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校长开着车眼睛时不时看一下后视镜,那频率秦泽都怕他把车开道黄浦江里。 抬脚踹了踹驾驶座,“我说你能不能好好开车?老子特么还没活够呢!” “卧槽,老秦,你丫再不说话我都以为你哑巴了呢!再说,你不介绍介绍介绍?” 虽然他跟秦泽认识的方式有些奇葩,可自从认识后,他可从没见过秦泽往外领女人。 哪怕一起去酒吧的时候,他对那些妹妹都不热情。 即使那些妹妹疯狂的往他身上扑,他都不理会。 当时他都怀疑这家伙是个gay了,毕竟有哪个男人能拒绝的了色的? 除了gay,他反正是没见过! 他们这个圈子哪个不是色中饿鬼?看上去一个个都人模狗样的,可谁是个好东西? 不是他贬低自己,而是现实就是如此,像秦泽这样的异类,在他们这个圈子极其罕见,甚至都已经绝种了! 看着一脸八卦的校长,秦泽翻了个白眼,“叫曼姐就行,剩下的少打听。” “曼姐?” 听他这么说,校长透过后视镜好好打量了一番这个让秦泽都称之为曼姐的女人。 他虽然在网上经常胡咧咧,可不代表他真的没脑子。 秦泽都要称之为曼姐的人,他不得不好好看看。 因为秦泽的实力他真的太清楚不过了,当两人第一次见面后,他真是在秦泽身下了不少力气才查到他的家底。 当查清楚后他直呼不是人,屁大点的年龄居然掌控了这么庞大的资产简直离谱。 虽然家庭背景没查到,可从他手上的资产来看,他家庭绝对不一般,不然...呵呵... 可现在这么一个人居然都要叫这个女人曼姐?那她的身份也就没必要继续探究了。 完全没必要,跟着叫曼姐就对了! 见他这样,秦泽笑了笑,他知道刚才那两个字会让他多想,可他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一是曲曼性情冷淡不喜欢交谈,二是让这个家伙少bb。 当然这也不全是吓唬他,曲曼的家庭让他这个国民老公叫一声曼姐完全没毛病。 曲曼的家庭情况孙翔大致跟他说过,他家祖上就是老魔都人,从六几年到现在,每代人都会有一个从政的一个从商的。 而这一代他们家只有曲曼这一个嫡系小辈,所以可想而知她在曲家的地位。 也正是因为如此,孙翔哪个表哥才被流放到国外。 所以校长叫一声曼姐真没毛病! 秦泽转头看向曲曼笑道,“这我朋友,你叫小王就行!” 校长听他这么说,直接收回打量曲曼的目光对着秦泽一顿翻白眼,要不是曲曼在他现在非喷死这个狗东! “嘿嘿,曼姐,叫斯葱也行!” 曲曼对他点点头,“你好。” “不用搭理他,不是啥好东西!” “我特...” 校长哪个气啊,这沙币东西真特么不是人,有这么说话的吗? 什么叫不是啥好东西?咋,你就是个好东西呗? 不过看他这么护食他也不再跟曲曼搭话了。 不过他对两人的关系是真的好奇,毕竟一个贞洁烈男突然变了,他能不好奇吗? “老秦,用不用我给酒店打个电话再腾出一间房来?” 秦泽翻了个白眼,这狗东西一抬屁股他都真的他是要放屁还是拉屎! “不用,总统套里的房间够用!” “不好意思,总统套满了,只给你留了个标间!”校长贼兮兮道。 “司机,不去外滩瑞华了,去香格里拉!” “艹,老子不是你司机。” 秦泽懒得搭理他,转头就看向了曲曼。 “累吗?” “还好。” “那下午去逛街?” “好。” 见他轻声细语那样,校长撇撇嘴,从刚才秦泽回答那两句话,他大致也找得到了两人的关系。 不过这狗东西命是真的好啊,这么漂亮的女人都能被他碰上,真特么不给他们这些人活路啊。 想想他那些交往的网红女友,他就有些发酸,跟曲曼一比,那真是没法比。 给她提鞋都不配,光颜值这一块她就能甩那些女人好几条街,要是再算上身材,那特么得甩出一个地球。 而且家室还那么好,这特么到哪说理去? 等到了酒店后,秦泽对着校长就是一阵吐槽。 “我说你们这些做酒店的就不能紧跟潮流,弄点现代简约的装修?你看看这都什么勾八东西?这都啥时代了还是欧式风格?土不土?” “你懂个勾八,也就你是个例外,出去问问别人,有几个会说土的?” “土就是土,问谁都土。” “行,你如果觉得土也行,那你掏个千八百万,我给你定制一间总统套,这没毛病吧?” “你看我像沙币吗?” 校长板起脸认真的对秦泽道,“像!” “我去你大爷的吧,有事没?没事赶紧滚!” “咋,嫌我碍事了?” “你居然都这么有自知之明了,那还不赶快消失?” “你特...”校长指了指秦泽,后面的话还是没喷出来不过依旧没好气道, “晚上记得准时点。” 秦泽摆摆手不耐烦道,“知道了知道了,您快出去吧,看你时间长了我容易没食欲!” 校长上去狠狠搂住秦泽脖子,然后恶狠狠道,“狗东西,晚上有你好看的。” 说完转头就走,一点都不给秦泽威胁他的机会! 把行李放好,一抬头他的余光就扫到了曲曼的脚上。 晶莹剔透的玉足上他甚至可以看到血管的纹路,小巧的玉足踩在高跟鞋上简直就是足控的福音! 起身看向曲曼。“穿这个真的不累吗?” 曲曼摇摇头,“不累。” “行吧~” 他也没再纠结这个问题,既然她说不累那就肯定是不累,因为她也不像是会撒谎的人。 再说,高跟,他也喜欢呀! 这么好看的玉足不穿高跟鞋,简直就是浪费。 不过也不得不说曲曼是真的完美,接触这么长时间他就没从她身上找出一点瑕疵。 即使她那冷冰冰的性格,他都喜欢,在他的印象里,御姐就该这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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