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最后孙翔实在受不了,他敲了敲桌子,“我说,你能不能别看了?再看眼睛都要拉丝了!” “不看她看谁?看你?别闹了,看你我会感觉到反胃!” 孙翔倒了杯茶,对他的话一点都没在意,毕竟狗嘴里能吐出什么好玩意来? 毕竟狗咬你一口,你还能返回去也咬他一口? “毛熊国那边何诚也弄好了,过两天公司开业他会来一趟,然后就出发去国外。” “来呗,到时候把老二也叫过来热闹热闹。” “没了?” “不然呢?” “不是,他去国外,你就没啥想说的的?” “说啥?团队啥的你姐都已经准备好了,我还说啥?出个国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有啥好说的?” “那那边的公司架构,运行体系你就不说一下?” “你去吗?” “不去啊。” “你不去我跟你说个屁?再说这东西有啥好说的?大体的方向不走错不就行了?剩下的细节到时候自己摸索,总不能啥事都要我操心吧? 要是这样这公司不开也罢。” 见他这模样孙翔也没说什么了,秦泽的性格他也知道,他就是那种怕麻烦的人。 你叫他出来玩行,但是你要是让他管事情,那一两天还行,时间长了他直接就给你撂挑子不干,谁劝都不好使。 这点秦泽他自己也承认,他这个人就是怕麻烦,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都一样。 人生最多就那么三万来天,干嘛要自己折磨自己,就算他没钱他也是过一天算一天的性格。 更何况他还有钱。 这个狗币社会就得看开点,不然纯属就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 不说别的,现在的年轻人一个月一万的工资算高的了吧? 可放在现在这个社会,一万够干啥的? 要是在小城市还好,可要是在大城市?一个月的房租就特么的四五千,再刨去吃喝拉撒,一个月这一万能不能省下都不好说。 所以现在真就怎么舒服怎么来吧,别哪天猝死了,回头一想这一辈子竟当驴了多不值? 秦泽现在就是这样,啥事不操心,该吃吃,该喝喝,哪怕公司破产了他也不在意。 没了就没了呗,人在就够了,所以有时候有些人找他麻烦她是真不怕。 敢找他麻烦他就敢火拼,别管是谁,官老爷也不行,大不了公司搭进去不要了他也要把他弄进去。 反正这辈子的钱挣够了,随便他怎么挥霍,所以谁怕谁啊。 就他这个家庭,只要不犯主观上的错误,也没人能把他怎么着,这也是他谁都敢火拼原因之一。 要是没有这一层的关系? 那就换一种方式活着喽,反正他主打的就是一个躺平。 反正爽了的是他自己,剩下的外人爱说啥说啥,只要他不听,那就让他们说去呗,不怕浪费唾沫星子那就使劲说,跟他有那么关系? 在这个社会只要你不攀比,只要你心大,那舒服的绝对是你自己! 就是摆烂,就是玩,爽不爽自己试试就知道了!biqubao.com 秦泽的选择曲曼当然是支持的,所以她当下就说道,“国外的事不用你们操心,我找的团队很专业。” 见曲曼都这么说了,孙翔点了点头。 其实他之所以这么问就是他那颗想要创业的作祟。 他这几年也没少创业,不过每次创业的结果都是赔的裤衩子不剩,这次好不容易有点盼头了,他肯定关心啊。 按理说以他的家庭条件,他这辈子混吃等死就行,可谁还没点梦想啊? 他就想创业,哪怕不挣钱把老本保住了他都高兴! “哎~对了老秦,明天有个车展你去看看不?” 一说这个秦泽可就来兴趣了,要知道他除了玩游戏剩下的爱好就是车了。 他对车也不管什么性能,只要好看他就喜欢! 秦泽把目光转向曲曼,“明天去看看?” 见秦泽兴致这么高,曲曼点点头,“好。” “行,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咱们一起去看看。” 孙翔无奈的摇摇头,以前这狗东西对女人爱搭不理的,现在可倒好,眼里全是女人,纯纯一副舔狗的模样! 三人又聊了一会,然后定了下明天碰面的时间就散了。 其实孙翔还想着跟两人吃个晚饭来,可他实在受不了两人那腻歪的模样了,所以就先溜了。 今晚秦泽跟曲曼也没闹什么幺蛾子,吃过晚饭后两人早早的就睡下了。 第二天一早,睡的迷迷糊糊的秦泽下意识的想去蹭曲曼,蹭了一会他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以往这个时间点蹭上去有两个感觉,一是痒痒的,而是滑滑的! 可今天他这两个感觉都体会到,唯一体会到的就是拉的慌! 秦泽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一看,身边哪还有曲曼的身影啊,空空荡荡的早就不见了! 这该是多么熟悉的一幕,以往这样的情况可是发生过一次。 不对,是两次! 我去,她不会是又去弄什么合同去了吧?可昨天我啥也没干啊! 想到这秦泽一下就清醒了,然后鞋也没穿直接就冲向了书房! 当到了书房没看到曲曼的身影后,秦泽莫名的松了口气,一下感觉轻松了不少! 没在书房就行啊,不然谁知道会不会又是一张合同甩过来?! 秦泽在房间转了一圈,最后找到曲曼是在浴室找到的,听着浴室里传来的那哗啦啦的响声,他打开门埋怨道, “不是说了这两天先别洗澡嘛。” 对于秦泽突然的闯入,曲曼也不在意,毕竟两人很熟了不是! “我好了。” “你就.....啥?你好了?真的?” 看着表情从埋怨到惊喜的秦泽,曲曼翻了个白眼没搭理他。 这个家伙在想啥她能不知道? 秦泽嘿嘿一笑,然后一溜烟的就钻进了浴室,在钻进浴室的同时,睡衣也不翼而飞,那速度没个十几年的功力跟本就办不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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