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噱头,不过这种炒作,弄好了是挺好的,弄不好的话就跑偏了。” 张煜本身就是娱乐公司的老板,自身还掌控着华夏甚至世界上最大的传媒集团,怎么可能会不懂得这些东西。 “我听说正在举办东胜神州的歌手大赛,待会儿我就去报名,然后参加比赛。” 陈万寿听到他这样的安排,觉得也很合理。 这一次的歌手大赛影响力很大,主办方已经做了很长时间的宣传。 如果能够在比赛当中胜出的话,肯定会拥有很好的曝光度。 “你晚上都有什么安排吗?” 张煜突然之间问道。 这句话存在一定的歧义,陈万寿听了之后顿时脸蛋儿就红了起来,有些不太好意思。 “我一般晚上下班以后就是泡个澡,然后看会儿影视剧,和朋友打电话聊聊天就睡觉了。” 张煜听了这话,觉得有些惊讶。 “你难道不喜欢逛街之类的事情吗?” “我最怕的就是逛街,累得要死不说,而且毫无意义,根本就是在浪费生命。” 陈万寿摇了摇头。 “虽然我们的生命可能至少有一两百年,要比世俗界那边长了不少。 可是任何时间最好不要浪费或多或少,还是要去做点儿有用的事情。” 张煜觉得这姑娘说的很对,而且姑娘还挺有思想。 “那今晚你希望怎么样度过?我在这里也没有什么事情。 而且我晚上也不喜欢睡觉,所以可以由你来安排今天晚上的行程。” 陈万寿露出了非常惊喜的神色,她没想到张煜会给自己这样的机会。 “那我们吃过饭以后就去看个电影吧,最近好像有一部电影挺好看的,闺蜜和同学都给我推荐过,我还一直没有倒出时间去看。” 姑娘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 “其实就是没有合适的人陪我去看,所以我一直也不想动弹,现在有了合适的人选。一会儿我们就去看电影!” 张煜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蛋儿,顿时觉得有些好笑。 “没问题呀,一切听从女王的安排。” 二人说说笑笑吃过了晚饭。 张煜结账以后,两个人就来到了附近的电影院,姑娘负责买票和爆米花饮料。 来到电影院里面坐下,后面有一对儿家长带着孩子。biqubao.com 那孩子可能是在当祖宗养活着,一直不消停不说,还总是用脚踹着前面陈万寿的座位。 陈万寿却好像完全不知道一样,和张煜聊天的时候满脸笑容,根本没当回事。 随着灯光灭了,电影开始。 后面的小崽子还是不消停,而且用力的踹了陈万寿的座位两下。 “你他么脚上长钉子了,踹我座位干你么蛋。” 张煜站起来一把就薅住了,坐在他后面的那个爸爸的头发,抬手就是两个大嘴巴子。 旁边的小崽子被吓了一跳,下意识的躲进了他妈妈的怀里。 “你他么有病吧,我什么时候踹你座位了?” 这个男的也被张煜凶猛的表现给吓住了! 居然没敢爆粗口,刚才说话的时候可是粗口连篇。 张煜根本懒得跟他废话,啪啪的一顿大嘴巴子,扇的他晕头转向。 他的媳妇儿想要帮忙,也被他抓住头发,一顿大嘴巴子! 张煜打完了之后信手一挥,那两口子就跌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一动不能动了,也没有办法发出声音。 “小崽子,把你的嘴闭上,安安静静的坐在你的位置上,要不然接下来扇的就是你了,听懂了吗?” 张煜笑眯眯的对那个小崽子说道。 小崽子恐惧的点了点头,乖乖的缩在自己的座位上不敢动弹。 这个时候广告结束了,正片要开始了! 张煜坐下来握住了陈万寿的小手,吃着爆米花喝着类似可乐的饮料,安静的欣赏着电影。 这个观影过程当中,现场不时就有笑声和掌声响起,显然非常受欢迎! 影片的名字叫做:梦的迷宫。 张煜身边的陈万寿看得非常开心,张煜却没有什么感觉。 因为这部电影的水准,在世俗界那边,顶多也就是爆米花电影的层面儿。 而且也不是爆米花电影当中的顶流,最多也就是三流选手。 刚刚入流,不至于被弃之不顾的那种! 简而言之,这其实是一部烂片儿。 可就算是这样的质量,居然有这么高的上座率,获得了这么多的掌声和赞誉之声! 这绝对是张煜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 看完电影,走出了电影院。 “先生,您觉得这部梦的迷宫怎么样?我看您好像是并没有觉得特别好看。” 陈万寿的观察能力很强,说的也很对。 “这种电影在我们世俗界那边恐怕只能拿个零头的票房,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下画。 能够喜欢这种电影的人不多,除非是闲的实在无聊,无聊到爆炸的那种时候,才会浪费时间在这种影片上面!” 陈万寿听到张煜这么说,瞪大了眼睛,然后忍不住好奇的问。 “那世俗界的电影,好看的岂不是好看到不行吗?” 张煜却又摇了摇头。 “还真不能这么说,毕竟众口难调,每个人的喜好都不一样。 世俗界认为非常好看的电影,可能在这里只会讨人嫌,根本没有人愿意浪费时间买单!” 陈万寿红着脸,很快就把张煜带回了她的家。 这是一个只有一居室的公寓,装修的时尚温馨,空气中飘着淡淡的迷人的幽香。 陈万寿给张煜拿拖鞋换上,张煜在小小的公寓里面转了一圈儿。 “先生先去洗个澡吧,我帮您准备好了东西。” 张煜却哈哈一笑,揉了揉她的脑袋。 “我今天晚上来到这里,就是为了陪你聊聊天儿,不会做出格的事情。 你还没有准备好,等到经过一段时间的沉淀,仍旧抱有原来的想法,我们才能有机会。” 陈万寿听了这个话有些失望,但同时又觉得心里面非常的舒服熨帖! “来日方长,如果我们真有缘分,什么也阻挡不了。 如果缘分太浅在一起的话,将来也是劳燕分飞,没有什么太好的下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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