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鹿。”沈鹿看向旁边,“她叫珍妮,是沈季冬即将过门的妻子。”
沈季冬?
她们听说过,是沈家上一代最后一个单身汉。
也听说过沈季冬正月初三就要办婚礼。
原来,媳妇儿已经怀上了啊?
双喜临门,是好事!
“原来是这样,我们初三还要过来讨杯喜酒喝呢,说起来也沾亲带故的。”
“沈季冬的妈,是我们村的,是我二姑奶奶,我还得叫他一声表叔呢。”
好家伙,还真是亲戚呢?
这次孙子好不容易结婚,沈季冬奶奶主张大办,但凡与沈季冬家有亲有旧的,都被邀请了。
“那真是太巧了。”
沈鹿笑眯眯道。
“可不吗?我们就打算让阿瑛初三那天来吃饭,顺便相看。”
“沈鹿妹妹,咱到时候坐一桌啊,你帮忙介绍一下。”
“年轻人凑一块儿好说话。”
朱莎是个热情的大姐。
她都这么说了,沈鹿也不好拒绝。
但她也没应承:“你们应该和我二伯,二伯娘说好了吧?”
“到时候恐怕还是要听长辈安排。”
朱莎摆手:“放心,没问题的。”
看沈鹿是个好相处的性子,朱莎还替阿瑛高兴呢。
阿瑛性子软,如果沈思齐的堂妹不好相处,阿瑛嫁过来难免会被欺负。
沈鹿性子好,阿瑛过来,有个妹妹一起说说话也是好的。
不然她在沈家村人生地不熟的,一天到晚多无聊啊。
朱莎示意阿瑛和沈鹿聊天。
阿瑛也不知道怎么找话题:“沈鹿妹妹,我看你年纪还小,还在读高中吗?”
“没有,我在上大学。”沈鹿解释。
阿瑛?
她眼底闪过一丝黯然。
其实她也上了大学,但她的性格,在外面上学经常被人欺负。
再加上家里出了点事,她不得不回家,大学毕业上班没多久就回来了。
她想去外面工作,但家里情况又特殊。
现在结婚,反倒成了一个不错的选择。
等结了婚,和丈夫商量一下,说不定他愿意带自己一起出去工作呢?
到时候她可以把工作的钱,拿出来一部分给娘家。
那她妈就有人照顾了。
“我听说过你,你就是沈家那位被抱错的少族长吧?”
朱莎在旁边听着,也终于想起了沈鹿是谁。
“嗯,是我。”
沈鹿没想过隐瞒身份什么的。
反正沈家村就这么点大,很快就会被人认出来。
“原来是你,你好漂亮……”朱莎感叹。
她以前是见过沈思思的,真不如沈鹿漂亮。
“谢谢。”
沈鹿已经习惯了各种目光,也任由这对姐妹打量。
这时候渔网已经拉了一半起来了,一条条胖鱼在里面飞跳。
“你们只是过来看人的,还是想买鱼?”
沈鹿看向朱莎。
已经收网了,鱼都在网里,现在家家户户都排着队拿桶装鱼呢。
朱莎如果是来买鱼的,得去排队了。
“买鱼,我们也买鱼的!”
沈家村每年喂养的鱼都没有那种肥料啊什么的,纯草饲养,鱼肉鲜嫩不肥,非常好吃。
有的村子,鱼塘养鱼是专门来卖钱的,那种鱼多少喂了一些饲料肥料什么的。
吃起来就很肥,但口感比这种鱼差远了。
“今天阿瑛去我家吃饭,我家办了几桌,要两条三四斤重的草鱼。”
两人商商量量去排队了。
只需要把自家的桶放在那里,等下轮到了,自然会卖。
但要本村的人分完鱼之后,才卖给外村的人。
毕竟鱼塘是本村的,先服务于本村。
沈鹿看沈思齐在帮大家抓鱼。
轮到朱莎的时候,她朝妹妹使了个眼色。
王彩瑛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壮着胆子去和沈思齐说话。
“我们要两条三四斤重的草鱼。”
沈思齐看她一眼:“草鱼只有两斤多一条的了。”
“要么三条草鱼,要么两条白鲢。”
沈思齐建议道。
他没仔细看这姑娘,只知道是外村的。
因为本村要鱼的人已经领完了,而现在是下的第三网,鱼也不多了。
大鱼就更少了。
白鲢刺要比草鱼多一点,而且不好煮鱼片。
但肉细嫩一些。
就看她怎么选了。
王彩瑛哪里知道怎么选,她看向表姐。
朱莎赶紧道:“那我们要两条白鲢。”
虽然白鲢不如草鱼,但嫩也有嫩的好处。
更何况,白鲢在价钱上还要比草鱼便宜一点。
沈家村的鱼,价格公道,零头直接抹了。
朱莎给钱也痛快。
沈思齐很快就开始给后面的人抓鱼。
近距离接触,王彩瑛对沈思齐更心动。
男人真的很有魅力,哪怕看起来凶了一点。
沈家的男人,长得都不差。
这一点,从沈二伯和沈小叔身上就可以看出来。
但要说沈思齐,那是男性魅力爆棚。
很多姑娘都喜欢这样的男人。
沈鹿和珍妮在一边吃瓜呢,这会儿看见王彩瑛偷偷看沈思齐,就知道对方的意思了。
“你说,沈思齐会看上那个阿瑛吗?”珍妮吃着烤红薯,问沈鹿。
别问烤红薯怎么来的。
刚才珍妮说她饿了,沈小叔叫石头跑腿回家拿的。
石头这小孩儿,非常机灵。
沈鹿也很喜欢他。
“我看悬。”沈鹿不看好,是因为她觉得沈思齐肯定不喜欢这种柔弱小白花。
能勾他魂儿的,要么旗鼓相当,要么也应该漂亮到让人一眼就难忘的类型。
反正不是王彩瑛这种。
王家的情况,沈鹿不清楚,但从姐妹俩的对话也能听出一些端倪。
王家人性格都比较软弱,估计在村子里也被人欺负了。
王彩瑛想嫁到沈家村,也是想要沈家村的庇护。
别看沈家村是一个女人当家,但沈七姑奶奶非常强势。
有谁敢在她的地盘扎刺,她就敢把人打回去。
沈七小姐威名不减当年。
但这种目的明确的,沈思齐不会喜欢啊。
如果是人家求上门,让帮忙,他可能会同意。
要让他以牺牲自己的婚姻为代价,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就算他同意,沈二伯和二伯娘也不是傻子。
虽然催儿子娶媳妇,但要儿子娶一个不喜欢的姑娘,他们也怕儿子后半辈子心生怨怼吧?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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