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财养官:我靠炒股升官发财_第160章 毛脚女婿上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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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下的还有六瓶拉菲古堡的大拉菲。
  大拉菲其实就是真正意义上的拉菲红酒,是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生产的正宗拉菲红酒。
  但由于拉菲红酒作为一款纯手工制作的传统红酒,它在生产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品质稍次的酒,这批品质不太完美的红酒也是同处于拉菲酒庄,所以为了方便区分,人们便将它们通俗化称真正的拉菲为大拉菲,品质稍次的为小拉菲,也被称为拉菲的副牌酒。
  大拉菲属于需要珍藏很久才会好喝的酒,类似于普洱茶一样,如果年纪太轻反而显得有些苦涩,适合经济能力比较高和稳定的人收藏饮用。
  小拉菲则比大拉菲更平易近人多了,非常适合需要大量红酒的宴会,即使是年份较新,由于梅洛葡萄的比例占得多,它的口感会比较柔润和平和,反而更适合初品红酒的人。
  李爷爷参加革命前,是一个文化人。
  曾经在法国留学。留法的人,喝不到老白干,只能喝红酒了,
  所以,他最喜欢的是拉菲。当然,大拉菲是首选。
  李文静说,爷爷年龄大了,保健医生说,不能喝白酒。
  每天喝一小杯红酒,对身体有好处。
  曹云说,“以后,爷爷的红酒我包了!”
  李文静的两眼笑成了一条线,“说定了!不许反悔!”
  “不反悔!”
  这对话一结束,两人的关系又进了一步。
  上了车后,曹云问,“又带我去哪?”
  “电视台!我妈要见你!”
  从李文静的介绍中,曹云知道,最先同意女儿同曹云来往的是李文静的妈妈谭晶。
  她妈妈同意了,她爸爸也只能同意。
  这么一说,你就知道,她爸的地位堪忧。
  李文静的外公也是一位大员,但是,他是军队上的。
  所以,李文静的妈妈,有着军人的风格。
  到了电视台,曹云跟在李文静的后面,来到了一间办公室。
  敲了门后,屋内有人说,“进来!”
  李文静推开门,说,“妈,我带曹云来了!”
  屋内的办公室后,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
  岁月没有在她的身上留下痕迹。
  曹云忙上前行礼:“阿姨好!”
  李文静过来,将曹云手上的礼物拿去了旁边的大柜子。
  谭晶看着礼物说,“在王府井买的?”
  曹云说,“下一次,我在香港买。”
  谭晶点头,让曹云坐下。
  看了曹云一眼,谭晶说,“你在香港干的不错!”
  曹云谦虚的说,“运气好!”
  谭晶说,“运气之说,是靠不住的,实力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你不精通那些知识,知道那一道道的坎的危险,你也走不到现在。”
  曹云点头,“那些外资,都是金融市场上的滚刀肉,个个经验丰富。如果不小心,就会中了他们的招!”
  “金融战场,也是战场!”
  说了五分钟后,谭昌说:“你已经是正处了,按照组织规定,正处以上的干部,必须解决个人问题!否则,很难提升的。你有什么想法?”
  曹云看向李文静,看到她的脸红红的。便说,“我没问题!”
  谭晶就是等曹云的这一句话。
  “那好!我知道凤凰县离不开你,那就给你一年的时间。一年后,你就回京城来,在部委上班。就与静儿办了婚事。”
  曹云应了,“是!但是,我喜欢在基层做实事!”
  “在京城干两三年,然后提上一级,副厅级下去,担任地区的常委,那样,你就有了地方与部委的工作经验。组织上使用你,也就重视多了。”
  这路,都让人给安排好了。
  曹云只得答应下来。
  谭晶说的对,部委的工作经验,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总共谈了一个小时。
  谭晶没有说许菊花的事!
  如果她要是反感的话,那么就会提出来的。
  看来,这事算揭过去了。
  从电视台出来,曹云便回去了酒店。
  李文静晚上有一个电视节目。
  曹云想了想,便去了南锣鼓巷。
  南锣鼓巷是一条胡同,位于北京中轴线东侧的交道口地区,北起鼓楼东大街,南至平安大街,宽8米,全长787米,与元大都同期建成。是北京最古老的街区之一,至今已有740多年的历史。
  因其地势中间高、南北低,如一驼背人,故名罗锅巷。到了清朝,乾隆十五年(1750年)绘制的《京城全图》改称南锣鼓巷。
  南锣鼓巷地处北京的市中心,是一条集小资情调和老北京韵味为一体的胡同,也是北京的时尚地标之一。
  这里汇集了很多文艺的特色小店,还有种类众多的小吃,年轻人尤其是文艺青年,往往会把这里当做游玩北京的必选去处。
  南锣鼓巷的美食比较出名有文宇奶酪店,原味奶酪、双皮奶和酸梅汤是它的特色,永远排长队。过客和咂摸都有创意十足的风味披萨,过客的羊肉串披萨,咂摸的宫保鸡丁披萨、北京烤鸭披萨都很棒。这儿没玉米汁儿卖的偏偏就是浓浓的玉米汁。
  曹云到一个地方,最先想到的就是吃。
  所以,他才来南锣鼓巷。吃了各种京城的小吃。
  吃饱喝足后,自然要逛逛特色小店消化消化。
  有些店光看名字就觉得新奇有趣,比如卖衣服的叫肚脐眼。
  意思就是,只要盖住了肚脐眼就行。
  卖丅恤的店,叫创可贴8。
  你怎么不叫创可贴4?
  卖“羊肉串披萨”和“宫爆鸡丁披萨”的叫“过客”。
  这好理解,他那店的生意,没有回头客!
  一个日式烤肉店——招牌上不规则的字很容易看作“烧人肉”。
  行走在南锣鼓巷,曹云庆幸北京在城市化的浮华绚丽后,仍旧名正言顺地保存了类似街区,将京味风格的元素一点点舒展开来。
  这一晚上,曹云感到很快活。
  他还进了不少的店,如只接待单眼皮、双眼皮免进的“单眼皮”酒吧;全北京最小的“12平米”酒吧;写满文革标语的“兴穆手工”……
  在“12平米”酒吧,曹云见到四个中年人在喝酒。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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