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看到了张煜,都非常的高兴。 毕竟张总已经好长时间都没有过来了,大家能够看到他,都是在电视上和网络上! 别看张煜很长时间没有来了,但他还是迅速帮郭明那边解决了问题,还帮老张那边挑出了一些问题,把弄错的排版理顺搞定。 大家忙完了回到了办公室,煮茶聊天。 “张总,现在想要看到你真的是太难了。” 郭明感慨着说道。 “可不是吗,现在煜哥是大老板大明星大编剧,随便一个身份都要比建材厂的老板更加牛皮。” 隔壁的老郑也来了,还有对面的罗美光。 老四王岩是最后一个回办公室的,看起来有些疲惫,但是精神状态又很亢奋。 见到张煜非常高兴,都不由得拥抱了一下。 “以后我肯定过来的机会就更少了,但是我们这个产业至少还有十多年的黄金时代,大家能够为自己赚多少钱养老,就看能够努力到什么样的地步了!” 张煜非常认真的看着众人。 “今年是二零零四年,最多二零一八年,我们所有的石材厂和建材公司这些,以及房地产公司等等,都将会完成转型。否则再晚一些,必定是死路一条!” 众人都非常吃惊,没想到张煜现在就给出了这么明确的时间表。 “也就是最多十四年的时间,大家无论想要怎么做都没有问题,但是前提只有一个,那就是赚钱,而不是为了什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别做这种蠢事儿,这是个即将走入夕阳阶段的产业,总共黄金时段也就那么不到二十年的短暂时光!” 王岩听了这话,忍不住问道。 “那么将来转型要去做什么行业呢?” 他的问题,也是大家共同的问题。 “如果从长远角度来看,餐饮行业和百货业是可以一直做下去的行业,但是从未来发展角度来说,将来最好的产业一定都会和互联网息息相关。” 张煜看了看时间,笑着起身。 “好长时间都没有见面了,一起去吃点东西吧。我请客!” 众人闻言都起身,跟着他来到了西河国际石材市场西门对面的火锅城里面。 这里刚刚开业的时候,张煜就和洪经理来吃过。 现在却再也见不到洪云森了,他的孩子洪天承已经变成了张煜的干儿子,而他的老婆孟繁花已经变成了他的红颜知己。 除了洪云森,何木也走了。 张煜想到这些,不由得一阵感慨唏嘘。 找了个包房刚刚坐下点菜,张斌也开车来到。 除了陈娇蕊和牛总,豪森建材的这些同事都聚齐了! 陈娇蕊和牛总不可能会过来,她们两个本来是负责京城天磊石材的店面和公司管理,但是上个月都已经调任去了晋省太元那边开拓市场。 不出意外,以后她们都将会在那边负责天磊石材的分公司运营,包括分厂的管理之类工作。 晋省那边因为煤矿的存在,很多的有钱人装修都非常的豪阔,只要是能够抓住这群人的业务,那么随便一个项目赚到的钱,可能比寻常十几个项目利润还要更高一些! 把她们调过去,其实是为了她们好。 京城这边的发展现在其实就已经开始进入到了饱和瓶颈期,以后想要做到更多的业务只是依靠本地市场会越来越难。 但是去晋省太元就不存在这样的困扰,因为那边的市场属于刚刚被开发的状态。 利用好了天磊石材的品牌优势,再加上天工设计和鹏程装饰的助力,绝对可以做到横扫一大片。 “张斌,那边怎么样啊?” 张煜笑着随口问道。 “挺好的,我那边的业务量一直都在增长,主要是厂里面非常的给力。所以不出意外,我要再开一个分店,但不是在京城开,而是在廊市那边开!” 张斌看起来踌躇满志,意气风发。 “没问题啊,咱们一开始就说好的,你只要有能力可以开分店,还是给你一样的待遇。” 张煜毫不犹豫的做出回应,他不在乎那仨瓜俩枣。, 毕竟最终拿到大头儿利润的还是公司,丰富的还是他的口袋。 “大家都好好干,争取年底再帮你们找个嫂子。” 张煜举起酒杯和众人碰了一下,然后都是一饮而尽。 “哎,不对呀,什么叫做帮我们找个嫂子?你不是在给自己找吗?” 罗美光突然醒悟过来,笑的不行。 众人也都反应过来,立刻都乐不可支! 火锅还是非常的好吃,老板并没有因为生意火爆就玩儿抽条的那一套。 吃喝聊天之后,又来到旁边的歌厅借着酒劲儿唱了一会儿歌,这才打车各自回家。 王岩没有喝多,和张煜来到了西河村里的住处。 两人洗漱一下之后躺了下来。 “嫂子过来了吗?” “分手了。” 王岩苦笑摇头,他也没有想到会变成这样。 “分手了?” 张煜非常的惊讶,他以为都已经过来了呢。 “是的,她不想放弃那边的教师工作,我也没有勉强她,于是就和平分手了。” 王岩长出了一口气。 “无所谓了,人生其实真的离开谁都一样还会继续下去。年轻时候以为好像离开谁天都塌了,那根本就是一种错觉。” 张煜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感情这种事儿,本来就是外人无法插手的私事。 “大爷大娘都过得很好,你将来肯定也会找到更合适的伴侣。” 王岩听了这话顿时就笑着点头。 “这是真的,想想现在的收入和生活,如果不是因为有你,我根本想都不敢想。所以其实感情这种东西就有些矫情了,饭都吃不饱的时候,肯定是没有闲心去考虑这些的!” 张煜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孟繁花打来的电话。 这个时间打来电话,肯定是有急事儿。 “花花,怎么了?” 张煜温声问道。 电话里响起了孩子的哭声,是洪天承在哭闹。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天承一直都在哭,怎么都不好啊。” 孟繁花显然是已经有些慌了,声音都有些颤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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