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就这么着,赵卓真的结婚裙子就有了着落。 赵卓真心里是既有些不好意思,又很激动,甚至有点期待结婚那天的到来了,想穿上最好看的衣服,亮瞎那些三姑六婆的眼。 别看她连新衣服的影子都还没见着,就已经认定那会是一件很好看的衣服了,她对姜青菱就是有些莫名的信任。 本来赵卓真还说要把布料钱和工费给姜青菱,总不好让她白干活还贴钱吧。 可是姜青菱佯装生气,叉着腰说:“我说了要送你就是送你,你这是看不起我吗?” 道德绑架这一套,她现在用得溜溜的。 赵卓真哪里说得过姜青菱,最后只能同意了。 因为姜青菱的横插一脚,赵卓真多了时间也多了资金,可以好好考虑要买什么大件。 缝纫机她最先不考虑,因为她自己这方面的手艺很一般,她家里缝缝补补的活都是交给她妈的,她妈缝东西又快又好,如果买台缝纫机确实能让她更轻松一些。 但现在很多人家买了缝纫机都会被别人借用。没办法,大家条件都不好,邻里邻居的都是你借我这个我借你这个的,如果他们家买了大概也很难避免。 可她爸妈那个性格,怎么有办法面对家里人来人往的场面呢,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买缝纫机。 在剩下的手表和自行车之中,赵卓真有些犹豫。biqubao.com 他们小县城并不大,她上班的工厂和家里的距离走路就能到,买了自行车好像没有什么用武之地。 而手表还能看看时间,但这一点时钟也能做到,她家里和单位办公室都有钟,就是没手表那么方便而已。 仔细想想这两样东西好像都没有那么刚需,那就看她的喜好了。 赵卓真一开始是没有什么想法的,不过在看到姜青菱手上小巧精致的手表以后觉得很好看,又有些心动。 她自己下不了决心,便征询姜青菱和方燕茹的意见。 方燕茹的想法和她差不多,姜青菱却给出了不同的意见。 “我觉得还是买自行车比较好,以后不管做什么都方便。”姜青菱欣赏着玻璃柜台里的手表,口中却这么说,让售货员听到,翻了个白眼。 大家都是见怪不怪的,也没有在意。赵卓真又看了一眼柜台里闪着银光的手表,陷入沉思。 姜青菱并不是胡说八道,她是很认真地给出这个建议,这还是看在她们一见如故的份上,一般人她才不会去多这个嘴呢。 手表是好看又体面,但是在即将到来的重大改革里,哪有自行车实用,而且能发挥最大价值呢? 如果不是怕说出来太奇怪,她甚至想劝赵卓真买辆三轮车。不过自行车也行了,到时候改装一下,推点东西去卖也方便。 姜青菱只说了那么一句,就不再多嘴了,赵卓真却认真地思考了她的话,觉得很有道理。 手表买了只有她能戴,可自行车却是全家都能用的,确实更适合他们家。 她还不知道后面即将袭来的时代浪潮,只是觉得如果孟平要出去找工作,有个自行车骑着总比靠双腿走要好。 想到这些,赵卓真不再留恋,收回目光说:“那我就买自行车吧。” 买自行车的话就不一定需要在沪市买了,带回去都麻烦,在他们县城也没买到。而且她也需要去换自行车票。 赵卓真把其他小东西买完,时间也接近晚饭的点了,她们三个带着大包小包回去。 这次他们没有出去吃,在家里人又这么多,当然是吃火锅最合适了。 这时候资源有限,又没有后来买东西那么方便花样那么多,她们回去时买了一根大棒骨正好做锅底。 吃火锅是姜青菱提出的,方燕茹家里并没有合适的锅具,姜青菱拉着李成洲出去溜了一圈,回来时就提溜着一个铜锅,还有一条鱼和一块肉。 这顿火锅一下就丰盛了许多,其他人是不好意思的同时,又直咽口水。 尤其是赵卓真姐弟俩,方燕茹母子这些天跟着姜青菱一家都吃得不错,肚子里有些油水,可赵卓真和赵卓成在家里可没有这种好待遇,难得看到这么多好东西,又是鱼又是肉的,怎么能不两眼发直呢? 孩子们被打发到院子水池洗萝卜洗白菜,女人们在厨房里熬锅底,男人们——主要是李成洲在空的地方片鱼片肉,一片温馨祥和又热闹的景象。 屋子不够大,坐不下这么多人,正好现在是夏天,他们干脆把桌子摆到院子里去。比起屋内闷热的环境,院子里偶尔有微风吹过,更舒适宜人。 当然,这种盛夏的夜晚,再舒适也舒适不到哪儿去,更别提他们还吃着火锅。不过他们都不在意的,就算吃得汗流浃背,大家也都很开心。 他们这儿吃得热火朝天,就是苦了隔壁邻居。首当其冲的还是紧邻着方燕茹家,只有一墙之隔的前房东。 他们吃着没什么油水的白菜帮子炖萝卜,掺杂着地瓜的饭,本来已经算挺好的伙食了,在隔壁的飘香之下,简直没滋没味到了极点。 大人们还能猛吸一口气,用香味下饭,孩子们就做不到了,纷纷在地上打滚耍赖,叫着要吃肉。 好在这家人算是有素质的,当即就教育了熊孩子一顿,没有像有些不要脸的人那样,领着孩子去要吃的。 不过他们也是有些郁闷了,想当初隔壁母子刚搬来的时候,看起来多穷多辛苦啊,能买下这个房子就已经很出人意料了,后来母子俩也是每天早出晚归上学,吃的都是粗茶淡饭。 谁知道那对带着两个孩子的年轻夫妻来做客以后,一切都变了,每隔几天就会传来香喷喷的味道,而没有味道的那几天并不是吃得差了,而是去下馆子了,你说这气不气人,让人眼不眼红! 他们家孩子在这段时间里都不太听话了,整天叫着要吃这个吃那个,一点也没有以前好养活。 他们就盼着隔壁的客人赶紧离开,让他们的生活回到从前那个样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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