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半生的爱_第11章 没开始就结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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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叫钟雨菲,大家叫我雨菲也行,很高兴认识大家,希望和大家成为朋友”。班级今天从城里新转来一位女同学。瓜子脸、浓眉大眼,长得白白净净,配上1.70的身高,落落大方。现在的话来说,绝对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笑着的时候露出两颗虎牙,显得更加可爱。瞬间看到班级里面的男同学们,眼睛都直了。是呀,相比之下,我们这种土豆一样的长相配合着与生俱来的乡村气质,真的是天差地别,丑小鸭与白天鹅既视感。
  “雨菲、雨菲”翠儿喃喃的自言自语到。“小娜,你说同样是女生,你看城里来的,咋这么白呢?感觉皮肤一碰都出水。再看看咱们,跟块铁皮似的,哎”。
  “行了,清醒点,你每天都想这些没用的,赶紧把今天作业做完。咱俩一起复习,明天月考了”我催促翠儿道。
  新来的这位钟同学,很有表现力、性格开朗大方,很快就和班里同学们打成了一片,经常有说有笑,当然,这其中也有晴天。每周两次的课后写作,虽然她不是成员,但是每次都会以学习的名义参与进来,经常扯着晴天问课业。慢慢的,我发现他们越走越近,晴天的眼中,不再只有我了。
  日子风平浪静的过,于我而言,学业才是最重要的。特别是新来的这位女同学,让我第一次接触到城里人,也使我对城市这个词,第一次有了期盼。我想,长大了,我也一定要去城里看看。看看那里的人是不是都长的这么干净。而自从晴天有疏远我的倾向后,我马上在他和我之间竖起了屏障。几乎没有任何往来,欧遇也会装作看不见,迅速躲开。
  “小娜,你最近怎么了?闷闷不乐的样子,你那个弟弟又惹事了?”午后是自习课,阳光刚好照到我的书桌,暖暖的,是我喜欢的感觉,我正在奋笔疾书,翠儿不识趣的问。
  “没怎么呀,有点累,想这周内把上个月的知识点复习完,准备期末考试了,听说初二开始要分班了,我们两个要努力加油”。我轻描淡写,却不忘鼓励翠儿。内心却很清楚,自己为什么心烦,但是自卑的我,能有什么办法改变呢?何况,我们从来就没想过开始,至少我没有。就这样一直陪伴一直鼓励,不好么?现在可好,那个钟大小姐,一会要辅导语文,一会又拿着数学卷子请教。眼中已无旁人。我又何必上赶着凑过去,与其花时间在这上面,不如好好的把学习搞一下,我唐小娜,不会让任何人去阻挡我实现我的一个愿望—从这里走出去,离开家、离开村子,去我向往的城市去看看。biqubao.com
  “大事不妙大事不妙”翠儿每次都这样一惊一乍的。对于她这种咋咋呼呼的状态,我早已习惯了。拖着下巴抬起头,懒懒的看向她,等着她继续说。
  “小娜,听说没,班长和那个淫雨霏霏搞对象了,听说星期六都去班长家里了呢,呆了一整天。哎,我的男神,这就被搞定了。算了,我去物色个新男神”。小娜没心没肺的继续巴拉巴拉讲,却没看见我有一瞬间的失魂落魄。
  “行了,大小姐,我的翠儿。我是不是应该叫你记者?广播站?媒体朋友?别只关注这些了,和咱们没关系的。好好复习,期末考试考不好,我妈绝对不放过我。”我托着她圆圆的脸,一边挤来挤去一边轻描淡写的说着。
  “你就是这样,我看得出来,你其实也喜欢班长是不是,你咋就没勇气给他写个纸条?管他结果怎样”
  “我?我写纸条?别开玩笑了。我唐小娜,怎么会主动给一个男生写纸条,开玩笑。我有我的骨气,天下又不是他一个男生,我干嘛自降身份。再说了,我对他,最多只能算是有一些好感,在一起相处的自在些,其他啥都没有。我要是真的写了个纸条,那才叫丢脸,好不好?”我有点急了,说话的语速都快起来了,但是确实心里话。
  “嗯,这个我信。我们小娜也是非常优秀的”翠儿拉着我的手说着。
  “是的,他们两个都是我们的敌人,看看我怎么打败敌人哈,等着吧”我口中的“打败敌人”其实也就是在成绩上,要超过班长,这是属于我的快乐方式。
  转眼间,期末考试就来了。因为涉及到初二分好坏班,所以算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关键的考试。结果不出意料,我、晴天都在一班(培优班);翠儿、钟同学在二班(普通班)。现在回头看和晴天的过往,如同白开水里面掺了点白糖,有甜的味道,却不值得细细品味。相比考试,即将到来的暑假,却是我人生的一次重大转折,对我今后的爱情观、人生观,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如果说童年的留守儿童生活,使得我对爸妈没有太多的感情,那么接下来发生在暑假的事情,使我在未来的十几年里,在心底最深处,对我妈,是有怨恨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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