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非常近,陈默甚至可以闻到兰允儿身上那股淡淡的香水味。 “默……默哥……” 兰允儿怯生生的叫了声。 此时的兰允儿,不再像电视上那个星光璀璨的大明星,反而如同一个刚被选秀入宫伺候皇帝的小秀女,双手抓住短裙边,小心翼翼,一副娇弱可欺的样子。 “不必怕我,没事的话,你可以回去了。”陈默道。 然而,听到这句话,兰允儿非但没有松口气,反而心中一阵失落。 她抬起头,一咬牙,走到了陈默床头,柔身跪下来,一双长腿尽在陈默眼底: “默哥,周家主让……让我伺候您……要是现在就走,周家主不会放过我的……” 此时的兰允儿梨花带雨,娇媚动人,比之宫紫苑竟然不差分毫。 主要是因为两人距离太近,香水味骤然浓烈,勾的陈默体内的荷尔蒙爆棚,故而,觉得此时的兰允儿格外的性感娇媚。 这一刻,只要陈默点头,兰允儿这个内地娱乐圈新晋小花旦绝对可以任君采撷! 甚至陈默毫不怀疑,兰允儿穿这一身衣服,就是为了这事儿。 “呼哧~~~呼哧~~~~” 陈默深呼吸着,内心天人交战。 说不动心的,那绝对是个太监! 但,最终,陈默还是压了下去,将一件外套披在兰允儿身上道: “不用怕,他不敢把你怎么样的,你回去吧。” 兰允儿娇躯一颤,突然抬头幽怨的看着陈默脱口而出道: “那要是我自愿的呢?要是我想的呢?” “默哥……我……我喜欢你!” “我不会让你负责的!我也不会打扰你和紫苑姐的生活!我保证!” 闻言,陈默心里的那股邪火,却是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他长叹一声,无奈道: “允儿啊,爱情是有时间性的,认识得太早或太晚都是不行的。” 闻言,兰允儿低下了头,刘海遮住了她的眼睛,看不出什么表情,只能看到她的肩头微微颤动着。 良久,她落寞的转身离开。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陈默仰望星空,看着漫天烟火,长叹一声。 而走到了热闹甲板上的兰允儿,在喧闹的烟火中,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了起来! 她的初恋,就这样,无疾而终了。 直到后来几十年,兰允儿都没有再找男朋友。 后来在一次采访中,知名记者问已经成为国际顶流巨星的兰允儿一辈子不找男朋友的原因。 兰允儿只是怅然若失的回答了一句:“一见龙王误终身。” 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陈默告别了何大贤和何鸿火,带着何超群和何紫嫣两个拖油瓶,以及自己的女朋友准备赶往港城。biqubao.com 路上,陈默总结了一下这次去港城的目的: 1.入主娱乐圈,发展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娱乐公司,以便未来与自己的其他产业进行联动。 2.抄底港城房地产。2000年的这个时期,港城房地产马上就要进入最低谷了,接着就会迎来20年的疯狂暴涨,这个时候囤房,囤地,是最佳时期。 3.劝说霍家与港府与自己联合,对抗国际大空头罗斯的原子基金! 前两个很好说,有钱就能办得到。 第三点却比较困难了。 毕竟陈默跟霍家以及港府一点也不熟,想让两家拿出大笔资金来救市,简直难如登天! 这么多杂七杂八的事儿要做,何超群和何紫嫣这俩拖油瓶陈默可不敢用,宫紫苑对于港城的商圈也不熟悉…… “是时候找个助理,替我打理杂七杂八的事儿了,应该找谁呢?” 陈默轻轻用手指敲击着桌面。 这时,何超群突然走过来道: “三叔,港城那边有人发现了何超玲的行踪。” “何超玲?!” 陈默顿时眼前一亮。 这个女人虽然心狠手辣,可在上一世却是带领何家成功登顶葡城的女强人! 若非陈默是重生者,恐怕何超玲早就把宫氏集团吞并,并成功控制何家,成为葡城的女王了! 若是能把她纳为己用,确实能省陈默不少心思。 “有何超玲的资料吗?” “在这里,三叔,您看。” 陈默拿起一叠资料,缓缓读着: “何超玲偷渡到了港城后,被地头蛇丢到了魔龙寨,生活穷困潦倒。” “她联系到了自己以前的闺蜜,结果这个闺蜜,反而带领一大堆港城上流社会的大小姐,去围观她,看着她是怎么从一个人上人,沦落成了连饭都吃不起的叫花子,还让何超玲在自己家端茶倒水洗厕所,整日羞辱她。” “最后,忍无可忍的何超玲逃了出去,联系上了一个在魔龙寨生活,原先在何家当过女佣的女人家里。” 光看资料上的描述,陈默就知道何超玲现在过的很惨。 但陈默知道,情况绝对比资料里显示的要惨上百倍! 何超玲本是葡城何家的公主,被葡城无数公子哥捧在手心的女神! 现在,却被何家悬赏通缉,沦为了逃犯! 她的家人痛恨她,她的闺蜜们羞辱她,连昔日求而不得的舔狗们,都如同躲瘟神一样躲着她! 这样的打击,比陈默上一世还要惨,还要凄凉! 如今的何超玲已经众叛亲离,举目无亲,坠入了无底深渊。 在这种情况下,陈默相信,只要给她一个机会,何超玲定然会死死抓住,并且拼了命的爬上来! 唯有身处地狱,才知道人间的可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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