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开局是一只小雄狮_第21章 入侵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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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嘶嘶~~
  一条锹把粗细的眼镜蛇,张着嘴,龇着獠牙,朝熊贵攻击而来。
  熊贵最怕蛇了!
  即便重生成狮子,他还是怕蛇。biqubao.com
  不光熊贵怕蛇,胜雪似乎更怕,看到蛇的那一刻,她就低吼着,一蹦三跳的远离。
  眼镜蛇巨毒。
  这条眼镜蛇这么粗大,其毒液的量,肯定也是倍增。
  它应该是突变体,发生了变异。
  这要是被咬上一口,肯定得落个‘出师未捷身先死’的下场。
  尤其是,现在的熊贵,系统里强化点为0,有解毒药都兑换不到,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死亡。
  就在眼镜蛇的毒口,要咬在熊贵的左前腿上时。
  二愣子一个箭步,冲了上来,爪子一拍,就将眼镜蛇的脑袋,拍得一歪,跌入旁边的草丛里。
  熊贵惊得一身毛发炸立。
  吼!
  我艹!
  眼镜蛇!
  二愣子,给老子上,活吃了它!
  熊贵给二愣子下命令,这正是用二愣子的时候。
  蜜罐最爱吃的是蜂蜜,但同样也喜欢吃毒蛇。
  它的体液很特殊,对毒具有强大的免疫力。
  不用熊贵下命令,平头哥也不会放过这条眼镜蛇的,这几天,它本就饿了,见到这么一顿丰盛可口的大餐,怎么可能放过它?
  当然,有了小黑主子的命令后,它愈发亢奋。
  它觉得终于到了交投命状的时候,得好好把握住机会,以便小黑主子正式接纳它。
  一番试探性的攻击后。
  二愣子逮住机会,一个箭步冲上去,一口咬住了眼镜蛇的脑袋。
  接着,二愣子就开始吧唧吧唧地品尝蛇肉。
  这一幕。
  令得胜雪很是惊悚,生吃毒蛇,就不怕毒死么?
  熊贵倒没觉得什么,他早就知道二愣子是毒蛇的克星,对于蛇毒,它天生就有免疫力。
  在二愣子进食时,熊贵爬上一棵树,而后观察整个草原。
  一眼望去。
  他看到了象群,长颈鹿群,黑压压的水牛群,两三只犀牛等,这些都是大型动物群,根本不是两只母狮就能狩猎的对象。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小动物,如跳兔、灰兔、狐獴、土豚等,这些小动物,没多少肉,抓捕的性价比太低,狮群一般不会去打它们的主意。
  而那些狮群常狩猎的对象,如角马群、斑马群、瞪羚群、羚羊等,却是一只都没有看到。
  领地很大。
  一眼望不到边。
  远处,地平线上,枯草与蓝天接壤。
  一群小黑点,在地平线上来回奔跑走动。
  即便是熊贵的眼力,也看不清楚它们是哪个物种?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它们是入侵者,是在坚刀狮群领地上活动。
  在一块领地中,肉食者之间,都是竞争对手。
  狮王巡视领地,主要是驱逐竞争对手,捍卫自己的主权。
  鬣狗群与狮群,之所以是世仇,也是因为竞争关系造成的。
  找到了目标,就省得盲目巡逻,也不用撒尿来震慑入侵者,直接让入侵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就完事了。
  这就是熊贵爬上树的目的——寻找入侵者。
  鬼面却不会用这个办法来寻找目标,一是不会爬树,二是没有熊贵这么有智慧。
  熊贵从树上跳了下来,而后,看了一眼二愣子。
  二愣子一双前爪,抱着眼镜蛇的身子,从蛇头开始吃,一直吃到了七寸位置。
  眼镜蛇在它的嘴里,就像辣条一样,吃得津津有味。
  连蛇头都吃得干净,却一点不受毒素的影响,很显然,二愣子不是第一次吃眼镜蛇了。
  蜜罐一般在初次接触一种新毒时,都需要睡上几个小时,才能解毒。
  解毒完后,它体内就会产生免疫力,以后,这种毒素对它的影响力,将会大大降低。
  熊贵收回目光。
  朝着目的地走去。
  二愣子看小黑老大走了,于是,加快速度啃食了几口,而后打了个饱嗝,舔了舔嘴,就快速跟上去。
  一路上。
  熊贵看到了几堆新鲜的骨架子,都是最近几天啃食的痕迹。
  当然,骨架子没有丁点肉沫,全被秃鹫啄食一空。
  这应该是一副疣猪的骨架……啃得只剩一个猪蹄子,散落在枯草间。
  这副……看这挂角,应该是瞪羚或羚羊。
  咦!
  这里怎么有一股熟悉的味道。
  熊贵走到一副庞大的骨架跟前,从庞杂的味道中,闻出了一点熟悉的感觉来。
  这……应该是一只雄狮的骨架,散落一地的鬃毛与头骨,可以分辨出来,从胸骨上的暗红血色痕迹来看,大概也就是昨天被啃食一空的。
  熊贵围着这副骨架子转了一圈。
  他在草丛里,找到了一块皮毛,这块皮毛,令他瞬间知道了,这俱骨架子的主子是谁了。
  长满了疥疮的癞皮,看着就恶心。
  这骨架的主子,是那只被抽了后腿筋的癞皮,绝对错不了。
  癞皮有这个下场,是在熊贵的意料之中的。
  不过,现场的气味中,并没有鬣狗的味道,而是一股陌生的气味。
  每一堆枯骨中,都有浓郁的这股气味。
  这股气味携带者,就是这些枯骨的元凶。
  熊贵从枯骨堆的数量、以及猎杀癞皮雄狮的实力上判断,这股气味的族群,在数量上,应该是一个大的家族。
  “这个族群应该就是入侵者!”
  “很可能就是自己现在要去收拾的目标!”
  “领地上的猎物,吃的吃,赶的赶。”
  “怪不得,两只母狮,这几天都没有任何收获,以至于狮群饿肚子。”
  熊贵决定要狠狠地收拾这批入侵者。
  他不断靠近入侵种群。
  在接近它们之时。
  熊贵先是爬上一棵树,了解入侵族群的情况。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一番观察……
  原来是一群毛色杂乱的野狗!
  这里好像是野狗的临时营地,得有五六十只的样子,确实是一个很大的族群。
  草原进入旱季,有些领地的食草动物群,已经开始在迁徙,而一些食肉动物,就会追随食物而奔走。
  这群野狗,趁鬼面受伤,不但在领地里偷猎,而且,干脆入住领地之中,大量猎食,惊得食草动物群提前迁走。
  在草原上生存,本没有对错,一切都是为了食物,为了活着。
  但是,因为这群野狗的到来,就影响到了坚刀狮群的生存,那就是你们一群野狗的错。
  不认错,也可以。
  那就拿出不认错的实力来!
  谁的实力强大,谁就是领地的拥有者,谁就是对的。
  熊贵从树上下来,忍不住就来气,他一连饿了三天,肚皮空空,而那些野狗,却一只只吃得肚皮滚圆,长膘不说,还长足了野心,竟然嚣张得忘记了这里是狮群的领地。
  这简直是不把坚刀狮群放在眼里!
  事实上,这群野狗,昨天围杀癞皮狮王,吃了一顿死饱。
  癞皮的血肉,喂饱了它们肚子的同时,也滋长了它们的野心。
  它们以为癞皮是这片领地的狮王。
  狮王都被斩杀。
  还有谁能阻挡它们嚣张气焰的增长?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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