,他们看到翠华那边的十几个人,吃的是满头大汗。 再看那碗中,就只剩汤了。 汤也不放过,要喝! 李兆基说,“翠花,做过了!表演一下就行了!你这头上擦的水也太多了。” 翠华翻着白眼,“你没有吃过鹅肉粉,吃了后,你也会头上出水了,” 李兆基不信,喊道,“小飞,给我来一碗!” 许飞应了后,过了一会儿,他老婆端了一个大碗出来。 李兆基说,“我吃不了这多!” 许飞出来了,“吃不了放着。” 李兆基拿起汤匙,勺了一匙汤,放进了口中。 这一口汤,马上就征服了他的胃。 一连三口汤,李兆基才满足地去夹了一块鹅肉,放进口中, 这一放,不得了了。 李兆基就没有再停下来。 等到吃的差不多了,一看,大碗中,就剩下一点汤了。 李兆基擦了擦头上的汗,大喊一声,“天下美味鹅肉粉!” 这一喊,就给店子做了招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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