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 提起荆州,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越来越沉重,细看刘备麾下的所有地盘,当以平原城最为富庶,徐州、冀州第二,而以零陵为代表的荆州南部也逐渐开始迎头追上,这些都是目前为刘备输送钱粮的主力军, 现如今, 不包括刚刚平定,百废待兴的江东,就要数荆州北部最为困难! 北接兖州,南达交州,西可入巴蜀,东可进江东,四通而八达,兵家必争,乃是荆州,若是生逢盛世,恐怕天下没有哪个州郡能与荆州相比, 可此时天下战乱动荡不安,说句实在的,为了发展荆州,李忧等人可谓是绞尽脑汁,除了平原,最先开始推行新商法的就是荆州,只可惜,即便对商人再照顾,敢真正在荆州北部安家的商贾也是少之又少, 没辙啊, 太动荡了! 四通八达,便也意味着四周再无天险,自从关羽入驻荆州以来,大战只和曹操打过一次,小战到现在没打过五十场也得有三十场,虽然冲突规模不大,但哪个商人敢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寄托在运气上, 以致于尽管襄阳对商人的待遇在某种程度上比平原还好,但依旧没什么商人敢去荆州北部跑商! 现在大战将启,荆州再陷战火,只能说在让本就不富裕的荆州雪上加霜,但不管怎样,敢打的仗,就绝对没有避战的道理! “现在荆州共有多少兵马?”, 郭嘉咂了咂嘴,看向李忧问道, “我算算啊!”, 只见李忧掰着手指头数到, “二哥麾下的荆州水师大概三万,步卒两万,驻扎于襄阳,文长将军麾下步骑共一万,驻扎于江夏,黄老将军麾下弓弩手将近三千,其余步卒将近一万,驻扎于江陵,”, “这......”, 郭嘉愣了片刻,狐疑问道, “那兴霸将军呢?”, “荆州水师几乎都是由他在统领,精力有限,便没给他配备其余的人马!”, “原来如此......”, 一直没开口说话的徐庶淡淡开口道, “之前我们的重心是征讨江东,所以水师的训练才是重中之重,可现在对上曹操,水师的作用便被缩减到极致了!”, “是啊!”, 李忧长出一口气道, “若是西蜀还在刘璋的手里,靠着荆州水师,绝对足以御敌于长江之外,只需要在江夏和曹军鏖战即可,可现在刘璋早已不在,整个蜀地除了云南都落在了曹孟德的手里,只需从永安城出,便可直取江陵城!”, “这次大战,恐怕水师能提供的作用确实有限啊!”, 听闻这话, 郭嘉赞同的点了点头道, “算上水师,荆州共佣兵七万,可一旦将水师排除在外,便只有四万左右的人马,听上去虽然不少,但对付曹操,恐怕还是太少了!”, “唉!”, 李忧叹息一声, “平定江东后,为了稳住江东六郡的百姓,势必要从荆州抽调一些兵马,要不然,也不至于在面对曹操的时候这么捉襟见肘!”, “不过......”, 话锋一转,李忧自顾自的继续说道, “该支援的人马还是不能少的,等到周公瑾回来,再让潘凤、陈到等人前去支援,不过在这之前,还是得先派遣一波人马,以防万一,别人不说,我那三哥可是摩拳擦掌很久了,要是这次不让他去,他估计能把我活吃了!”, “而且不出意外,曹操养了这么多年的虎豹骑肯定会不留余力的倾巢而出,实在不行,恐怕真要让我那岳丈出动并州狼骑了!”, “诸位先生可是要征讨曹贼,若是不弃,某愿往之,助玄德公一臂之力!”, 就在众人商讨之际, 只听一声清脆的声音传入政务厅内, 众人回眸, 只见一人正站在政务厅外,面如傅粉,唇若抹朱,腰细膀宽,彪腹狼腰,不是别人,正是那西凉之主, 马超, 马猛起! “孟起将军!”, 李忧愣了一瞬,立刻惊奇问道, “你怎的来了平原?”, “马孟起见过伯川先生!”, 马超恭恭敬敬的拱手说道, “说来也巧,本是多年不见自家妹子,近来想念,所以才来此探望,顺便看看我那外甥,可我拜会玄德公时,却听得平原即将和曹操开战,所以才来这政务厅中,”, “想和诸位先生讨个先锋做做!”, “这......”, 李忧看了一眼这个不请自来的好战分子,犹豫说道, “孟起将军的本事,我等自然知晓,可如今汝父寿成将军还在许都,和曹操一战,你若参与,岂不是要让其平白而受牵连?”, “先生多虑了!”, 马超淡淡一笑,自信说道, “此番前来,我一没有带西凉军马,二也不打算以自己本来身份加入战场,乔装打扮一番,弄个化名,反正曹军之中也没人见过我本来面目,只要让我能多杀两个曹兵,这些都是小事一桩!”, “你可是西凉之主,你那画像,曹操没看过十遍也得有八遍,真当人家是傻子啊?”, “其实我倒觉得不然!”, 不等马超开口,贾诩便摸着下巴呢喃道, “我觉得,在目前这个局势下,别说曹操发现不了,只要不被活捉,就算他真发现,也得咬碎牙往肚子里咽!”, “这......”, 李忧抿了下唇,稍微一思量,便明白了贾诩这话的意思, 现如今刘备和曹操开战在即,就算马超来助战,起码他没把西凉军牵扯进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西凉和曹操还可以维持在平衡中,可一旦翻脸戳破这层窗户纸,把马腾给斩了,那曹操就势必要面临西凉和平原的两面夹击, 这种自己把自己推进火坑的事, 曹操是绝对不会干的, 想明白这一点,李忧也就不排斥马超的主意了, 只是, 看着吊儿郎当的马超, 李忧还真不知道说点什么才好, 这个主意,若是别人提出来,那也即罢了,可他马超自己提出来......, 娘嘞, 真孝啊......,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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