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就打算这么做啊?”, 听闻孟获如此说, 李忧和诸葛亮都无奈的将手扣在脸上, 他们当然知道孟获一开始就打算这么做,但是这其中的区别可就大了,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有没有刘备的力量作为支撑, “南王啊,正所谓夺城容易守城难,”, 李忧斟酌片刻,缓缓开口解释道, “现在益州牧刘璋生死不知,整个益州几乎陷入一团乱麻,这等时候,凭借南中这么多年的蓄势积累,想要夺得益州南部并不算什么太难的事!”, “可问题的关键在于,益州之乱终究只是一时,不管最后夺得江州一带的究竟是曹操还是孙权,都不是可以简单抵御的对手,一个不小心,别说云南等地要失守,就算是南中也未必能得幸免!”, “这......”, 孟获有些心惊的看向李忧问道, “难道这曹操和孙权,也有诸位这样的本事?”, “肯定有!”, 李忧峰眉紧蹙,直接下了定论,这可不是他故意替曹操和孙权吹嘘来吓孟获,不管是论文论武,或许李忧等人还可以与曹操孙权角力一番,但若是换成孟获,绝对要中其诡计! 不管是孙权那边的周瑜、鲁肃,还是曹操那边的荀彧、司马懿,甚至包括曹操本人的智谋,都不是孟获所能够对付的, 单靠南兵的一腔热血,绝对无法再益州南部站稳脚跟,而单靠李忧等人的远来之兵,也是同样的结果! “所以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快些让南王你在益州南部站稳脚跟,比起你自己蛮干,还是多运用些我们的计策方才妥当!”, “不过这都是日后的事了,还请南王回去点齐兵马,一鼓作气向我等攻来,到时候我等自会佯装兵败,向后逃去,南王便可先攻占云南,再逐渐收拢周围郡县,关于如何收服人心,等到南王攻下云南后,我们自会派人帮你!”, “好!”, 孟获兴奋的猛一拍手, “这么说我终于能赢你们一次了?”, “是......”, 李忧一脸苦笑的看着孟获,他哪里能不知道孟获的心思,不过是在面对他们时屡战屡败,觉得自己在南中的手下面前丢了面子,现在能够让他找回场子,即便是装的,也足够他兴奋了! 下面的人又不知道真假,只要能让他们看到自己威风的样子,孟获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毕竟不管赢得再假,也总比输要来的好看! 况且既然孟获已经心服,日后也要在此处扎稳脚跟,那么让他立下威望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众人与孟获商量好下次对垒的时间,便让孟获先回去准备了, 但随着孟获的离开,众人却没有散去,即便孟获彻底心服,他们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没有讨论出结果,那就是到底由谁留在南中,保证孟获能够彻底扎根在此, 就像他们之前说的,单靠孟获自己的勇武绝对无法和曹操孙权之流抗衡,所以留下一个才谋之士辅佐孟获,乃是板上钉钉的事, 只不过具体的人选到底是谁,还没有一个具体的定论! 其实这倒也并没有太难抉择,毕竟不管是诸葛亮还是李忧都是有家室的人,让他们撇家舍业的留在南中这等边苦之地,实在是有些过于不通情理, 但这样一来, 其实能留下的人选就已经不多了,只剩下一个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打光棍的徐庶,和刚刚加入不久的法正和张松, 但说句实话, 张松虽然也算得上是一个博闻强记的罕见之才,但他的才能其实更多的还在治政治民上,虽然对于现在立足不稳的孟获也极为适合,但终归还是无法再军略上给予孟获太多的建议, 如此算来, 其实真正符合条件的就只剩下徐庶和法正了, 李忧有些为难的看了法正一眼,确实觉得心有不忍,虽然他和徐庶确实相识已久,论关系肯定是要强于法正,但法正确实也太惨了! 多年怀才不遇不说,好不容易靠着自己争取来一个用人唯才的明主,结果就要让其留守益州南部,怎么想都觉得有点过分! 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相比于徐庶,法正确实要更为知晓益州的山川地形,地理风俗,加上他本身最擅长的就是奇策,由他帮助孟获,怎么看都是最合适的人选, 想到此处, 李忧只能无奈的开口,可还未等他说话,法正便抢先言道, “伯川先生、孔明先生,不如就由我留下吧!”, “诶?”, 李忧和诸葛亮对视一眼,皆是没想到法正竟然会自告奋勇, “孝直啊,你可想好了,虽然南中对于玄德公的战略意义极为重大,但谁也说不准玄德公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彻底将手伸到益州,或许就是三年五载,而且还要时刻防范外敌,这可不是什么好差事啊!”, “况且你连玄德公的面都没见过,就这么让你留守在此......”, “无妨!”, 法正淡淡点头,李忧说的这些他哪里会不考虑清楚, 只见其深吸一口气, 一字一顿的开口说道, “我入仕多年,只恨未逢明主,我虽未曾见过玄德公,可单看诸位先生行事,法正便知道玄德公定然是我苦寻多年的明主!”, “况且大丈夫有容身之地,何愁不能报君,南中虽然偏僻,但也算给了我一个大展拳脚的机会,法正如何能不珍惜啊!”,biqubao.com “呃......”, 见法正如此说,竟然真的有些珍惜机会之意,李忧和诸葛亮一时之间竟然都有些语塞,之前准备好的所有安慰之词都被憋了回去, 良久, 李忧才有些好奇的问了一句, “孝直啊,不知你祖籍何处?”, “嗯?”, 法正先是不解,但也未曾多想,老老实实的答道, “扶风!”, “哦......”, 李忧心有不甘的点了点头, “和山东也不挨着啊?”, 法正:“????”,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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