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地通过了关口,曹云一行十人,到达了香港。 来到了免费商店,大家坐在休息的椅子上。 常亮出去了一趟,过了五分钟后回来。 坐在了曹云的身边,常亮说,“已经与香港的同事接上了头。这边的人,不知道我们要来。” 曹云点头,问,“住的地方如何安排?” “按照你的要求,我们在香港中银的旁边,租了一栋三层小楼。手续已经办好了,我们住进去就行。” 曹云说,“那就去那里。等一下,你们三个人也去买些烟酒。” “队长,” 曹云说,“我们是什么人?是从内地来香港的人,没见过世面,在免费店内,看到那么多的便宜东西,不买?那就会让人注意的。” 说着,曹云的手拿过了常亮的皮包,拉开了拉链。 仿佛是在看皮包内的东西,其实,是将十张五百元的港币放了进去。 曹云交待道,“我在你的皮包内放了五千港币。你分给他俩,大家去买一些东西,大包小包,这才像是来港的内地人。” 说完,曹云与翠华他们都去买东西了。 翠嫂买的是首饰,其他的人买的都是手表啊,烟酒啊! 康德买了一条大金链,当场挂在脖子上。 常亮他们每人也买了上千元的东西。 大包小包地,众人出来,要了三辆的士,直接去了那个已经租下来的三层楼房。 在他们下车后,楼内出来了一个人。 这人向常亮点点头,便将大家迎进去了。 本来,曹云是准备住酒店的。 但是一想,不能住酒店。 你十个人,长住在酒店,为了什么? 如果是来旅游的人,最多七天就得离开香港。 所以,曹云决定,租一栋楼下来。 这个时候,香港的楼房很多。 香港回归后,不少的“英国的儿子”都离开了香港,去了英国或其他的英属殖民地。 这样一来,他们的房屋,就留在了香港。 这栋三层楼,原本是一个香港人的物业。 他离开后,半价卖了楼。 买了楼后,新的房东将楼房装修的很漂亮。各种先进的设施都配上了, 空置了两个多月,碰上了曹云一行,便全租了。 别说是三层楼,就是五层楼,也得全租下。 曹云他们住的地方,肯定不能有其他的人存在。 曹云带着大家从楼下到楼上全看了一遍,大家都很满意。 曹云决定,三楼,作为十个人的住宿的房间。 二楼,作为工作室与操作室。 右边的半边楼,布置了三个办公室,一小两大。 有人过来,看到办公室,就会知道,这是一个商业公司。 在香港,租金很贵的。往往一个公司,就只有两三间办公室。甚至有的小公司,就是一间办公室。老板与员工共用一个办公室。 左边的半边楼,是操作室所在。不准外人进入。 这边,有一个大操作室,里面空间很大。可以摆放十部电脑。m.biqubao.com 还可以放一些办公设备。 翠嫂说,在这里,摆两个大沙发组合。 就是两大四小。 这样的话,中间的大茶几上,就可以泡茶,大家围坐着说话也方便。 曹云让田野去商店购买所有的用具。 特别是每个房间的家具用品。 这些开支,都由曹云暂出。赚了钱后,再补上去。 在香港,只要你有钱,什么都能买到。 只用了一下午的时间,就布置好了所有的住房与办公室。 刚好左边五十米处,有一个酒楼。 曹云就带着大家去吃饭。 来香港的第一餐,就是曹云付的账。 晚上,曹云给家中打了一个电话。 常亮买了十个电话卡,每个人一张。 这样打电话,就便宜多了。 那边的许菊花看到电话号码,便说,“00852,这是什么地方的电话?” 王芳也不知道,喊来了曹国伟。 曹国伟说,“这是香港的区号。” 说着,曹国伟便接了电话,“你是哪一位?” 电话那边,传来了曹云的声音。“爸,是我!” “云儿,你去了香港?” “对,我现在在香港旅游。” 曹国伟也没有多想。他认为,深圳就在香港的边上,去香港那是很方便的。 等到王芳接电话,就说,“云儿,你回来时,给菊花带些好的首饰回来。” 曹云一口答应了。 之后,又与许菊花说了几分钟的话。 许菊花知道电话费贵,主动要求了结束通话。 在曹云打电话的时候,其他的人也都在打电话。 向荣躺在床上,与他母亲通话。 “妈,曹哥这回是受命来香港的。” 向母马上打断了向荣的话,“不要乱说,这事不能告诉别人,就是我与你爸也不能告诉。” 打完电话后,向夫人来到了向书记的书房。 “看来曹云的身份不简单。” 向书记点上一支烟,“你又发现了什么?” “这回中央调曹云,是真的有这回事。” 向书记说,“那保密电话假不了!” “曹云被派到了香港!” “荣儿打电话回来了!” “是!他也跟着去了香港。” 向书记怒了,“他怎么那么不懂事,这事能告诉别人吗?” “我不是别人,我是他妈?” “你是他妈也不行!” “知道了,我已经批评了荣儿。老向,你让荣儿跟着曹云的想法是对的,说不定,荣儿的前途比你都好!” 向书记笑着说,“但愿!” 第二天,曹云一行人来到了中国银行。 曹云没有去大厅,而是来到了侧门。 守门的一个行警看向曹云,问,“你要办事,请到大厅。这里通往办公区域,外人不能进去。” 曹云说,“请通报一下你们的吴行长,就说京城来人到了。” 行警的态度马上变了。 他拿起了电话,打到了行长的办公室。 “行长,外面有人说,他是京城来的。” 那边的行长,说了声:请他们进来。 行警便指明了方向,请曹云他们上二楼。 曹云九人进入了银行,来到了一间大的办公室。 在办公室的门内,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人。 穿着一身的西装。 那人伸出手,“欢迎光临!我是这个行的行长吴伯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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