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子圣女是几号的炉鼎,甚至远胜于美杜莎。 张煜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抓紧时间来提升自己的实力。 许久之后。 黑白双胞胎睁开了眼睛,无比愤怒的看着张煜! 如果目光能够杀人的话,张煜一定会千疮百孔,死得不能再死。 “我知道你们两个恨不得杀了我,但现实却是那么的残酷,你们两个要真是杀了我就等于自杀。 因为我已经获得了你们的荆棘花冠,以你们双子圣女的特质来说,能够得到你们荆棘花冠的人,就已经拥有了你们的掌控权和所有权,并且和你们元神互锁性命交织。 所以你们死了,我不一定死,我死了你们必须死。 无论你们是否想要承认和接受,我是你们永远的主人!” 张煜感受着自己身体里面无必磅礴涌动的怨恨之气,嘴角的笑容越来越浓。 这又是两个能够带来非常雄厚怨恨之气的源头,甚至都超过了身边的美杜莎! “我该说的已经说了,马上乖乖的向我问好,否则我会狠狠的惩罚你们。” 张煜的话音未落,黑白双胞胎的眼神当中就闪现出非常复杂的神色,她们正在和自己的本能进行抗争。 根据她们自身的特质来说,张煜说出来的话,就会让她们本能的想要服从。 但她们心里面又非常的不甘愿! 这就助长了她们心中的怨恨之气,非常愤怒于张煜对于她们的操控。 但最终还是乖乖的跪在了张煜的面前俯首帖耳,口中娇滴滴的连称主人。 “以后都给我反应快一点,否则我可对你们不客气。” 张煜说完看了一眼旁边吃瓜的美杜莎, 黑白双胞胎的出现,并没有影响到张煜的正常生活,只是身边又多了两个助理而已。 “我只说她们没说你吗?赶紧给我过来!” 张煜把美杜莎又一顿收拾,让她的怨恨之气又增长了许多。 不知不觉天色已经亮了起来,崭新的一天悄无声息的开始了! 对于张煜身边的红颜知己来说,突然之间冒出来的黑白双胞胎,并没有让谁感觉到了不可思议! 毕竟对于张老板来说,身边多个红颜知己真的就不算一个话题。 黑白双胞胎的到来没有改变张煜和其他人的生活,只不过就是多了两双筷子吃饭而已。 不过这种小事,那就根本不算事了! 黑白双胞胎都有自己的名字,而且还非常的诗意,特别的好听。 但是为了方便起见,张煜就叫她们小黑和小白,好像多养了两条小狗一样。 小黑和小白就像美杜莎一样变成了张煜身边的助理。 早饭以后就离开了豪宅来到了京城机场,乘坐东风娱乐的专机去往魔都开始新一座城市的路演! 又一次来到了魔都,即便张裕并不是太喜欢这座城市,但也必须要承认作为整个华夏的窗口,魔都确实无比的繁华。 张煜在魔都的第一场路演,观众当中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 “哎呀,三重哥们儿,咱们可正经有段时间没见了,赶紧上台来拥抱一下。” 张煜刚刚重生在这个时空当中的时候,就因为在新郎博客上面开了自己的账号,从而认识了韩三重和徐才女。 这两位当时可都是新郎博客上面粉丝的巅峰存在,现在也仍旧拥有着非常惊人的影响力。 一转眼的功夫,韩三重和张张煜都已经认识了两年多! 韩三重在现场观众的欢呼声当中,离开了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站在了台上。 两个人握了握手,随即拥抱了一下。 “弟妹和大侄女也都在,你们不方便出镜我就不做邀请了。 但是今天午夜场路演结束以后,咱们一起聚一聚,提前休息养好精神。” 张煜微笑着对韩太太和小朋友说道。 韩太太笑着点头,小朋友叫了一声哥哥好。 现场顿时一片笑声,因为孩子特别可爱,另外还差了辈分。 “宝宝这是伯伯,别看伯伯长得特别年轻英俊,但他其实比爸爸还要大一岁。” 韩太太有些哭笑不得的对孩子解释道。 “可是我觉得他就是哥哥,我们有不少小朋友都叫他哥哥。” 小朋友还有些不服气,鼓着小腮帮子辩解道。 韩三重有些哭笑不得,但他知道张煜不可能因为这点事计较。 “孩子说的很对,以后咱们就各论各的。我叫你侄女儿,你叫我哥哥,我叫你爸爸老弟,你爸爸叫你宝宝,正好是一个完美闭环!” 张煜这番话,让现场一片笑声。 “小孩子天性不用压抑,别说我喜欢装嫩,让小朋友叫哥哥很满足虚荣心。 就算我不喜欢,只要没骂我都能够欣然接受。 这些都是见外的话,兄弟之间就不用这么客气了,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大侄女开心就好。” 张煜在接下来的这场路演当中,非常频繁的和韩三重还有小丫头进行互动。 这孩子看起来特别乖巧,但实际上反应非常快,和他爸爸一样,都是属于蔫坏的那种。 真正到了关键时刻说话特别犀利,一看就知道是脑子里装了很多东西。 但张玉煜没有和韩太太太多互动,因为显得有些轻浮。 要是嫂子的话那就不用客气了,毕竟小叔子和嫂子闹一闹那也很正常! 路演中间除了互动以外,张煜又表演了不少节目,并且还让小丫头参与了两三个,效果出奇的好。 “大侄女这身上,正经有不少的文艺细菌。” 眼看路演要结束的时候,张煜开了一句玩笑,顿时哄堂大笑。 “宝宝将来如果愿意从事文艺行业的话,必须要签约东风娱乐,否则到时候我连你爸爸这个兄弟都不认了。” 张煜非常认真的说道。 大家又是一片笑声,韩三冲立刻笑着点头。 “张哥放心好了,如果宝宝喜欢的话,肯定签约你的公司。 这个到时候你不认账也不行,毕竟在座的都是见证者,而且还有视频资料。” 张煜笑着点头又和大家调侃了一番,随手弹了一段吉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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