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个道理!”, 老窦愣了一瞬,想通了一些, “那张辽就算真的杀人如麻,天下人这么多,也未必能杀到我的头上,就算真有这么一天,我也认了!”, 老窦搓了搓手, 三言两语,便下定了决心, 他是商人,商人不懂政治,也最懂政治,说他不懂,是不懂那些官场上的弯弯绕,说他懂,是说他虽不懂内政,却懂财政, 自从世家在江东掌权之后,柴桑城便有了趴在财政上的肥虫,并且还不是一条,是几条,上一条刚走,下一条来了便觉得自己亏了去,非要吸的比上一条多才甘心, 老窦的商号,从一年要交两次税,变成了如今一年要交六次税, 去零陵城,未必会死, 可要是还留在柴桑城,他老窦今年就要被上边拆骨剥皮了! “先生,和我一起走吧!”, “怎么走?”, 高举抬起了头, “我爹的腿下雨便疼,老娘病在榻上,儿子刚刚三岁,就算我那妻子和我都手脚便利,又能怎么走,走到一半,我老娘就得死在路上,”, “往日倒有办法,可当时你还当着幕僚,不会跑,现在想跑,却又查的严了,”, “整个柴桑城,孩子老人爱怎么逃怎么逃,没人管他们的死活,可一旦发现健壮的妇孺和男子,便会直接抓起来充军!”, “要不是我是个跛子,就连我这把老骨头都险些被带走,更何况先生了!”, “我已经一天未进食了,连皮带骨都没有你老窦沉,怎的到成了健壮男子了?”, “嘿!”, “按他们的标准,先生有手有脚,就算健壮哩!”, 听到这话, 高举突然苦笑,也不下棋了,一子一子的将棋收回棋篓,倒是让老窦有些好奇, “先生收子,为何不分黑白?”, “这个天下,本就不分黑白了,天下不分黑白,棋子却要分黑白,没个道理!”, 高举有些无奈,扭头看向身后已经睡了的一大家子,其实他倒是想让老窦将自己爹娘和孩子送出城去,可一来自己老爹腿脚不便,老娘又重病不起, 二来,就算老窦真能将他爹娘送出去,日后如何生存,也是个问题! 他和老窦确实有交情,但让人家帮他养爹养儿, 高举知道, 他没这个面子, “那......先生你日后打算怎么办?”, “度一日算一日吧,老娘还病着,我少吃几顿不打紧,总得给老娘抓药,明天我再去四处走走,就算给人抗水,也算个办法,”, “先生......”, 老窦四处张望了下,随后才低头凑过身子,小声说道, “你老住在这里也不是办法,我听说,江东有个叫鲁肃的大官,老娘住在柴桑,前两日病死了,现在人家正急着赶回来奔丧,就因为他要回来,不少官兵已经开始在荒郊野地里到处抓人,不少乞丐都被抓去充了军!”, “不为别的,就是怕那鲁肃看到这柴桑城处处是乞丐,到处是流民!”, “瞒,又是瞒,可他们瞒的住吗?”, 高举摇了摇头, “那鲁肃要不是瞎子,就不会看不到柴桑是个什么样子,瞒,是瞒别人,还是瞒自己?”, “先生!慎言啊!”, 老窦被高举吓得不轻, 这位先生,他什么都喜欢,偏偏就不喜欢他身上这读书人的一股劲, 有的道理能讲,有的道理不能讲,可这高举偏偏什么都喜欢讲,讲个清楚,讲个明白,这是要命的活计! “先生住在此处,虽然僻静,但是不够隐蔽,要是被查到可了不得啊!”, “那又能怎么办呢?”, 高举长叹一声, “我娘病着,总不能让他陪我到山间野林中躲着,明日一早,我便出去找些赚钱的活计,总得把我娘的病先挨过去......”, 说到这里, 高举又长叹一声,张了张嘴,又开始不说话, 老窦愣了愣,也知道高举的难处, “那鲁肃回来奔丧,估计就这么几天,等他到柴桑,那些世家的狗腿子肯定不敢再关城门,我打算趁那天也办个丧事,抬棺出城,我就不信,那帮王八蛋敢趁着鲁肃奔丧的功夫拦着丧队不让走! “这几天,我先躲在城里,先生想走,就来老地方找我!”, “你这老窦,我本来以为你是来找我商量事的,原来自己肚子里早就想好了主意!”, 高举顿了下, 继续问道, “可死人哪里找?”, “大街上都是!”, “你打算让不知来由的死人当你爹?”, “能活命,谁当我爹都行!”, “是这个理!”, 高举点了点头, “老窦,我不走,但若是我反悔了,还去老地方找你!”, “应该的!”, 二人就这么说了最后一句话,便分道扬镳了,说是分道扬镳,其实是老窦自己一溜烟走了,手脚麻利的很,一点都不像个跛子, 高举进了私塾,将大门从里面插上,靠在妻子边上,闭眼睡去, 翌日清晨, 高举一早便出了大门,去外面寻活计,就像老窦说的那样,像他这样有手有脚的男子,多数都被抓去充了军,高举想了半天,想起了老窦,于是便装成跛子,去给染坊提水, 跛子抗水, 听上去是个笑话, 可在这个年月里, 能找到一个像高举一样能提水的跛子,染坊主已经高兴的很了, 往日高举读书时,觉得那些圣人道理难,学棋时,又觉得下棋难,现在抗了水,又开始觉得抗水难,尤其是装成跛子抗水,更是难上加难, “快点!瘸了一条腿,还笨手笨脚的,拎着个空桶,是不是不想要钱了?”, “我刚倒完......”, “少他娘的废话,再多说一句,就把你那条好腿也打折!”, 听到这话, 高举闭上了嘴,一瘸一拐的朝水井走去, 同时在心里明白了一件事, 在这, 没人愿意听一个跛子的狗屁道理,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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