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李忧的家中。 太史慈一只手捧着馒头,一边用嘴狠命的从烤的略微有些发焦的烤羊腿上撕下一块肉来。 这孩子的确是饿极了,在牢房里两天都没吃上一口热乎的,每天就是一碗清粥,一碗粥里别说咸淡了,连米粒都没多少。 更何况这白白嫩嫩的馒头简直香的不行,这玩意不但奇软无比,而且香味扑鼻,当然我说的肯定是馒头,而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 太史慈平时哪里吃得到这种好东西,毕竟这是李忧为了改善伙食而发明的,当时光为了发酵这一个程序就研究了半天,所以说平时多做做饭还是很有意义的。 饿了这么久的太史慈狼吞虎咽的样子,着实将李忧和赵云吓得不轻,毕竟那牢房是留着折磨那些顽固不化的小世家的,谁也不知道中间怎么混进了这么一个倒霉玩意。 “子义莫急,慢点慢点,不够还有。”李忧无奈的说道,本来自己都吃过饭了,可是看到太史慈的吃相,不知不觉又饿了,连赵云也在一旁狂咽口水。 “呜呜......我死也要当个饱死鬼。” 李忧听着太史慈含糊不清的话,差点笑出了声,这孩子还以为自己要杀他呢。 “子义乃是不可多得的将才,我们怎么会杀你呢?” 李忧真诚的说道。 太史慈用力的把嘴里最后一口食物咽了下去,才义正严词的开口道:“哼!我曾经听说刘玄德乃仁德之主,如今击退了吕布,却仍然鸠占鹊巢,侵夺文举先生的北海。 文举先生素来贤明,平日里资助穷苦百姓无数,更是对家母恩义颇丰,想让我投诚,还不如直接赐某一死来的痛快!” 太史慈说完就将脸向一边狠狠的一扭,还真给李忧气的够呛。 嘿,好家伙,真就是吃干抹净就不认人是吧? “这么说,子义对文举先生的仁德很有信心喽?”李忧突然念头一转,挑衅一般的看向太史慈说道。 “那是自然,文举先生的仁德北海上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岂能是你们这种小人可比的?” 太史慈听见李忧竟敢挑衅自己,当即就反击了回去。 “既然子义如此的有信心,不知敢不敢和我打个赌?” “赌什么?” 太史慈在心性上哪里是李忧这个老银币的对手,练武之人又正值壮年,最是受不得激。 “你不是觉得文举先生在北海的声望很高吗? 你现在去外边找人问问,不用多,你要是能找到十个百姓,愿意让孔融重新统治北海。 我和玄德公马上就打道回府! 若是你找不齐十个,就必须投效玄德公,不过前提是不可以使用武力胁迫,怎么样,敢不敢?” 太史慈听了李忧的话,差点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在他看来,孔融的贤明又不是吹出来的,那是实打实的爱民如子。 这根本就不是赌约了,简直是必赢的局面,太史慈甚至怀疑李忧是想故意放自己走了。 “好,你可说话算数?”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我可以立下誓言,如违此誓,天打雷劈。” 太史慈听了,当即点了点头,毕竟古人最重视的就是誓言,虽然李忧丝毫没有发誓的觉悟就是了。 太史慈站起身来,抹了抹嘴,径直的走出了李忧家门,寻人去了。 此时正值下午,刚刚入夏,日头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也让太史慈有了一种莫名的信心。 没走几步,就看见了一个汉子,一根扁担挑在了肩上,扁担两端都挂着水桶,脸上也喜气洋洋的,不知道要往哪去。 太史慈上前一步,便拦住了此人,开口便道:“这位壮士,我与那刘玄德下了赌约,若是能找到十个人愿意让文举先生重回北海,便主动撤回平原。 你可愿意助我一臂之力?” 太史慈也是聪明,不说是和李忧打的赌,直接扯上了刘备的虎皮,毕竟这么大的事,刘备的可信度确实要比李忧高多了。 “啥?你是不是有病,俺们好不容易要过上好日子,你竟然想让玄德公走? 不管你是谁,你要是有病就快去看郎中,别在这里胡言乱语,昨天俺就不清楚情况,往北海政务厅门口泼了一桶粪水,现在正要过去收拾。 你要是再拦着我,今天晚上俺就把粪水泼到你家门口去! 哼!” 汉子哼了一声,肩上的扁担也用力的一甩,半桶的水都飞溅而出,将太史慈的裤腿弄了个透湿。 太史慈一脸的茫然,这人翻脸翻得如此之快,着实让他始料未及,刚才还一副洋洋得意的面孔,好像家里的媳妇生了一样高兴。 听完自己的话却如同和自己有杀父之仇一般,恨不得生吞了自己。 太史慈哪能想的明白个中奥妙,只觉得一头雾水。 但是他显然不打算放弃,头一转,又看到一个买菜回家的大婶,在心底给自己打了打气,上前就想再试一次。 哪知道大婶刚刚路过,早就将太史慈和那挑水汉子的对话听的一清二楚,哪里还不知道太史慈想干什么。 只见大婶气的脸都绿了,心下一横,连手中的菜都不打算要了,直接往太史慈的脑袋上扔去。 太史慈哪料到连话都没说就遭此大难,整个人就傻傻的站在那里,被菜筐砸了个正着。 “赶紧滚,少来找老娘的晦气。” 大婶白了一眼愣在原地的太史慈,气呼呼的走了。 傍晚,李忧的家中,李忧和郭嘉、赵云二人正在吃饭饮酒,只见太史慈神情疲惫的走了进来。 浑身都是泥土,头上还有几片菜叶,浑身都充斥着一股怪味,其中烂鸡蛋的味道更是重的吓人,整个人一点精气神都没有了。 “李郡丞,我太史慈认输了。 不过我还是想知道,文举先生爱民如子,为何今日却无一人可以相助? 还望先生为我解惑。” 李忧看着太史慈,这倒霉孩子整个人都快垮了,哪里还有心情去嘲笑人家,连忙说道:“其实很简单的一个道理,高高在上的救助,永远都不会比一个自食其力的机会更得人心。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是这个道理。” 太史慈愣愣的看着李忧,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显然是还未完全弄明白这个道理。 “想不明白就以后再想,快去洗洗,这股味儿,洗完过来吃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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