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冤种前男友一起穿到七十年代_第139章 重要决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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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鲤鱼有了新的奋斗目标,向小石头借了书便认真看起来。
  小石头小学都毕业了,姜青菱也找了初中课本给他预习,本来是用不到那些旧课本的,不过是出发时鬼使神差地带了一本,没想到最终方便了小鲤鱼。
  底下的对话还在继续,那对兄妹是土生土长的沪市人,而且一看就是条件不错的,姜青菱已经在向他们打听沪市的情况了。
  她以前当然是去过沪市的,可是这几十年的差距是很大的,多打听一些总是不会错。
  姜青菱还分了水果给他们吃,这么热的天,他们都吃不下饭,正好有酸酸甜甜的水果,让那兄妹俩很是欣喜。
  而姜青菱趁机把他们俩发展成为她在沪市买房的下线。李成洲在一旁听着,都为她起承转房子的精神敬佩,他真是没啥用,全靠他媳妇才能过上衣食无忧轻松来钱的生活。
  几天的火车之行,因为有姜青菱在而没有那么痛苦,她不可能把所有东西都分给别人,不过偶尔漏出的一点儿,也让那对兄妹舒服很多了。
  而他们自家人,那就更是了,姜青菱时不时拿出些东西来,就让一家人没有被这个闷热的天给打败。
  她和李成洲还趁着没人注意,躲在卧铺上偷偷喝起了冰可乐,那一口下去,快乐似神仙!
  当火车到站时,姜青菱一家都没有太过萎靡的神态,只是在火车上太多天没有换洗有些味道。
  方燕茹带着周跃来接人,本以为他们坐了几天车会有些劳累,结果却与她想象的大不相同。
  方燕茹快步上前和许久没见的好友拥抱,周跃也与小石头小鲤鱼快乐地搂在一起。
  只有李成洲孤家寡人一个在旁边围观,想当初他也是一个人缘很好朋友很多的人,怎么会混到这个地步。
  姜青菱让方燕茹帮忙订了她家附近的招待所。方燕茹是很热情邀请他们去她家住的,不过姜青菱就是一个花钱买方便的性子,比起去叨扰别人,她更愿意住在招待所。
  他们先去招待所放好行李,才跟着方燕茹到她家里。
  半年不见,方燕茹变化挺大的,在坪山大队时她是一个沉稳温柔的人,但姜青菱总觉得她好像有心事被束缚着。而现在的方燕茹好像拂去了灰尘的明珠,露出了更为光亮的一面,她变得更加自信阳光了。
  姜青菱作为朋友,是很为这种变化高兴的。
  周跃也长高了不少,分开的时候他还和小石头差不多高,这次见面就比小石头高了好几厘米了,都快和姜青菱差不多高了,一岁的差距在这会儿看就很明显了。
  十三岁的男孩虽然还有几分稚气,但也显露出少年的清爽气质。方燕茹长得漂亮,周鸿也是个端正英武的男子,周跃结合了他俩的优点,小小年纪就看得出来有迷倒众多女孩的潜质。
  方燕茹带姜青菱一家去的正是当初她刚来沪市时租的那个房子。
  并不是她不把姜青菱的建议放在心上,而是就那么刚好的,她买下了这处房子。
  当初方燕茹刚来沪市时正好也是离开学有段时间,她一直记得姜青菱劝她的话,于是便打算趁这个时间看看有没有合适的房子。
  她刚来沪市,人生地不熟的,比起自己摸瞎乱转,当然是求助其他人更合适。
  那时赵卓成姐弟已经回家去了,她没有其他熟人,只和隔壁房东家有些接触,她便问了房东家附近有没有人卖房。
  也是巧了,房东家正有卖了那个房子的打算。
  其实这个房子应该是房东小儿子的,他们家生了两个儿子,正好房子中间隔开了一人一边。他们夫妻俩跟着大儿子住,所以大儿子家分的更大一些,房间也多了一间,而小儿子则分了小的那一半。
  不过小儿子和小儿媳都在其他城市工作,并不经常回来,这处房子便一直空着,房东家把它租出去贴补家用。
  可是小儿媳却并不太乐意。这个房子是他们的,房租却进了公婆的口袋,拿去贴补大哥家,而到时候他们过年回来都没地方住,一想到这个房子被其他人住了心里就膈应。
  于是小儿媳和小儿子便商量着要把这个房子卖了,到他们工作的城市再买一套房,反正他们已经算是定居在那儿了,说什么都不想便宜了公婆和大哥。
  房东老夫妻其实是不怎么想卖房的,好好的兄弟俩,一人一边不是正好么,卖了房子兄弟间也就生疏了。
  可是小儿子一家也很坚定,僵持着僵持着,连过年都不回来了。房东老夫妻便动摇了,正是有这个想法时,方燕茹问起了卖房子的事,那不正是麦芒掉进针眼里——赶得巧了!
  这些天接触下来,房东一家对方燕茹也算有所了解,知道她是一个人带着儿子来这里上大学的,那可是大学生,前途无量。
  他们也知道她是本分人,平时碰到他们老夫妻都会很有礼貌地打招呼,遇上他们大儿子则会保持距离,从不多说,她儿子也是爷爷奶奶叫的很甜,看到他们提了重物还会帮忙拿。
  房东一家对方燕茹母子俩都很满意,作为租客,当然是这种事少有分寸的最好。而现在她想要买房,那就更好了。
  他们一直都有些担心,如果房子卖给了不好相处的人怎么办,住得这么近,只隔了一堵墙,如果是那种事多的,不就鸡飞狗跳不得安宁了吗,他们独门独户住了大半辈子,可受不了这种苦。
  于是在双方都有意的情况下,这桩买卖定的很快。为此,房东家过年都没回来的小儿子小儿媳还回来了一趟,他们是不管买家好不好相处的,他们只在意钱给得干不干脆。
  方燕茹第一次买这么大的东西,这可是房子啊,不是什么白菜萝卜,她觉得她可能一辈子就买这一次了,心里紧张得不行,不过面上还是维持着镇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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