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没吃饭呢,一起吃个午饭,顺便聊聊天儿。” 张煜和两个姑娘打了个招呼,就和韩三重来到了附近的一个餐馆里面。 两个人坐下来以后点了菜,然后就开始聊起了关于小作文的话题。 “其实我特别想把你的这个作品拍出来,只是台词方面就已经精彩的不行。” 韩三重非常遗憾的叹了口气。 “我也正在筹备一部作品,下周开始建组。” 张煜笑着把自己的剧本递给韩三重,韩三重立刻认真的接了过去。 他只是看了一个开头,就已经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剧本太牛了,绝对不比你这小作文差呀。我其实还是觉得自己挺有实力的,可是和你这财气一比,我真的太平庸了。” 韩三重竖起了大拇指,继续认真的看着剧本,不时就叹了口气,露出十分感慨的表情。 “先吃饭,吃完饭再看。” “来,张哥,咱们干一个!” 韩三重敬了张煜一杯,张煜也回敬了一杯,然后两个人又继续聊创作的事情。 那个剧本一直都在被翻动,等到吃完饭的时候,剧本已经看完了。 “这个剧本只要完成度能够达到一半,就肯定会大卖,但我觉得张哥你能写出这么好的剧本,完成度肯定会非常高。祝张哥成为导演界的黑马和新贵!” 张煜和韩三重饭后又聊了一个小时,然后开车把他送到了机场。 这位哥们居然是专门过来看他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行程。 所以说一个作家还是赛车手,肯定是有一些非常感性的情绪。 两个人在机场坐着聊天的时候,结果还被媒体给发现了,对他们进行了一番采访。 本来希望能够得到炸裂的内容,结果听到的都是两个人对彼此毫无底线的彩虹屁。 记者都觉得有些无语,这两个人是不是有病啊? 韩三重登机了,张煜目送飞机上天以后,这才准备离开! 可是一转身就被一群粉丝给包围了,都想合影签名。 粉丝还不只是女孩子,不少都是男生,全都是名校的大学生。 张煜立刻满足了他们的需要,分别合营以后给他们都签了名并且赠送了一句诗。 都是现场发挥的,利用对方的名字写的特别有意境,令人拍案叫绝。 那些粉丝们互相看着彼此的签名,都被张煜的才华给惊呆了! 这些是京大的学生,他们是要去参加外地的一个活动。 等到张煜离开以后,这些签名都被拍了下来,整理到了一起。 准备发到网上纪念一下! “不是你们看,如果按照刚才张老板的签名顺序,这是一整首诗啊。” 在一个姑娘的惊呼声当中,大家很快就发现了这个秘密。 “我的妈呀,他简直太厉害了。这可不是说,随便拼凑出来,合辙押韵的诗! 你仔细看看,这根本就是一个特别美好忧伤的故事。 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呀?这需要有多么高深的知识储备,才能够现场发挥到这种地步。” 这些京大的学生们忍不住要立刻就把这个发到网上去,让大家好好见识一下张老板的惊世才华。 张煜也不过就是来了兴致而已,并没有想那么多。 以他浩如烟海的知识储备,想要做这件事真的再简单不过。 回到了店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的三点多钟。 这两天店里的生意明显非常的好,他没有待在店里,但是却仍旧又签了两单。 而且还是不小的单子,两个单子加在一起的总额超过了一百万。 而且还是附加值很高的石材壁炉和异形产品,净利润至少能够达到百分之七十以上。 “这两天有点不正常啊,单子怎么会这么多呢?” 张煜有些疑惑不解,难道是自己重生带来的好运气吗? “他们都是奔着张哥你的名气来的呀,估计都觉得你特别可靠,所以就在这里做了。” “对他们都认识你,否则怎么就不去别的地方,非得来咱们店里呢?咱们店也不是特别大。 不过我倒是觉得咱们可以把店面做得更大一些,那样生意肯定会更好。” 周馥的想法,立刻就被张煜挥手制止! “不要想的太多,这个行业本来也没有几年混头的,没必要浪费时间和金钱去做大做强。 想找咱们做的,和店的大小没什么关系,不想找咱们做的,就算是弄一座宫殿也是白搭。” 张煜见赚到了这么多钱,立刻又给他们两个各自发了五万红包。 都是直接给她们发的现金,两个姑娘特别高兴! 这两天就赚到了十五万,哪个老板能像张煜这么大方? 周馥去洗手间的时候,张煜就把孟玉娇抱在了腿上坐着。 “我来那个了,这两天也没办法陪你,你还是去找其他的红颜知己吧。” 孟玉娇非常歉意的在他耳边低语,搂着他狠狠地亲了两口! 又有客人来了,姑娘赶紧跳起来去接待。 这波客人又是冲着张煜的名气来的,感觉这里还挺专业,于是单子就莫名其妙的签了。 又是一个将近八十万的单子,净利润至少超过五十万! 张煜让周馥在店里面看着,带着孟玉娇去测量今天签单的三个工地。 天磊石材和精工石雕的主任今天是来不了,张煜全部自己来搞定。 他要做这些肯定是没有任何难度,只不过还要再下一面单子给工厂比较麻烦。 而且有些细节部分,到时候还需要和车间主任再进行一遍沟通。 要是人家自己测量的,肯定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张煜给老孟和周馨打了电话,让他们给工厂再配备几个专门做测量的人。 或者是专门组建一个部门,就是做现场测量和跟单执行。 至于他们究竟怎么安排,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但如果没有这样的技术支持,以后店里面接单还没有张煜的测量,订单的执行就成了一个很大的问题。 所以从未来的发展角度来说,这是大势所趋的一种必然。 张煜和孟玉娇开车来到了最近的一个工地,就在十里河附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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