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两人唇瓣分开,只有额头贴在一起, 看着近在咫尺的脸颊,秦泽温柔道,“不生气了好吗?” “嗯。” 听到她的回答,秦泽又轻轻吻了她一下,“走,回家!” 等两人开车离开,刚刚为他们驻足的人感慨道,“哎,有钱真好啊,如果我也能开劳斯莱斯,估计也能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吧!” 听到这人的话有人鄙视道,“钱?这样的女人是有钱就能追到的?先不说人家那一身衣服值多少钱,就人家那气质像是缺钱的?” “就是,最起码也要再去整整容,不然就你这样的找对象都费劲!” 男人瞪了两人一眼,然后扭头就走,特么的老子这是比喻懂不?这俩听不懂人话的沙币,懒得搭理她们。 见男人走了,刚刚说话的那俩女人又道,“刚才那俩人怎么看起来这么眼熟呢?总感觉好像在哪见过!” “哎,你也感觉眼熟啊?我还以为我出现错觉了呢。” “难道你也是?” “嗯,就是想不起在到底哪见过了,但是真的很眼熟。” 两人嘀嘀咕咕的顶着雨伞走了,不过在这些人走后依旧有个男人站在原地。 他盯着雨伞,满眼兴奋的翻阅着手中的相机,看着相机中的一张张照片,他激动的手都有些发抖。 他认识照片中的两个人,这两个人最近在网上很火,尤其是照片中的这个男人,今天直接空降热搜第一! 到现在还没下来! 而他现在只要把照片慢慢的发上去,绝对能吸引大量的关注度,到时候在接两个广告,那他就赚麻了呀! 他真没想到这样的好事能落到他头上,这简直就是天降横财。 粉丝有了,关注度有了,钱也赚了,一箭三雕赢麻了呀! 想到这,他兴奋的抬腿就跑,哪怕鞋子湿了,裤子湿了他也不在意! 跟马上就要飞来的小钱钱相比,这算什么? 回到家,秦泽把猫窝这些东西放到储物间,然后就进了厨房。 进厨房时还不忘吩咐道,“曲曼,你先别动那个小东西,想玩等它好了再玩听到没?” 听着他的吩咐,曲曼看了看袋子里的小奶猫,最后还是忍住了没上手。 见曲曼没回答,秦泽不放心的从厨房里走出来,看着她那模样,他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 秦泽走上前,把曲曼手中的纸袋放下。 “好啦,又不是以后见不到,想亲近等它好了随便你抱还不行嘛~” 秦泽就像哄小孩一般哄着她! “哦~” 曲曼应了一声,不过声音中却满是不舍! 秦泽俯下身吻了她一下,“走,咱们去洗手,然后我给你做好吃的!” 说着就拉着她来到厨房。 秦泽握着她的手站在她身后,随后打开水龙头给洗了起来。 曲曼的手很好看,手掌均匀,手指纤细在他看来简直去艺术品一般! 洗完手他也不需要曲曼做什么,所以直接就让她坐在了吧台上。 曲曼手支着头,就这么看着他做饭,熟练的刀工,麻利的动作,一步步都井井有条,看起来很舒服。 想到以前吃饭的时候,除了外卖就是外卖,而且每次就那么几样。 不管是味道,还是美观跟他比起来都差好多。 自从他出现后,他在饮食上真的是换了花样的给她做。 为了能让她多吃点,他甚至还专门给每道菜品都精心的摆了盘,哪怕中午给她送饭时也依旧如此。 这个男人就好像上天为她精心准备的一样,不管哪方面她几乎都挑不出毛病来。 哪怕他有时会孩子气一些,她依旧很喜欢。 察觉到曲曼的目光,秦泽抬头给她做了鬼脸,然后又对她温柔的笑了笑,这才又开始忙碌起手中的事。 看到他这番模样,曲曼站起身来到他身边扯了扯他的衣角, “我想学。” 秦泽微微一愣,然后顺手把她拉到怀里。 曲曼抓着菜刀,他抓着曲曼手,就这么一点点教她切菜。 两人都没有说话,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做着饭。 他知道这是她想亲近的表现,她知道秦泽会这样,所以两人都很默契。 其实就算她真想学,秦泽也不会教,因为他舍不得。 曲曼这样的女人她不适合呆在厨房,他也不允许她呆在厨房。 跟他在一起,这一切她只需要在一旁观看就可以,剩下的她什么都不需要做。 秦泽弯下腰,两张脸紧紧的贴在一起,感受着彼此散发出来的温度,两人都很满足。 这一刻曲曼不再生气,秦泽也不再解释,两人如同新婚一般的小夫妻,气氛很是和谐。 切完菜,秦泽让曲曼继续去吧台坐着,可曲曼却摇摇头,说什么也不去。 “听话,过去坐着,不然被油渍溅到了怎么办?” “没事。” “可是我会心疼的。” 曲曼靠在他怀里依旧是摇摇头表示不要! 秦泽拿她没办法,只能拿过套袖给她带上,然后才小心翼翼的握着她的手烧菜。 看着油烟直冒的炒锅,秦泽轻声道,“去看着好不好?” “不好~” 行吧,她今天这是铁了心要跟他腻在一起了! 一顿饭做下来有点磕磕绊绊,不过好消息是中间并没有出现什么差错,坏消息也是,菜好像有点糊! 等两人一起坐上了餐桌,曲曼把那一盘有些焦糊的菜往他身前推了推。 “你吃!” 看着盘中那一道惨不忍睹的菜,秦泽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我谢谢你哦~!” 曲曼假装没听到,低着头就开始扒饭! 其实她也有点不好意思,她没想到平常看着他做菜感觉挺容易的,怎么自己做就这样了呢?! 是的,这一盘有些焦糊的菜,是她自己独立完成的! 秦泽手把手跟她炒了两盘菜后,感觉挺简单的,所以就自己试了试,可结果却告诉她,做菜真的就是看上去简单! 秦泽看着这盘菜,说实话他有点无处下嘴! 这焦糊的西红柿炒鸡蛋,不管怎么看都焦糊的很均匀,光是看看就提不起一点胃口! 不过最后他还是动了筷子,没有为什么,谁叫这是曲曼第一次做的菜呢? 就冲这一点,它就算再难吃,他也要吃光,因为这是她的 ‘第一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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