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是陆之律神色太过冷凝,像是淬了薄冰一般。 一下把许灵曦给吓着了:“你干嘛这么凶?吃炸药啦?算了,不看了,够没劲!” 她以前在国外读书,谈的男朋友哪个不是顺着她的,这陆之律也是有意思,既然决定跟她接触,出来玩又是这样一副心不在焉的架势。 从电影院出来,两人僵持着,闹了一出后,彼此都有些不情不愿的。 陆之律开了口:“送你回家吧。” 许灵曦努了努唇角,“行吧,下次你不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就别叫我出来玩儿了。” 挺扫兴的。 陆之律置若罔闻,没反驳,也没回应。 两人从扶手梯下去的时候,看见商场过道里立着几台体彩机。 他目光浅浅的看过去,有好一阵的停留。 许灵曦也注意到了,以为他想买彩票,便说:“我好久没买刮刮乐玩了,去不去?” 陆之律哂笑,不咸不淡的丢了句:“对你来说,中不中奖的有意思吗?” “没什么意思啊,就是刮个手气,刮着玩儿不行吗?” 陆之律没说什么。 走到那边,许灵曦跑去买了,买了一沓出来,坐在那边用硬币刮着,但是都没刮中。 陆之律像是给孩子泼冷水的大人,语气凉凉道:“走吧,刮也刮不出几个钱来,浪费时间。” “哼,你一点意思都没有,跟个老头儿似的,尽会打击别人。” 陆之律嗤笑,“你见过这么帅的老头?” “你长得是跟老头没关系,可你这灵魂,和入棺材的没两样。算了,懒得跟你计较,送本小姐回家吧。” 这话刚说完。 陆之律遇到个熟人,他念书时认识的一兄弟,猛子,管附近所有体彩机的。 “律哥,又带嫂子来买彩票呢?这回中了多少呀?上回那三十万,嫂子你还没中爽快呢?” 猛子明显是把他身边这位许小姐和之前的“嫂子”,混为一谈了。 许灵曦一脸狐疑:“三十万?你还带过其他女人来买彩票呢?” 猛子一听,吓了一跳,抬手扇了自己一巴掌:“瞧我这记性,我铁定记错了,嫂子。” 陆之律倒没有半分被揭穿的慌张,反而沉着淡定的很。 他跟猛子交代了句:“你喊错人了,这不是你嫂子。” “哦……啊哈哈哈哈这样啊!” 猛子一阵尴尬,笑嘻嘻的又说:“我来查体彩机的,不打扰你们约会啦!走了走了!” 许灵曦八卦的很,“他口中那嫂子,不会是你前妻吧?” “是又怎么样?” “没怎么样,这种小儿科的刮刮乐,能刮出三十万来?我怎么不信?” 陆之律不置可否,“你不信还来买?” 许灵曦轻哼:“你不也不信,还带前妻来买,用这种把戏来哄你前妻高兴,看样子你也不是没情趣,现在怎么不哄了?” 他冷淡的瞥她一眼,那脸上仿佛写着三个大字:懒得哄。 许灵曦倒也不是不识时务的人,他们这圈的二代三代,离过婚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情。 他长得帅,家世也好,她并不介意他二婚。 但是,他要是心里有个惦记的人忘不掉,她可就膈应死了。 “喂,你还念着你前妻呢?” 陆之律没正面回答,只不着调的回了句:“你审讯犯人呢?” “切,不说算了,你要是想跟我结婚,心里有人也给我烂死在肚子里,你要做不到,咱俩就算了。” 他有他的家族底气。 她许灵曦也有,她爸爸手底下一堆青年才俊想跟她相亲,她不愁嫁,更不恨嫁。 开车送许灵曦回去的路上。 陆之律脑子里莫名闪现他和南初一起买彩票那会儿。 其实离婚个把月,不刻意的话,他也很少想起她,但这会儿,那记忆有些霸道的占据在他脑子里。 越是不想去想,越是清晰。 也就南初傻气,相信他运气好真能替她中三十万的大奖,抱着他脖子乐呵。 这阵子,她应该过得挺好,有时候没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 另一边,舟市。 南初和电视台的几个同事聚餐,从商场吃完晚饭出来,也看见体彩机了,一下子就想到了上次和陆之律中的三十万大奖。 她和同事告了别,去买了一沓刮刮乐。 一个人坐在那儿刮了好久,刮了一百块钱出来,兴致缺缺。 果然啊,锦鲤不在身边,手气都差了。 舟市靠海,雨天总是很多。 快到夏季,更是时不时一阵雷阵雨,走出商场,外面又下雨了。 旁边一对年轻小情侣,站在商场门口,看着雨幕小声抱怨。 “我刚买的高跟鞋,出门约会才穿的,这雨一泡,估计废了。” 男生戴着眼镜,看起来有些直男,居然问女朋友:“那怎么办?咱们要不在这儿过夜?” 那语调明明是认真的,却有些幽默。 女生气笑了,抬手打他肩膀一下,“你蹲下。” “干嘛?” 女生吩咐:“抱我不会吗?伞给我。” 男生还真听话的弯腰,将女朋友一把横抱了起来。 南初看他们走进雨幕里,忽然想起那天在海市—— 他们也是这样。 他抱着她,她打着伞。 只是,陆之律不像是那个愣头青男生,她却是愣头青女生。 离开陆之律以后,她的日子过的平平顺顺,普通又忙碌,像是每个朝九晚五的打工人,穿梭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 只是当初的红底高跟鞋,换成了舒适的平底鞋,走路也比从前步伐快了许多。 有多难过吗? 其实没有。 甚至不如当初和苏经年分手时,来的那么剧烈和轰轰烈烈。 他们像是心照不宣的不再联系彼此,结束了一段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 只是偶尔,比如看见体彩机,看见小情侣,也会想起一些回忆,心脏处泛着淡淡的窒闷感。 再次遇到陆之律,是在乔予和薄寒时的婚礼上。 他身边站着新人,那新人也不清楚她的身份,甚至笑眯眯的跟她招呼好:“姐姐好。你是新娘的闺蜜吧?” 南初脸色有片刻的僵硬,但很快,恢复如常。 她笑了笑,伸手跟许灵曦握了下手,介绍了自己的身份。 当然,只说了她是新娘闺蜜的这个身份。 南初找了个借口,说要帮乔予去藏婚鞋,便匆匆去了婚房。 在她转身的瞬间,陆之律眸光暗沉的在她背影上停留过几秒,掐了手里的烟,对许灵曦说:“我去个洗手间,你自己玩。” 许灵曦眨了下眼睛,五分开玩笑,五分认真:“行吧,别背着我偷偷勾搭美女哦,今天婚礼上,来了不少漂亮姐姐呢,你可别鬼迷心窍了。” 新娘漂亮,新娘团也漂亮。 许灵曦一点也不信陆之律这种浪子,能在一段关系里有多忠贞。 她决定再考察他一阵子,要是他乱来,她就拜拜下一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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