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以待毙!”, 李忧这话说完之后,换来的就是张夫人长久的沉默, 虽然她读的圣贤书并不算多,但起码的道理还是知道的, 李忧一定要在平原实行新的商法,其实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平原已经没有什么世家了! 商人被正式认可,甚至可以入仕,这对于以读书垄断权利的世家来说,无异于虎口拔牙, 天下诸侯,哪个不靠世家资助,就连刘备当时也是靠着苏双、张世平,才得到了起兵的钱粮, 南皮可不比平原, 尽管袁家早已不复存在,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虽然袁家已经倒了,可树倒有猢狲,南皮城内曾经依靠着袁家谋生的大大小小世家不计其数,远的不说,她张夫人的甄家不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世家,平时最大的收入来源,除了自家的封地,就是从商人身上薅羊毛, 稍微有些良心的世家,还知道自己养一批商人为其赚钱,至于那些不知道良心为何物的,直接就是强取豪夺,不管是何种方式,谁曾真的把商人当人看? 现在要让他们接受商人受到律法保护,无异于断了他们的财路, 就算如今的袁家已经没了,可光是让这些曾经心比天高的世家屈服,刘备就不知道还要花费多少功夫,更别说让这群人接受新的商法了, 毕竟在这种商法下, 想要欺压商人, 那就得问问刘备手中的宝剑,还锋利否? “倒是妾身冒昧了!”, 张夫人再度欠身行礼,这种情况下,要是再咄咄逼人的让刘备在南皮推行商法,确实有些不识时务, 无奈之下, 张夫人也只能暂且将话收回,再做打算! “思虑周全,可惜魄力不足啊!”, 看着张夫人离去的背影,李忧自顾自的说了这么一句, “是啊!”, 郭嘉蹙眉附和, “就算我们不在南皮推进商法,可平原城的利益确是实打实的,不出多久,平原势必会群商涌入,这种环境下,只要是个商人,就能在平原收获巨大的利益!”, “若我是张夫人,定然二话不说就将南皮的产业尽数搬到平原!”, “其实也情有可原,”, 贾诩站起身子,难得的给张夫人说上了一句好话, “毕竟是个妇道人家,他能在甄家服众,靠的就是她往日的决定基本没出过差错,现在让她果敢决断,确实有些难为人,”, 说到这里, 贾诩反倒是疑惑的看向李忧, “可这么说来,倒是有些蹊跷了,”, “这张夫人的性子若是如此求稳,怎么会举甄家之力助我军攻城?”, 眯起眼睛, 贾诩思量了半晌, 随后才缓缓说道, “看来,”, “这张夫人身后,恐怕是有人指点啊!”, ...... “母亲这就放弃了?”, 甄家府邸内, 甄宓正看着自己的母亲,扶额感叹, “南皮城不能推行新的商法,为何母亲不去平原?” “这会不会有些太冒险了?”, 张夫人脸上阴晴不定,或许也只有在女儿面前,他才能展露心扉, “甄家的根基一直都在河北,尤其是这两代人,一直在河北行商,不管是我们甄家的产业,还是在河北积攒下来的信誉,都是平原所没有的!”, “若是贸然举家迁往平原,万一出了什么差错,恐怕我们连落脚生根的基业都没有啊!”, 甄宓看了看自家的母亲,无奈的摇了摇头, “母亲,我且问你,”, “咱们甄家为何能在短短的十几年间,成为河北首屈一指的富商?”, “这......”, 张夫人似乎还没领会到女儿此问的深意,下意识的回到, “当然是甄家上下一心,以诚为本,多年奔波经营出来的......”, “是因为袁绍!”, “什么?”, 张夫人顿时愣住,她没有想到,自家女儿竟然会如此单刀直入,丝毫不留情面, “偌大的冀州,以诚为本,日以继夜的商贾何其多也,为何最后还是只有甄家出了头?”, “那是因为咱们甄家和袁家有着婚约!”, “当时袁家正值巅峰,四世三公名望何其高也,没有人想得罪袁家,也没有人敢得罪袁家!”, 甄宓手中攥着不知从何处捻起的一朵野花,一片一片的将其剥落, “母亲举甄家全家之力,助玄德公进城,为的不就是落下一份这样的情谊,就算这份情谊比不上当初甄家和袁家的联姻之情,凭玄德公的为人,总归也不会让甄家在平原受什么欺负!”, “母亲好不容易换来这份情谊,如今却畏首畏尾的不去使用,那甄家这两千人马,不都白死了?”, “宓儿......”, 张夫人被自家女儿说的羞愧,脸上也多出了一丝红晕, 过了良久, 缓过神来的张夫人才缓缓说道, “你这孩子,哪有女儿这么说母亲的!”, “不过你说的倒也不错,确实是母亲见识短浅了些,今晚我就摆下宴席,宴请玄德公,顺便跟人家通通气,日后到了平原,也好照拂一下咱们甄家!”, “对了!”, 张夫人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连忙对甄宓说道, “宓儿且准备准备,到时候还要靠你在宴席上舞一曲助兴!”, 甄宓抬头看了看自家母亲, 没有回话, 径直向庭外走去, 自家母亲是什么性格,她再清楚不过,无时无刻不想让自己嫁到一个上好人家,让整个甄家都跟着沾光, 曾经的袁绍是, 现在的刘备也是, 甄宓不明白,明明她母亲自己就是被联姻到了甄家,为何到了她这一辈,仍旧是如此, “宓儿?”, 张夫人叫住甄宓, “我现在就要开始准备晚宴了,这么重要的场合,你不想着如何在玄德公面前表现一下就选了,现在又是要去哪里?”, “晚宴我会如期而到,”, “母亲,”, 甄宓扭头看向张夫人,一字一顿的说道, “难不成我连随意行走的自由,都没有吗?”,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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