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甘娜笑吟吟的冲陈默道:“咱大夏老爷们果然够豪爽!那就这样说定了,等会你三我一,可不许耍赖哦!” 陈默当然知道对方在灌自己酒了,只不过他没想那么多,觉得反正有人保护,喝酒就喝尽兴,大家都开心,以后合作也能更顺利。 更何况在这群外国佬面前喝,还涉及到了大夏男人的尊严,陈默自然不能反悔。况且不就是喝酒吗? 陈默的酒量可不是吹的! 陈默当即就道:“好,我三你一就我三你一。” “陈教父,这回你可死定了,知不知道我们黑足酒量最好的人是谁?”一名黑足高管用可怜的目光看着陈默,忍不住道。 “难不成还是这小妞啊?”陈默瞟了一眼年轻漂亮的莫甘娜,好笑道。 这小妞才18岁,酒量能好到哪儿去? “就是我家小姐!她从小就跟着柯里昂族长出席各种酒会,自小就是酒神! 最高纪录,一个人喝趴下了10几个黑足有名的酒桶。 从那以后,我们黑足的人就再也不敢跟小姐拼酒了。”这名高管道。 反正陈默已经中计了,告诉他真相也无妨。 大夏人,都非常注重面子和尊严,这个时候莫甘娜自然不会再遮遮掩掩,见手下揭她老底,不仅不生气,反倒得意洋洋地挑视着陈默。 嘿嘿,姑奶奶这是阳谋取经! 今晚上保证喝的你烂醉如泥! 可陈默是谁? 当年陈默当过兵,有两样东西震撼了整个部队。 一就是枪法,二,是酒量! 陈默喝酒就从来没醉过,他当初还挺害怕自己身体有啥毛病,是不是酒精没法代谢之类的。 后来一检查,大夫说他肝脏及身体内分解酒精的酶代谢能力较强,属于肝肾功能顶级的体质。但也不是说喝不醉,只不过那个量,自然是比普通人眼里的“酒神”要多的多。 “我先去个洗手间,马上回来。” 为了打好今天的这一战,陈默还特意偷摸跑去要了解酒灵、维生素b,又要了一些小苏打。 这些可都是解酒神器! 有了这些,再加上陈默本身的特殊体质,就算莫甘娜是酒仙再生,陈默也不怕! 但见莫甘娜一副得意的样子,陈默想起来之前坐她摩托车,她还戏弄自己,于是计上心来,想反过来戏弄戏弄她。 于是有点儿怂怂的说道:“莫甘娜,一会儿手下留情哈。” “放心吧,肯定不会把你喝的软趴趴的,怎么也会给你留点余地。”莫甘娜嘿嘿的笑道。 “我怎么感觉,你们是在算计我啊?” 陈默哭丧着脸道:“要不还是别拼了,我怕万一酒后再出点什么事儿,我不好跟你爷爷交代啊。” “不会吧,陈教父,刚刚说过的话就反悔了?你们大夏老爷们,就这?”莫甘娜撇了撇嘴讥讽道。 自作孽不可活啊! 莫甘娜,我可是给过你机会了,你自己把握不住啊! 陈默心里暗暗冷笑,面上却故意露出一副豁出去的表情,道:“大夏老爷们从不跌份,不过丑话说到前投,就咱俩喝,我三你一,等会谁耍赖谁王八蛋!” “噗……” 黑足的高管们一听这话,都笑的合不拢腿了。 莫甘娜闻言自然是巴不得,嘴角勾起一抹不屑的冷笑,道:“好,谁耍赖谁就是乌龟王八蛋!” 陈默见莫甘娜上钩了,儒雅却又带着一丝邪魅的脸上微微露出一丝坏坏的笑容,身子慵懒地往后一靠,道:“那跟你商量个事成吗?红酒不适合拼,我还是喜欢喝白酒,这样拼起来才带劲!” “噗……” 黑足高管们各个都用看白痴的目光看着陈默。 “陈教父,用白酒这招不好使哟,你以为我们小姐从小只喝洋酒吗?她最爱喝的就是你们大夏的毛台了,你跟她拼白酒,你真是……呵呵……”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莫甘娜隐约觉得……有一种被陈默一步步引导着走上歪道,上当受骗的错觉,不过随即她就暗笑自己脑子有毛病。 也是,她53度的白酒,一次能喝两斤,并且还能正常谈笑风生。 真是舍命陪君子,喝个两斤半也不成问题。 再多就不行了,身体代谢不出去了。 她这个两斤半的酒量,哪怕放在大夏的一众酒神里,也能算得上佼佼者。 如果莫甘娜喝两斤,陈默就得喝六斤! 打死莫甘娜都不信陈默能喝那么多。m.biqubao.com “咱们回酒店喝吧,喝完了可以直接睡觉。这儿人太多,不适合拼酒,而且也没有白酒。”莫甘娜道。 “行!” 敲定了喝酒的事情,陈默和莫甘娜等人回到了酒店。 酒很快就买来了。 因为是在外国,白酒不好买,反正是有啥喝啥,也管不了牌子和口感了。 “你们先回去吧,我跟boss在这儿喝。”莫甘娜对黑足的人说道。 两人先是吃了点菜,酝酿一番,开始对上了。 莫甘娜喝一杯,陈默就喝三杯,一点都不含糊。 等开到第五瓶白酒的时候,莫甘娜的手都在抖。 陈默已经三斤白酒下肚了,愣是没倒下,而且看情形神智似乎还比较清醒。 这个时候,莫甘娜已经酒劲上头,本来就白的皮肤,红的似乎能掐出来血,端酒的手也开始有点儿晃悠。 但是她能释放出无限风情的大眼睛,依旧透露着一股不屈的倔强。 一杯对三杯,她就不信了,今天晚上还不能搞定计划! 然而…… “我没醉……嗝儿……再……再来……” 最终的战局,却是莫甘娜趴在桌子上,醉倒了。 “敢跟我们大夏老爷们喝?切~~~渣渣!” 陈默鄙夷的看向了莫甘娜。 此时莫甘娜一个后仰,差点撅过去,陈默感觉上去扶住。 因为酒店比较热,莫甘娜外套脱掉了,衣服比较薄,往他怀里这么一倒下,隔着衣服陈默都能隐隐感觉到里面的光滑细腻。 莫甘娜178cm的个头,身材又是典型的西方那种略显夸张的葫芦形身材,如今再结结实实地压在陈默身上,本就是血气方刚的年龄,顿时陈默就有点儿遭不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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