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冤种前男友一起穿到七十年代_第154章 赚钱决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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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燕茹为她自己和姜青菱各倒了一碗红糖水她家里没有奶粉麦乳精什么的,红糖水已经是极好的待客之物了。
  她们捧着刚买回来的碗,小口小口的喝着水,姜青菱润了润喉咙,开口问道:“你觉得这些衣服怎么样?你穿上好看的衣服心情如何?”
  方燕茹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是极好的,我长这么大还没有穿过这么好看的衣服。”
  “那你说,如果我们把这些衣服拿来卖,会有人买吗?”姜青菱悠悠说道。
  方燕茹惊讶地看着她,想了想回答说:“那肯定会有人买的,不说别人,就我学校的同学,就有好些个爱打扮的小姑娘,平时就喜欢去逛百货大楼,之前还听她们说呢,沪市不愧是大城市,连衣服都比她们老家的好看。你做的这些衣服比百货大楼的还要好看,到时候我穿到学校去,她们肯定会问我哪里买的。”
  姜青菱得到了肯定,心情好极了。她对自己的手艺是很有信心的,但是也还是很喜欢别人的赞扬。
  她一拍桌子,盯着方燕茹说:“那你觉得我们这个生意能做吗?”
  方燕茹刚才就已经大概猜到姜青菱想做什么了,她再一次为姜青菱的胆大而震惊。这种行为在前几年还是投机/倒把呢,哪有人私底下做买卖的,这要是被发现,是得被抓起来的。
  虽然这段时间宽松了很多,可是绝大多数人还是小心为上,没有多少人敢这么大胆。biqubao.com
  不过方燕茹的心里,又隐隐觉得姜青菱的想法是可行的。她们就是有这么好看的衣服,也有人愿意买,悄悄地卖几件又会怎么样呢?
  而且她总感觉,现在这种模式不会持续太久了,没看有那么多人想买东西都买不到么,国家既然放开了高考,那么其他的也不是没有可能。
  想到这里,方燕茹坚定了,她点头道:“当然能做,我觉得一定会卖得很好的。”
  姜青菱高高的昂着头,骄傲地说:“那是,也不看看是谁做的衣服,是我!是谁在当活招牌,是你!”
  两个一单生意没做,甚至还没迈出第一步的人,便已经互相吹捧起来了。
  既然方燕茹同意了,姜青菱之前想的事就能和她说了:“那我们这样,你在沪市有优势,这里本来就比其他城市发达,你到时候有空就收集一些这样的衣服,我有个舍友的爸爸是货车司机,就走这条线,我回去和她爸商量一下,我们付一点钱给他,让他帮我们带衣服到京市。帮我们带几件衣服又不占位置,又能赚外快,他应该不会拒绝。而对我们来说,这样比邮寄便宜,我们还是赚到的。我收到衣服就把它改了,在京市把衣服卖了,现在沪市的衣服在哪里都是抢手货,只要打出这么名头,就没有不好卖的。到时候赚了钱我们五五分。”
  方燕茹前面听得一直点头,原来姜青菱都考虑好了,她没有什么异议,但是听到五五分这一块,她就不太能接受了:“这可不行,我只是去收几件衣服,你改衣服才是最累最重要的,还要卖出去,我怎么能和你平分钱呢,这不行!”
  姜青菱不在意地说:“别那么麻烦了,平分最好算了,这都是些小钱,我们以后要做大生意的,不要拘泥于这点钱。至于卖出去,我提前说一下,我是没想着自己去卖,到时候应该会找个人帮我卖衣服,给她的钱就从我的分成里面扣吧。”
  “不成,要扣就一起扣,怎么能只从你的分成里扣,你前面说的就算了,这一部分一定也要算我的,这点小钱你也要和我计较吗。”方燕茹强硬地说。
  “那好吧。”被自己刚才说过的话给怼了回来,姜青菱算是知道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不过正如她所说的,不必拘泥于这点小钱。她现在还只是小打小闹,想要的还是希望能让方燕茹赚点钱,既然她这么说了,姜青菱也不再强迫她。
  两人跳过这个话题,姜青菱接着说:“除了在京市买,可能会有一些改动比较特殊,风格比较大胆的,在京市大概是卖不出去的,到时候我再寄过来,沪市比较时尚,应该能卖出去。”
  方燕茹点了点头,她既然跟着赚钱,当然还是多付出一些劳动比较心安。她就算没空,也能学姜青菱雇人来卖,到时候这部分的钱,她就从她的分成里扣。
  这一点她倒是和姜青菱学到了,而且青出于蓝胜于蓝,她就没打算说出来,悄摸摸地出了这笔钱就是。
  这时候的方燕茹还不懂什么叫改动特殊,什么叫风格大胆,直到几个月后的她收到了一件吊带连衣裙,她才算明白过来。
  更让人震惊的是,就这么大胆的吊带裙,虽然问的人不多,出的价居然都很高,最后它被以方燕茹预想的两倍卖了出去。
  后面的几天,一开始的新鲜劲过去后,姜青菱已经有些懒得出门了。这么热的天气,还要在外头到处逛,真的很考验人的体力和意志力了。
  姜青菱自我认知明确,她来到这个世界的首要生活准则就是享受,完全不会勉强自己出去受累。
  于是姜青菱就窝在招待所里,或者是方燕茹家里,每天缝个几针,在他们走之前居然也改好了几件衣服,给方燕茹留下了几件卖,其他的都带走。
  当姜青菱在室内吹着风扇喝着水的时候,李成洲就领着几个孩子逛沪市。他其实也好想休息啊!他也不想顶着大太阳在外面闲逛。
  可是谁让他是当爸的呢,好不容易带孩子来了一次沪市,如果连他们出去看一看的愿望都不能满足,该多让他们失望啊。
  这种心情他最懂了。他到现在都还记得,小时候他的父母说要带他去游乐场,结果因为临时的工作安排没能带他去,那时候小小的他一个人在空旷的房子里伤心,却只有影子陪着他。
  当时的心情他现在已经有些模糊了,可是从那时起,他就对父母不再信任了,也没有期待了。
  现在他当了父亲,又怎么能做一样的事呢,他了不想让他的孩子也体会他当时的难过。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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