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独坐在帐外,日头今日挂的很高,刚入四月的天气,本该正值凉爽,可偏偏今日不见一点风,好似炎夏一般,阳光照在人身上,平白让人烦躁。 算起来,被派到清河已经有了三日,可每次操练之时,他都能感觉到自己被河北老卒所排斥,袁绍的命令是自己为主将,颜良为副将辅佐,可吕布明显能看出,颜良的命令明显要比他好用的多。 尽管也不会有人真的违抗自己,但说白了,阳奉阴违也差不多,最寻常不过的战阵,在吕布的命令下,也要磨磨蹭蹭好久才能初步成型,每个人都懒洋洋的,在阵中东张西望,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来踏青的。 而在颜良的命令下,只需要几个呼吸,再复杂的战阵也能立刻成型,且颇具声势。 这让吕布很难熬, 在并州狼骑里,谁人不服吕布,指挥起来说谁如臂指使也丝毫不为过, 他已经很久都没有碰见这种情况了, 不得不说,这种无人信服的感觉的确令人窒息。 “不能着急啊,”,吕布站起身来,喃喃说道,也不知说于谁听。 “奉先!”,颜良跑了过来,“今日乃是武将演练之日,清河所有武将都会聚集在校武场,这可是你大展拳脚的好时机啊!” 颜良甚至比吕布还要兴奋, 这也要怪沮授, 他只想到了有颜良在,吕布很难在这三万军士中有实权,但他万万没想到,最想让吕布有实权的,恰恰正是颜良。 吕布随着颜良走向校武场,路上三三两两的士卒,看见二人,都会先向颜良问好,随后在颜良的一脸黑线下,再向吕布问好。 武将的思维是很简单的, 就像颜良, 这世上没有人生来就愿意低人一头,但颜良实事求是的说,吕布的武艺的确远在他之上,若是这些人不尊重吕布却尊重自己,那不是变着法的骂他吗。 强就是强, 武将不是因为受到尊敬才强, 而是因为强才会受人尊敬, 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校武场上,每个站上去的将领都在用力的拼杀,尽管他们用的只是寻常木棒,但依旧难以掩盖其血性。 行伍之人,想要获得升迁,要么就在战场上用军功来换,要么就只能获得上级赏识,提拔。 并且, 没有任何场合,能比校武场更容易入上级的眼。 校武场上,不少人赤膊对战, 校武场下,则是更多的人评头论足。 若是单单的谈论场上之人表现,倒还罢了,但场上比武,说白了也只是寻常校尉,求一个进身之阶,哪里又有什么好看的,不少人已经开始谈论起风言风语。 “你听说了吗,那吕奉先刚来南皮的第一天,就要拜袁公为义父哩!” “害!”,另一个士卒小声接话,“这算什么,我听说他连妻子女儿都不要了,平原那边第二天就传出来消息,刘备将他妻子女儿都杀了,你看看他,屁都不敢放一个!” “哈哈哈哈......” 吕布何等耳力,瞪了一眼多嘴的士卒,没有发作, “住嘴!” 一个汉子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浑身酒气,扒开众人,走到人群最前方。 “吕将军威名盖世,哪里由得你们这些人胡说。” 这话说得深得颜良认同,连忙向吕布介绍起这人来历。 此人名唤淳于琼,字仲简,生性好酒,喝酒误事更是常有之事,但偏偏在军中有些威望。 颜良平日里,最是瞧他不上,今日他竟然开口替吕布说话,着实令颜良也吃了一惊。 “说吕将军抛弃妻女,你们懂什么,他连自己的义父都能杀,还杀了两个,哪里还能在乎妻女?”,随着淳于琼继续开口,颜良的脸色越来越黑,“吕将军威名震天下,谁人不称一声三姓家奴,你们哪里晓得吕将军的厉害,以后莫要再说,莫要再说!” 说罢,淳于琼摇头晃脑,他本就醉了,此时可以的左摇右摆,更是滑稽,弄得众人大笑不止,连校武场上的二人都停下比试,捧腹大笑。 “放肆!”,颜良当即喝断淳于琼,“军中饮酒已当属重罪,竟然还敢议论军中主将,你是想领罚吗?” “切,”,淳于琼脖子一梗,颜良就知道这王八蛋的驴劲又上来了,“怎么了,军中主将还不是主公不好意思认他这个义子,这才赏给他的,有甚稀奇,他都做得难道我还说不得吗?” 淳于琼是何人,要是平时,借他八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和颜良说话,但整个袁绍麾下,谁不知道这孙子喝完酒那就是天不服地不服,连袁绍说他都敢顶嘴! 颜良气的不行,挽起袖子就要走上前动手。 还未等颜良有所动作,吕布伸手拦在了颜良胸前。 这并不是吕布的义气之举,他初入袁营,本就无人信服,唯有一身武威名声在外,因此,一直以来也无人相欺。 但今日淳于琼已经骑在他头上,今日若是忍耐下去,那么估计就要一直忍下去了。 “仲简是吧,”,吕布走上前去,站在淳于琼身前,低头俯视,那淳于琼比吕布何止低了一个头,在吕布的气势全开之下,显得那么渺小。 “你对我有什么意见,大可直说。” “哼,”,淳于琼咽了下口水,将头扭向一旁,不敢与吕布对视,但嘴上功夫却一点不落,“那些传言我就不提了,你初来乍到,寸功未立,哪里配统领三军,莫说我不服你,你问问这些河北老卒,谁能服你?” 其实淳于琼说的并非不无道理,要在军中能够服众,最好的方式,就是大胜仗、拿军功说话。 吕布在并州狼骑的威望,就是用一场有一场的胜仗积累出来的,并州狼骑里根本没有人在乎吕布的名声如何,他们只要知道吕布能带他们打赢每一场仗,就够了。 大胜仗, 要比打败仗活下来的几率, 大的多! 可是吕布不能通过带领这些人打仗来积累声望, 打谁啊?打刘备啊? 那是真卧底还是真叛变啊? 吕布眼神中的寒意愈来愈浓, 看来今天, 他想不立威 也不行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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