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好了,她有人养了,才不稀罕老太婆给的三瓜两枣。她也能喜欢什么买什么了。不过她平时还是不敢太张扬,怕被人瞧出什么,大部分的钱还是攒着,很快就积累出一小笔存款了。 方雪萍也早就想清楚了。她鞍前马后地讨好吕娜,不就是因为她丈夫吗?既然这样,她为什么不直接讨好刘刚,明明这样才是最快的方式啊! 和刘刚来往久了,方雪萍也在他口中听到不少抱怨吕娜的话,什么“脾气大”“爱花钱”“不持家”等等,到方雪萍最爱听的,还是刘刚说吕娜长得不如她的话。 凭心而论,吕娜也说不上丑,她就是长得比较硬朗,尤其像她那个主任父亲,这才是最让刘刚不喜欢的。 相较而言,刘刚还是更喜欢方雪萍这种小家碧玉的类型。 方雪萍家庭条件比不过吕娜,嫁的人不如吕娜,但在最在意的外貌上超过了她,就令她百听不厌了。 方雪萍渐渐沉迷在和刘刚的来往之中。她总算觉得心安一点了。就算方燕茹考上大学又怎么样,等她大学毕业分配工作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而自己,现在就能过上好日子! -- 方燕茹不知道,她的继姐仅仅因为嫉妒她,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她早就到了京市,和她的老朋友见面,逛了好几天首都了。 那天的偶然一瞥,很快就被方燕茹抛到脑后了。方雪萍哪有自己朋友重要,哪有首都的大好风光重要。 方燕茹到京市一周,就去了天安门,爬了长城,吃过羊肉火锅喝过豆汁儿,还在某一天跟着姜青菱买了个房子。 嗯……和姜青菱在一起,就是逃不脱买房。 不过方燕茹对姜青菱一直是有些盲目信任的。不论是在高考这件事上,还是买沪市的房子上,她听了姜青菱的话,都没有吃亏,甚至可以说是赚大了。 既然姜青菱强烈推荐,那方燕茹自然就乖乖掏钱买下了这处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房子。 对于方燕茹的听话行为,姜青菱舒心极了。她就怕自己费尽心机想带朋友发财,朋友却不上道。 这个房子现在虽然不起眼,可它会拆迁啊!这里就是京市最早建商品房的地方之一,这儿的住户,后来都是人手几套房的,那叫一个引人艳羡。 不过因为都是自己住,没什么多余的,卖的人就少了。姜青菱也是之前买到过一间,这次又凑巧得知有人卖房,正好方燕茹来了京市,她便带着自己好朋友发家致富来了。 说起来,这里虽然以后会很值钱,还盖了学校成为炙手可热的学区房,可现在它就是个地段一般,周边设施一般,交通也很一般的房子,如果是刚需自住,很多人都会更考虑其他地方。所以,它更适合对于方燕茹这样用来投资的人。 方燕茹才来了京市一周,就成了个在京市有房的人,像自从来了以后就整天和小石头待在一起的周跃,他压根都不知道自家也在京市买了房。 就如同小石头小鲤鱼不知道自己家里到底有多少房子一样。 不过他们倒是都知道家里有个四合院。因为这次方燕茹和周跃来,他们就一起搬进去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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