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 点头答应一声,刘金转身离去。 确实。 他的身份适合劝说这些楚军降卒,容易让他们看到希望。 人们总是趋利避害的。 只要是看到了希望,就不会愿意赴死了。 在这一点上,刘金最为年长,自然是了然于心。 而且,大秦有一项制度,极为的吸引人心,那便是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 这便是刘金的杀手锏。 此刻,降卒在营帐之中,气氛有些低沉。 与大秦锐士形成明显的对比。 刘金看着楚军降卒,以楚地乡音:“诸位,公子心善,给了尔等一个活命的机会。” “希望尔等能够珍惜!” 这个时候,刘金凌厉的目光从楚军降卒身上掠过:“实不相瞒,本将也曾是楚将,乃寝县副将,任千夫长。” “当时,公子率军伐寝县,主将项鲁率军逃亡,只剩下本将与两千步卒。” 听到熟悉的乡音,这一刻,楚军降卒眸子微亮,仿佛被人点燃了心火,让他们有了念想。 见到楚军降卒全部都望过来,刘金,道:“无奈之下,本将只能打开城门,投降公子!” “当时,公子便下令,由本将继续任千夫长,统率两千步卒!” “如今,有了你们,本将已经是军侯。” “公子有令,抽调两千精锐,并入大秦铁骑之中。” “剩下的将士与两千步卒合并,一部由本将统领,另外一部由羌芜军候统领。” “除军侯之外,包括千夫长,五百主,百夫长等职位,皆从你们里面产生,公子说了,只要有能力,他一律重用之!” “这便是尔等的机会,希望尔等能够把握住!” “而且,大秦锐士之中,推行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杀敌便可立功,立功就可得爵,从而会让尔等,从一介庶民,摇身一变,成为大秦功勋贵族。” “生的机会,公子给了尔等!” “改变自身命运,甚至于改变家族命运的机会,公子同样给了尔等!” “诸位还是仔细考虑一下,公子有言,他只要忠诚于他的将士!” 说完,刘金便转身离开了。 他心里清楚,这些话已经够了。 此时此刻,他将关键都一一说出,利弊也都一一解释。 再说下去,就没有了意义。 一个时辰后,刘金与羌芜开始整军。 张威从步卒之中,抽调了两千精锐,并入了大秦铁骑之中。 此刻,扶摇麾下大军人数达到了惊人的一万九千之众。 若是在会合寝县的三千铁骑,人数将会达到两万二。 这是扶摇南下楚地以来,执掌大军数量最多的一次。 只是扶摇也清楚,这两万二大军,战力只怕还不如以前。 “公子,黑冰台传来消息,景从大军距离我军只有百里!”赵央一脸担忧,朝着扶摇禀报,道。 “传令,大军开拔!” 扶摇眼中满是冷静:“我军直取新蔡,传令姜辛弃城,带着寝县的粮草与我军会合!” “诺。” 一声令下,大军撤离,朝着新蔡方向而去。 他不是要进攻新蔡,而是要与内史腾汇合。 他只有两万大军,而且战力不及以前,一旦遇上景从大军,必然会被对方击破。 此时此刻,只有与内史腾大军会合,以内史腾将兵,才能与景从对峙。 扶摇心里清楚,他对于上古军阵只是精通皮毛,勾连煞气之能,也只能算勉强及格。 但毫无疑问,要掌控两万大军勾连煞气,他目前根本做不到。 人要量力而行。 扶摇清楚自己的极限。 只有内史腾,才能对抗景从。 作为项燕的副将,扶摇可不认为景从是一个废物。 ........ 大军跋涉而行,一路上,扶摇将兵家锻体术,赐给军中将士。 在他看来,这些修行之法,太过于粗糙,而且对于他没有效果。 但是,对于扶摇麾下的普通士卒,这兵家锻体术,纵然只是前几层,依旧是一种难得宝物。 经过此事,也让楚军降卒进一步归心。 他们还不至于为扶摇赴死,但也不会在想着逃离,也不会在担惊受怕。 其余诸将都有些欣喜,只有刘金一直皱着眉头。 他找到扶摇,道:“公子,这兵家锻体术,在战争之中修炼自然是进展惊人。” “但是,将士们一旦修炼兵家锻体术,个人实力进一步提升,主将想要勾连煞气,就越难!” “他们修炼了兵家锻体术,但是,在战场发挥出来的战力,未必比得上之前。” “因为,没有主将勾连煞气,他们靠自己修炼,修为提升远远不及勾连煞气。” 在刘金看来,扶摇此举太过大胆。 一直以来,这样的事情,都有人再做,也有人成功。 但是,那些人,无一例外都是兵家大能。 不光是修为突破天象,甚至于陆地神仙,就连对于兵家的造诣,也是登峰造极。 这些要素,此刻的扶摇一个也不具备。 “哈哈,你说的这些,本公子都清楚。” 扶摇笑了笑,意味深长,道:“就算是,骁勇善战如大秦武安君白起,麾下的杀神军巅峰之时,也只是三万之众。” “当年开蜀的名将司马错,也只有一千六百多铁鹰锐士!” 说到这里,扶摇话锋微转,看着远处的大军,语气幽幽,道:“我没有想那么多,只是想给他们一些活命的机会。” “等李信将军突围北上,本公子亲自为其断后,这些将士们,提升一些实力,便多一些活命的可能。” “而且,先贤没有做到的,未必我也做不到!” 这一刻,扶摇看着刘金:“你也是一样,好生提升修为,多一线生机,便多一分活命的可能。” “此战,我连自己也不敢保证能活着,更别说是你们了。” 对于刘金,扶摇还是很信任的。 他虽是楚军降将,但他已经手染楚军之血,再也没有回头路。 “公子,末将明白了。” 刘金重重点头,语气肃然,道:“富贵险中求,想要出人头地,就不能惧死!” “若末将战死沙场,希望公子有机会,救出末将的子嗣,也算是给末将留一丝念想。”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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