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东西看到秦寡妇就找不到东西南北了。 说几句好话,就把傻柱迷的不行。 但是对别人,傻柱还真没有吃什么亏。 就是许大茂,被打的都是许大茂。 现在,傻柱也知道了这件事情是一个雷。 两个人都不敢提老太太,都想和这件事情没关系。 傻柱也是半晚上没有睡觉,一大早就来找一大爷商量对此。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到厂子里再说。” 傻柱就带着一大爷来到了厂子。 两个人再商量对策。 许大茂回到了四合院。 回到家见到家里没有人,贾张氏不在。 许大茂来到了秦淮茹家,看到贾张氏正在照顾棒梗。 虽然,许大茂对棒梗没有什么好印象。 知道这小子不学好。 但是,他说不定还真需要这小子来养老,也就没有说什么。 把贾张氏叫出来,问她发生了什么事情。 聋老太太怎么了? 贾张氏说:“被抓起来了。” “怎么会被抓起来,是因为什么事情?” “这个真不知道,也没有人说。” “应该是很严重的问题,昨天整个四合院都被围起来了,每家每户都被询问了。” “幸好你不在。” “我今天早上回来就被拦下来了。也被询问了一番。” “那你没事吧?” “应该是没什么事,要是有事也不可能出来。” “行了,我知道了,你在这里看棒梗吧。” 说完,许大茂给了贾张氏一块钱。 “去买点吃的给棒梗吃。” 许大茂还会提前和棒梗搞好关系。 只要是棒梗愿意给他养老,花点钱还真没什么。 许大茂也不是小气的人,他能够赚到钱,平时也没有缺过钱。 和娄晓娥结婚的时候,娄晓娥有钱,又不缺他这点钱。 许大茂的工资都是自己花了,有的时候还能从娄晓娥这里弄点钱。 吃的东西也是比别人吃的好,许大茂喝酒是需要下酒菜的。 三大爷喝酒一盘咸菜,二大爷喝酒一个炒鸡蛋。 许大茂喝酒需要炒两个菜。 只是和娄晓娥离婚后,娄晓娥的钱全部拿走了,什么也没有给他留。 本来许大茂也有钱,没有什么感觉。 反正他也有工资,自己赚钱自己花。 结果,许大茂攒的三百多块钱全都丢了。 许大茂一下子没有钱了。 本来三百块钱,能够让许大茂过得非常的舒服,结果钱没了。 许大茂差一点连饭都吃不上了。 只能够回家找老妈要钱。 许富贵又被一大爷敲了脑袋,把许富贵的四百多块钱全部抢走了。 爷俩那是同命相连,一个丢了四百多,一个丢了三百多。 最关键是两个人都不知道前世被谁偷的。 要是许富贵知道钱是被一大爷抢去了,他一定会找一大爷的麻烦。 许富贵这个小人,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 要是让他知道了,弄死一大爷的心都有了。 那可是两根小黄鱼,足足的四百多块钱。 那四百多块钱,估计一大爷到现在也没有花完。 就是不知道这老家伙把钱藏在了哪里? 一大爷可你肯定不会把钱放在家里。 家里的钱都是一大妈在管理,一下子多了四百块钱,一大妈肯定会问来源的。 什么事情能够一下子赚四百块钱。 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工作。 这件事情根本就瞒不住。 一大爷才不会傻的把钱放在家里。 只是不知道被一大爷把钱藏到了哪里。 轧钢厂就更不可能了,一个车间有上百人,这么多人,你把钱藏到哪里都不安全。 所以,这钱也不可能藏在了轧钢厂。 而且还是一个别人不会发现的地方。 这个老头还真是会藏,就是不知道把钱藏到了哪里。 要是知道了钱藏在了哪里,直接把钱给偷了。 气死这个老东西。 实在是想不出来,除了家里和厂里,还有什么地方能够藏钱。 也不知道许大茂的老爹最近干什么了。 被一大爷抢了钱之后,这老家伙不知道又从哪里弄起了古董。 上次就见到这个老家伙卖了一个碗。 不知道这老家伙还有没有这些好东西了。 能够弄到这样的好东西,也是一个人才。 被一大爷抢劫了之后,这老东西小心了很多。 本来张卫国还想着和这老东西接触接触,看看他是怎么搞到这些好东西的。 结果,根本就没有找到这老家伙。 从卖了一个官窑之后,就再也没有见到他。 这老家伙还是有一点实力的,张卫国想知道他是怎么认识的这些人。 因为老太太的事情,搞的整个四合院都压抑。 张卫国打算去小酒馆喝点酒放松一下。 带着张卫国自己炒的咸菜。 这个咸菜食用猪油炒的,虽然没有肉丝,也有肉味。 比花生油炒的更加的香。 张卫国来到了小酒馆。 这个时候,小酒馆就有人了。 小酒馆从白天到晚上,从来都不缺人。 有的人大早上起来,就需要喝上一杯。 这样的人,把这种习惯称之为喝早酒。 非常的形象,意思就是早上喝酒的意思。 这一般都是年龄比较偏大的人。 他们才会这么喝。 所以,小酒馆不缺人,有的人一大早就来了。 要上一杯酒,一叠咸菜喝上一杯。 也有的人是喝上一杯就走,不会留在小酒馆。 一杯酒,他们一口就干了。 张卫国来到了小酒馆,打了二两酒。 他们的小勺子,一下就是二两。 买酒的基本上都是二的倍数。 能够喝上六两的人,就算是能喝了。 那些常常说自己两斤起步的人,基本上都是吹牛。 两斤起步的人有,人家是真的能喝,这样的人不会说自己是能够喝多少。 真正能喝的人,不会说自己能够喝多少。 他们说自己能一直喝。 这样的人也有,那是真的厉害。 有的人说自己一顿饭一斤酒,一天三顿酒。 这样的人,一天能吃上三顿饭,根本不可能。 一顿饭都能够吃上两个小时。 他去哪吃三顿饭,一天离不开桌子了。 吃点就爱吹牛,这是所有喝酒人的毛病。 当你听到,你们都听我说的时候。 接下来的话,一句也不要相信,他开始吹牛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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