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这群凡人,牙刀甚至都不用进入战斗状态。 只见牙刀化作一道残影,而后就听见噗噗几声,肮脏的路面上顿时洒满鲜血。 这群地痞流氓甚至连惨叫都没有发出来,就丢了性命。 三十多具残破不堪地尸体散落一地。 附近的商户和行人全都呆住了。 牙刀走回萧智身旁,油光油亮的毛发连一滴血都没有沾上。 短暂的安静过后,周围的商户和行人全都欢呼了起来。 “杀得好啊!” “这群地痞流氓平日里欺行霸市,欺男霸女,早就该死了!” “好厉害!” “这群恶霸终于死了,苍天有眼啊。” ………… 群众们宣泄着心中的愤怒,由此可见,这群地痞流氓到底是有多可恶。 萧智面无表情,随即心中默念咒语,激活储物戒指。 只见一道黑光闪过,一百坛酒全都消失不见。 看到这一幕,群众们彻底沸腾了。 “天呐,是修仙者!” “怪不得他这么厉害,原来他是修仙者。” “妈妈,我见到修仙者了!” ………… 萧智不堪其扰,正准备离开。 忽然,一阵马蹄声响起。 一队装备精良的骑兵从南街赶来。 “啊!大柱,我的侄儿!”其中一名骑兵急忙下马,一颗滚轮的头颅,嚎啕大哭起来。 萧智见此,心中冷笑。 怪不得这群地痞如此猖狂,原来背后有后台呀。 果然,天底下的乌鸦一般黑。 即便是到了这个世界,一切都还是一样。 “是谁杀了我的侄儿!”骑兵大吼。 “我。”萧智说。 “你给我拿命来!”骑兵举着佩剑,向萧智冲来。 “我讨厌作恶的人,更讨厌恶人的保护伞。”萧智说话间,抬手一颗火球飞出,砸在这名骑兵身上。 这名骑兵立马被烧成灰烬,连身上的盔甲都化成了铁水。 其他骑兵见此,立马做鸟兽散。 “天,永远是黑的,想让天亮起来,就得自己有这个实力发光,永远不要指望别人的光来照亮。”萧智对周围的人说。 “鼠鼠,牙刀,走。”萧智准备去其他地方转悠转悠。 忽然,一名三米高,满身肌肉,却长着一张干瘦的老人脸的男子穿越人群,跑了过来。 毫不夸张的说,他的肌肉纬度要比影视剧中的巨人还要恐怖,全身上下没有一丝丝肥肉,全都是实打实的肌肉,据目测,这人最起码得有六百斤重。 但他的脸太诡异了,完完全全就是一张营养不良的老人脸,脸上没有一点肉,几乎就是皮包骨头了,脸颊和眼窝都凹陷了下去。 周围人看到他,立马嫌弃地躲开。 “上仙,上仙,您快救救我,我被妖怪给缠住了!”这名男子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不断哀求。 “嗯?”萧智一愣,从这男子的身上,他的的确确察觉到了一股不寻常的气息。 这股气息让他十分不舒服,但又隐隐觉得与那个树妖的气息有点儿关联。 “您救救我吧,求求您了,天底下只有您能救我了。”男子不断哀求着。 萧智双眼一眯,他不想多管闲事,但转念一想,他也不想回皇宫,因为那个怨气老女人李紫萱就在皇宫里,萧智不想碰见她。 “说,到底怎么回事。”萧智一脸漠然,先问问是什么事情,再决定要不要干预。 经过男子的一番描述,萧智终于知道了个大概。 这男子叫王富贵,本是城南郊野一个单身七十多年的老头子,依靠着捡菌子为生。biqubao.com 本来他的人生就该这样平平无奇,直到百年之后被人遗忘。 可在三个月前,发生了一件改变他人生的事情。 那天,他进山里找菌子,忽然听到一阵哀嚎之声。 他寻着声音找去,找到了一只被捕兽夹夹住的白色狐狸。 捕兽夹多么凶狠,狐狸根本无处可逃,眼看着腿都快被夹断了。 王富贵心善,不忍狐狸死去,便救了狐狸。 把狐狸救下后,谁知那狐狸竟然向王富贵磕头。 王富贵也没放在心上,将此事忘掉了。 第二天一早,按照惯例,王富贵准备进厨房拿个馕饼,准备泡着凉水当早餐。 可当他走到厨房后,他竟发现在厨房的灶台上正放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 王富贵不知白粥何处而来,本着老百姓不浪费粮食的心,他喝下了白粥。 据他描述,这白粥像是糯米熬煮出来的,十分之粘稠,且有一股说不明的气味儿。 喝下白粥之后,王富贵感觉精神抖擞,腿脚有了力气,走路甚至比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还要轻快。 从此以后,每天早上,王富贵的厨房里都会出现一碗白粥。 每次喝完白粥,王富贵的身体都会发生不一样的变化。 渐渐地,肿胀的双脚恢复正常了,老风湿也没有了,干巴巴的皮肤也有了光泽,驼背也没了,身上甚至还长出了肌肉。 此时的王富贵,论起身体素质,比练武之人还要强,三米高的院墙,王富贵轻松就能翻过去。 村里人看着王富贵的变化,开始议论纷纷。 有心之人开始监视王富贵,想要知道王富贵是如何有的这种变化。 但王富贵却没有放在心上,他只是以为这是上天对他单身的弥补。 至于白粥,王富贵只是以为是村里的好心人,看不得他七十多岁还为生计劳作,故意放在他那里的。 可有一天,村里的青年监视了一夜。 在天快完亮的时候,他看到一只狐狸进了王富贵的厨房,不多时就出来了,并且还像人一样不断嘀咕。 听那青年说,狐狸貌似在嘀咕虚了,虚了。 王富贵听到了村里的风言风语。 这时候,他才恍然大悟,想起了那只被他所救的狐狸。 可王富贵也只是因为狐狸是在报恩。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富贵的身体变化的越来越厉害。 他直接长到了三米多高,成了一个小巨人。 体重也直线飙升。 村里人都说王富贵是妖怪。 王富贵终于害怕了,他想摆脱狐狸。 为此,他找了道士,找了和尚,可他们一听说有妖怪,立马吓的屁滚尿流的跑了。 更有甚至,看到王富贵就被吓晕了过去。 王富贵万念俱灰,今天,他来城里卖菌子,听说有修仙者,便想着求修仙者帮忙。 可因为他怪异的样子,他被城里的执法队赶到了贫民区,根本接触不到修仙者。 刚刚看到萧智出手,他才终于有了希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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