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东北某一处小镇的野外! 蒋宇杰按照凌霄的吩咐,带着“敕鬼神咒”符,又回到了他遇到黄皮子讨封的地方。 蒋宇杰一个人不敢来,陪同他一起来的,是他的父亲。 毕竟是招惹了“黄大仙”,别人根本不敢掺和到这种事情中,能陪他来的,也只有父母至亲了。 爷俩儿摆下一张供桌,在上面摆放了烧鸡、鲜花、水果、米酒等供品,又点着了香烛,然后就在供桌前拜了起来。 拜过之后,爷俩不敢久留,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他们刚走不久,一只黄鼠狼就来到供桌前,它小心翼翼观察了一番,又绕着供桌转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来到了供桌前。 它对丰盛的供品看也没看,盯着灵符看了一眼后,突然兴奋的尖叫一声,然后就学着人的模样,趴在供桌前,对着灵符磕起了头来。 突然之间,桌子上的黄纸符无火自燃,化为一团黄火,迎面就向黄鼠狼飞了过来,瞬间没入了它的身体。 黄鼠狼一头扑倒在地,身子抽搐起来。紧接着,它的身子一阵扭曲,惨叫着在地上打起了滚儿。 它身上仿佛有万虫噬咬一般,奇痒无比,不停用爪子在自己身上撕了起来。很快,它的身上就鲜血淋漓,大块的皮毛被撕扯了下来。 它从脖子往下,一直把全身的皮毛都撕下,发出的痛苦哀嚎,吓得几个路过的人掉头就跑。 终于,它把全身的皮毛全部撕去,就连尾巴也被它自己咬了,变成了一个浑身是血的无皮小兽,匐在地上抽搐不止。 就在此时,一道黄光从它体内绽放出来,就像火焰一样燃烧了起来。 在这股光焰中,无皮小兽突然变得精神奕奕,它看起来既痛苦、又欢喜。 它的血肉开始快速生长,转眼间身高就长了一倍,身上长出了淡黄色的皮肤,皮肤上光洁溜溜,没有毛! 终于,在这团黄色的光焰中,剥去了全身皮毛的黄鼠狼,变成了一个身高三尺有余,容貌丑陋的小老头! 小老头趴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歇息了一会儿后,它突然发出怪异的歌声: 前世不修善果, 畜生道里折磨; 脱得一身皮毛, 从此为人逍遥! 桀桀桀, 桀桀桀, 从此为人逍遥…… 这黄老儿唱了一遍自编的歌谣,从路边拾起一根树枝当做拐杖,分开草丛,化为一道黄光就消失了! 从此以后,在东北那旮瘩,又多了一位货真价实的黄仙! 这只黄鼠狼,原本已经有九十多年的道行了。 正常情况下,它至少要活到一百岁之后,才有一定的可能化形为人,成为真正的黄仙。 然而,就像人类修行不易一样,异类的畜牲修行起来更加艰难。 最大的难关就是寿命问题! 普通黄鼠狼,寿命只有二十年左右。 这一只能活到近百岁,已经是有天大的造化了。 它最大的梦想就是化形为人,成为黄仙。 然而最近几年,这只黄鼠狼已经感觉身体在走下坡路,它有预感,自己活不到化形那一天了。 因此,它不得不冒险一搏,来找人类讨口风。m.biqubao.com 偏偏遇上了喝醉酒的蒋宇杰,它不但讨封不成,还被骂一顿,修为倒退不少年! 这就相当于断了它的前路! 黄鼠狼当然不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把自己失败的原因归结于蒋宇杰身上。 反正成不了人了,它拼着修为再次倒退,诅咒了蒋宇杰,使他要连续走三年霉运! 这只黄鼠狼,原本已经放弃了成人的想法。 没想到蒋宇杰又回到了东北,带来了一张灵符,这可是古代册封鬼神的灵符。 黄鼠狼虽然不认识,但它的灵性和直觉告诉它,这是能帮它实现梦想的宝贝! 果然,一个头磕下去,这张灵符真的帮助它完成了化形,成为真正的黄仙。 且说蒋宇杰父子回到镇子上之后,在宾馆里住下,就惴惴不安的等待了起来。 蒋宇杰得到过凌霄的吩咐,知道至少要等三天。 前两天夜里没有发生什么事情,直到第三天夜里,蒋宇杰突然看到一个拄着拐杖的小老头走了进来,用拐杖敲着他说:“你给我带来了灵符,咱俩的恩怨一笔勾销,这两样东西作为回报,请带回去孝敬上仙!” 说完之后,小老头消失不见了。 蒋宇杰一个激灵,从梦里醒来,原来刚才是个梦。 他把头一扭,立刻就看到自己的床头上,正摆着两样东西。 一样是一根比大拇指还粗的野人参,另外一样是一块屎黄色的土疙瘩。 蒋宇杰做的是东北农产品生意,对人参也有些见识。他一眼就认出,这是一根野山参,年头至少也有六七十年了。 这可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好东西! 至于那块屎黄色的土疙瘩,他左看右看,也看不出是什么东西来。 蒋宇杰连忙叫醒了老爹,爷俩对着另外一样东西看了半天,都不知道这是什么。 蒋父说道:“小杰,这是黄大仙送来的?” 蒋宇杰点点头,把自己梦到的事情说了一遍。 蒋父欣喜地道:“太好了,解开了和黄大仙的恩怨,以后就不用提心吊胆的了!赶紧收拾东西,咱们回金陵!” 蒋宇杰说:“爸,这两样东西,当初给我算命的凌大师说了,有一件要送给他,另一件咱留下,你说咱留哪一样?” 蒋父说道:“那位大师是真正的高人!他帮你摆脱了黄大仙,已经是天大的恩情了,这两件东西,都给大师送去吧!” 蒋宇杰看着人参,有些不舍:“爸,这一根可是老山参,有钱都买不到!我请大师帮忙的时候,可是给了一百万呢……” 蒋父大骂:“我打你个没良心的,你忘了那几天倒霉劲儿了吗?要不是人家大师,你现在是死是活还不好说呢,一根破人参,就迷住你的心了?” 蒋宇杰被骂的狗血喷头,连忙说道:“好好好!我这就回金陵,把两样东西都送给凌大师!” 父子俩赶紧收拾东西,天一亮,就坐飞机回金陵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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