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国看到这两只野兔的第一眼就非常的喜欢。 这两只兔子要是直接被吃了,那就有点可惜了。 张卫国直接花了十块钱的高价把这两只兔子买下了。 五块钱一只的高价,采购员直接就同意了。 这还是一公一母。 张卫国拎着笼子回家,打算把这两只兔子给两个小丫头养。 小乌龟两个小丫头都快不喜欢了。 没有这种毛茸茸的动物受欢迎。 这两只兔子毛发非常的舒服。 张卫国还是两只兔子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直接喂了一些灵水。 喝了灵水的兔子,更加的灵动了。 也许是灵水的关系,两只兔子对张卫国非常的亲近。 张卫国又弄了一些白菜叶子给两只兔子吃。 等到张卫国喂完了兔子,把两只兔子从笼子里放出来。 两只兔子哪里也不去,就是围在张卫国的身边。 张卫国去哪,两只兔子就跟到哪里。 这样张卫国非常的神奇。 这兔子成精了? 拖拉机厂就出现了一个奇特的风景。 在张卫国的身后,跟着两只兔子。 大家都非常的好奇,这样的事情,他们根本就没有见过。 这个事情别说是见了,就是听也没有听过。 张卫国直接成了拖拉机厂最靓的仔。 一些工人都跑出来看这样的奇观。 张卫国对这样的事情也是很感兴趣。 这两只兔子也太精明了。 这件事也给大家增加了一些谈资。 张卫国去给南易送菜。 除了一些青菜之外,还有一只鸡。 南易把钱给张卫国。 有了这一只鸡,就可以给丁秋楠补一补了。 他虽然每天都接触不少的食材,但是这些食材他都没有动。 要是和傻柱一样,这些食材肯定剩不下。 留下半只鸡还是非常正常的操作。 南易可不会这么干。 他就通过张卫国这里弄一只鸡。 这是他提前打招呼,张卫国给他留出来的。 现在他和丁秋楠的关系更近一步了,这里面可是有着他厨艺的功劳。 要想抓住一个人的心,首先要抓住这个人的胃。 这还是非常有道理的。 正是他的厨艺,打动了人家。 好吃的吃多了,再吃别人做的就不是那个味道了。 当一件事成了习惯的时候,就少不了了。 现在两个人一起吃饭,主要是南易做饭。 中午的时候都是在吃大锅饭。 但是晚上的时候,都是南易做。 这也是丁秋楠最期待的时候。 她也期待着南易给她做什么好吃的。 他们住的地方和别人是分开的,别人也不会打扰到他们。 这一片区域,除了保卫科的人会住,也就是田工程师常驻了。 大家也看出来了两人的关系,也不会去打扰他们的生活。 其他人都是去食堂吃饭。 有人给他们做大锅菜。 他们这些人吃的也不多,做起来很容易。 要是有晚上加班的任务,还会留着一个厨师晚上做饭。 这些晚上加班的人,晚饭都是免费的,这也算是一种福利。 毕竟干一天很辛苦了,还要晚上加班。 很多人是承受不住的,到时候会出现危险。 也幸好加班的事情不常有。 大部分的工作,都是白天就干完了。 现在大家都已经熟练了,能够很快的就干完了活。 就算最近买拖拉机的人很多,只要是来参观的,都会买一辆回去。 就是这包教包会有点麻烦。 你要把人家教会了才行。 不是一天就能够学会的,一般都需要三天的实践。 这还是年轻人,学习能力快。 要是那些老头子,就别想学会了。 他们可没有这么多的功夫教他们,更何况这些天他们还要管这些人的吃住。 住这一方面好解决,有不少的房间。 直接安排他们住就行了。 吃的时候,中午一顿,下午一顿饭。 早饭是不管的,早饭他们都是自己出去吃。 反正有很多卖早饭的,吃个包子,喝碗粥就差不多了。 这样的事情还是很好解决的。 就算是不吃也没有什么问题。 有的人还自己带了一些干粮过来。 这些生活在农村的人,还是非常节省的。 有的钱可以花,有的钱可以不花。 能够吃小灶,他们就非常的开心了,这些都是他们平时不舍得吃的。 现在有机会了,那肯定要多吃。 南易做的菜,分量还是很足的。 完全能够保证这些人吃饱,多吃几个窝窝头就行了。 主要的任务就是学习,他们还需要回去使用。 都是等到他们熟练了才让他们回去,要是不熟练的,还会有人送他们回去。 等到后去之后他们自己慢慢的练,这东西知道了怎么操作,多练几天就会了。 厂里招的人,除了一部分组装机器,还有一部分人专门负责培训。 你不把人家教会了,人家怎么使用,就算是买回去了,那也没有什么用,根本就不会用。 这东西都没有见过,根本不知道怎么使用。 都是从新开始学习,好在这东西的使用非常的简单。 很容易就能够知道这东西的使用方法,上手也很快。 就是这食物消化很快。 猪肉已经用完了。 食堂主任找到了张卫国,让张卫国再弄一头猪回来。 张卫国表示明天就弄过来。 得到了同意,食堂主任非常高兴的走了。 张卫国就是有本事,直接说一声就行了。 很快就到了下午下班的时候了。 张卫国带着两只兔子回家。 回到了家,把两只小兔子交给两个小丫头。 一人一只兔子,抱着爱不释手。 直接就不管小乌龟了。 两个小丫头弄了一下菜叶喂兔子。 张卫国让她们不要喂多了。 别再把两只兔子撑死了。 这兔子可不知道控制食量,有吃的就吃。 好不容易弄到两只好看的兔子,这还没稀罕够就撑死了。 张卫国还指着这两只兔子生小兔子。 两个小丫头对这个毛茸茸的东西非常的喜欢。 成了最喜欢的东西。 有了这两个东西,就连饭都忘了吃了。 还是被冉秋叶骂了一顿,才依依不舍的去吃饭。 张卫国只是笑着摇了摇头。 小孩子就应该这样,这才是小孩子的性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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