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摇抬头。 赤色嬴字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犹如一头怒龙,在风中吼叫。 大秦尚黑,秦字旗也是黑色,以黑色为底,金线绣秦。 乃大秦之象征。 这样的旗只有一面,一直在咸阳。 但是,大秦锐士的旗帜,不论是秦字旗,还是嬴字旗都是血色为底,上绣黑字。 寓意,大秦锐士从血与火之中淬炼而出。 一如秦剑,内仗金器,外依火精,五行之中,霸占金与火! 自当无敌于天下。 “总有一日,这嬴字王旗,当与日月同辉——!” 曾经,他对于大秦充满了好奇。 大秦这个朝代,就像是它的主人,秦始皇帝一样神秘。 先秦! 又被称之为仙秦! 如今他来到了这个时代,成为了嬴政的子嗣。 他自然要护大秦万世! 以手中长戈,为大秦披荆斩棘,奠定万世根基。 此时,听到扶摇慷慨之言,蒙恬脸上笑容变化,有一抹回忆涌现。 曾几何时,在上林苑狩猎后。 篝火升腾,鹿腿的香味弥漫。 有一个青年一如此刻的扶摇,就平平淡淡的坐着,连语气都很平静。 但是,那一刻的青年身上有光。 他说,他要终结这个乱世,让天下人安居乐业。 ......... 平舆。 “上将军,消息已经确定,少将军遇难了!” 景从朝着项燕:“而且,嬴政亲子在兵道之上天赋绝伦。” “斗庄以王命,令天下武者共击之,三十六尊金刚境强者,尽数战死!” 闻言,项燕冷笑一声:“那是嬴政亲子!” “又不是什么废物,又岂会没有护道者!” “区区金刚境,若是能杀得了嬴政亲子,秦王族早已绝嗣了!” 说到这里,项燕话锋一转,道:“城父的情况如何?” 他在这里气势如虹,打的李信节节败退。 距离最后的胜利,已是肉眼可见。 唯一让项燕担心的便是城父。 斗庄是斗氏家族这一辈最为惊才绝艳之人,但,那也要分和谁比。 蒙恬! 大秦上将军,能够与王翦并列的存在。 这样的人,就算是他都极为的忌惮,更何况是斗庄。 “禀上将军,由于大雨的缘故,我们收到的消息,是三天前的!” 景从朝着项燕苦笑:“蒙恬正在进攻城父,斗庄于城父山谷设伏,伏击秦公子扶摇以及蒙池!” “从这以后,便没有了消息传来。” “如今,雨过天晴,想来很快就会有消息传来!” “嗯!” 微微颔首,项燕沉声,道:“将所有的人都叫回来,不用再找了。” “让斥候盯着城父的蒙恬以及城外的李信!” “这一战,本将不仅要吃下李信,也要重创蒙恬!” “诺。” 点头答应一声,景从转身离去。 望着景从离去,项燕脸上浮现一抹傲然。 这一战,除了损失了项渠之外,其他的都按照他计划中预演。 李信的节节败退,让他在楚军之中的威望再一次拔高。 纵然是之前的谋划失败,但在项燕看来,结果不会有任何的改变。 这二十万大秦锐士,他吃定了。 他要向天下证明,武安之名,他背的起。 为此,哪怕是损失了他精心培养的十数载的亲子,他也不在乎。biqubao.com 武安! 武安者,以武功治世、威信安邦誉名。 抿了一口茶,项燕语气幽幽:“言能抚养军士,战必克,得百姓安集,故号武安。” “这样的封号,对于武将而言,便是天下最大的殊荣!” 虽然彼此为仇敌。 但项燕清楚,大秦武安君白起,才是这个天下所有武将的巅峰。 纵然是当初白起水淹楚国,死伤无数。 但是,在项燕的心中,白起才是他一直希望成为的人。 一人压制中原近三十载。 这便是大秦武安君之赫赫神威。 ....... 平舆城外三十里。 大军云集。 不论是大营之中,还是中军幕府之内,气氛都有些沉重。 交手二十次,胜七负十三。 虽然有三次是平手。 但是在李信看来,他作为主动进攻的一方,没有胜利便是失败。 “将军,项燕集中了近二十万大军,现在还在从各地调集大军!” 杨端和眼中浮现一抹凝重,朝着李信,道:“他对于我们围而不歼,很显然是要等时机成熟,将我们全部吃下!” 闻言,李信摇了摇头,冷笑:“他不光是要吃下我们,还要吃下蒙恬!” “项燕野心勃勃,他这是要一战而告诉天下人。” “他项燕便是当世硕果仅存的武安君!” 说到这里,李信语气微顿,道:“蒙恬将军那边以及公子可有消息传来?” 他与蒙恬虽然不在乎扶摇。 但也不能真的让扶摇死在战场上。 “三十六尊金刚境高手雨夜截杀公子,尽数死在了城父山谷外!” 杨端和笑容更显灿烂,只是这笑容中多了一些嘲讽。 “仅是这一战,江湖武夫便停了下来,再也无人追杀公子!” “王上下诏,天下金刚境之上的强者不敢出手!” 这一刻,李信也是笑着,道:“金刚境,公子杀之如屠狗,自然会吓住一些人。” “嗯!” 杨端和笑着点头:“因为大雨的缘故,我们得到的是两天前的消息,上将军陈兵城父,公子在追杀斗庄!” 闻言,李信点了点头。 目光落在了地图之上,半晌之后,李信沉声,道。 “派遣斥候与蒙恬取得联系,将本将的猜测告诉他!” “诺。” 杨端和点头,神色犹豫了一下:“将军,我们是否可以后撤?” “不行!” 李信断然拒绝:“有本将在这里,还可以牵制住项燕!” “一旦我军后撤,不光是我们将会遭受项燕的追杀!” “到时候,蒙恬那边也会遭受楚军反扑,一旦我军后撤,大好的局面将会彻底丧失!” “所以,我们不能后撤,只能在这里!” 说到这里,李信眼中锋芒大盛:“更何况,一旦蒙恬腾出手,未必就没有破局的可能!” “局势拖得越久,对我们双方都有利!” “但是,对于谁更有利,不到最后一刻,谁也无法得知!”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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