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飞和张苞, 只能算作策科之比的一个小小插曲, 在刘备尖锐的咆哮声中, 最后以禁了张飞父子一年酒而结束, 是的, 连张苞也一块给禁了,并且禁的十分彻底,刘备当场就下了令,宴会结束之后,便让众人直奔张飞府邸而去,掘地三尺,连酒槽都不许留! 这个任务, 直接下达给了郭嘉,由刘备自己亲自监督, 至于为什么要委任郭嘉,还是因为他确实也是个名副其实的酒蒙子,方圆三里但凡有一丁点酒味儿都逃不过他郭奉孝的鼻子! 而郭嘉自是欣然接受,毕竟这可是个肥差,像张飞那等嗜酒如命之人,要说家中没有好酒,郭嘉是万万不相信的,那么这些酒没收之后会去向何处? 自然是被他中饱私囊喽! “傻乐什么呢?”, 看着一脸幸福的郭嘉,李忧好奇的开口问道, “自然是因为美酒即将到手,喜不自胜啊!”, “这家伙!”, 李忧翻了个白眼说道, “给你美的,知道为什么玄德公要用你吗?”, “为啥?”, “因为狗鼻子好使呗!”, “去你的!”, 在二人的扯皮之下,这场插曲很快便过去,毕竟禁酒需要在宴会结束之后,而策论的比斗还要继续, 也就是在这场比斗之中,之前一直恭恭敬敬的小一辈,因为张苞开了个好头,便开始真正的将一众小辈儿的个性展露出来, 那庞宏在安民一道几乎技压群雄,险些惊掉了李忧等人的下巴, 虽然这庞宏乃是庞统的儿子,但说句实在的,众人一开始并没有将其当作自家儿子或徒弟的对手,毕竟那庞统平日里忙的连饭都不一定有时间吃,又哪里能有时间好好教子? 本来李忧还心存愧疚,想要等庞宏再大一点后,为其好好寻一个老师,教他一些真本事! 可谁知道, 这庞宏不管在强军还是在安民上的一些观点,不但极为新颖,甚至无比契合于平原城当下的环境,稍微改一改,没准都能直接推行下去, 最后,还是荀攸听出了不对味, “这不对啊!”, “哪不对了?”, 李忧好奇问道, “他讲的这些,都是今天刚送到庞统那的政务啊!”, “嗯?”, 李忧一脸诧异的回道, “我怎么不知道?”, “你他娘做过政务吗你!”, “奥......”, 李忧淡淡应了一声,又仔细听了半晌,才终于确定,荀攸说的一点没错! 等到庞宏一场比过,李忧将他拉过来稍微一打听,这才知道,原来是庞统自己也知道没什么时间教子,于是,他就想了一个十分抽象的法子, 政务厅送来政务之后,庞统先将政务送到自己儿子那,让他先研究处一个其自己认为最合理的解决对策,然后庞统再自己亲手处理一遍, 最后, 再让庞宏自己对比一下其中的差距,同时为他讲解一下庞宏给出对策中的缺漏,这也就是庞宏如此进步飞速的原因! “妙啊!”, 李忧一拍双手,惊呼道, “这庞士元还真他娘的是个天才,直接让他儿子从实操入手,怪不得这庞宏小小年纪,就已经有如此见识了,”, 听闻这话,众人皆是颔首点头,深表赞同, 正所谓纸上谈兵终觉浅, 别人家孩子还在学习经史子义,庞宏已经开始处理政务了,这其中的差距,可就太大了! “好啊,做个政务,还顺便给孩子批改上作业了,还是这庞士元会玩啊,这庞宏的未来,恐怕不可限量啊!”, “可不!”, 郭嘉轻笑一声, “又是一匹好骡子!”, “嗯?”, 不远处的刘禅耳朵微动,面不改色的看向庞宏,认真的记住了他的面庞, 连郭嘉自己都没想到, 他的一句玩笑话, 竟然真的让一个天真懵懂的少年当了一辈子骡子! 当然, 这都是后话了, 而眼前, 策论之比还在继续, 除了庞宏,还有不少出挑的小辈,其中最突出的,还要数荀谌的儿子,荀闳! 和其他小辈不一样, 这荀闳简直和他爹是一个模子刻出来,举止有度,言语间颇有乃父之风,引经据典,真能辩得其他人哑口无言,简直正的发邪! 最终也不出意外的夺得了策科魁首, 引得刘备大喜! 他至今还记得,当初荀谌和甄宓成婚之前,李忧给甄宓的那个批注, 四世三公, 恐怕就要先应在这个孩子身上了, 若是他所料不差, 此子就是未来当之无愧的肱股之臣,顶梁之柱! 这么一想, 刘备又如何能够不喜? 而庞宏和刘禅分列二、三,也让刘备欣慰不已, 宴席散去, 刘备和郭嘉去张飞家没收酒水, 其余人各自回家, 而李忧,也是领着刘禅往自家走去,推门入院,李忧刚一坐下,刘禅便屁颠屁颠的去给李忧泡茶, 茶香飘洒,清香四溢, 端起茶盏, 李忧淡淡抿了一口,便招呼刘禅坐下, “禅儿,刚刚比试,为何不用真本事?”, “啊?”, 刘禅张了张嘴,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怎么,和师父我都不想说实话?”, “没有......”, 刘禅顿了下,一边搓着手一边说道, “我只是觉得,有时候输,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哦?”, 李忧看着人小鬼大的刘禅好奇问道, “此处无外人,说说你的理由!”, “是!”, 刘禅点了点头,认真说道, “师父,说句大逆不道的话,不出什么意外,未来我一定接手父亲位子的!”, “我去,你还真敢说啊,和谁学的这么大胆!”, “和你......”, “那你继续......”, 刘禅咽了下口水,继续说道, “既然我要接父亲的班,就没必要和其他人争抢这个露脸的机会,对我来说,表现得不平庸就已足够!”, “况且,师父你能看出来我在有意相让,平原城那么多聪明的叔伯肯定也能看出来,这种场合,谁不想让自己的儿子或是徒弟,在父亲面前展露本事?”, “只要我故意相让,这份人情,叔伯们就是不想承也得承了!”, “嘶~”, 李忧倒吸一口凉气,一脸不可置信的看向刘禅道, “这些东西,你是从哪学来的?”, “你书房里那本厚黑学,”, “以后别看了......”,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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