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煜和杜姑娘离开了村屋,告别了查先生。 “你是想要去什么地方?还是要一直跟着我?” 张煜看了一眼身边的绝色美人,非常认真的问道。 “当然是你去什么地方,我就去什么地方,有一句话叫做夫唱妇随。既然我是你的妻子,当然要听你的安排!” 杜姑娘毫不犹豫的作出了回答,而且看着张煜的眼神确实有些缠绵,似乎十分深情的模样。 但张煜对她却没有什么信任! 一个活了那么久的人,她所经历的事情,她的城府不是普通人所能够想象和比拟。 如果以为她长得好看,看起来非常温柔,就以为她真的对自己一心一意,那也未免太天真了。 人心这种东西非常的复杂,就连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的老夫老妻,感情非常好的那种,都未必能够经得起考验。 就更别说这种认识不到放屁功夫就和你玩深情对白的主,她的话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值得相信! “好,既然这样的话你好,那我们就去逛街吧。” 过了一个小时以后,张煜和郭太太会合在了一起,他陪同两个美人逛街。 郭太太对于这个突然之间冒出来的杜姑娘有些疑惑不解! 她就没有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姑娘,可是这个姑娘却叫张煜夫君,这难道是在演戏吗? 如果不是演戏的话,现在哪有人用这样的称呼? 趁着杜姑娘不注意的时候,郭太太忍不住低声询问。 “张煜,这位姑娘是从哪儿来的呀?怎么感觉有些奇奇怪怪的?” 张煜忍不住笑了起来。 “是我无意之中捡来的,因为我帮她做了一下检查摸了她的脚,她就说我要对她负责,然后就跟着我了。” 这件事儿当然是没有办法说实话,反倒是这种真真假假更好解释一些。 说的细节越少漏洞也就越少,那些不知道的地方全凭听到的人自己脑补。 郭太太非常的惊讶,但她随即还是认同了张煜的说法。 虽然捡来个美女有些不可思议,但如果其他的解释可能就更加离谱。 “长得可真漂亮,能有这样的一个媳妇儿,肯定也不是什么坏事。就连我是一个女人,看见了都很喜欢!” 郭太太看了一眼正要去换衣服的杜姑娘,忍不住感慨了一番。 “夫君,你过来给我帮一下忙。”biqubao.com 杜姑娘在更衣室的门口朝张煜照了照小手。 顿时无数的目光都落在了她和张煜的身上! 杜姑娘长得实在是太美了,让人看一眼就很难忘记。 张煜觉得美到她这种程度,实际上就符合一个成语的描述:红颜祸水。 张煜和杜姑娘走进了更衣室里面,杜姑娘正要换衣服,却被张煜制止。 他先检查了一下是否有偷拍的设备,发现没有问题之后,才帮她把裙子脱下来。 裙子下面只有无比美好的雪嫩身躯,那根本就不是身体,而是无比完美的艺术品。 “你刚才也没有拿内衣,这样穿出去的话容易被人看到,你里面是真空的。那都是我的东西,我可不能给别人看,这个亏咱们不吃。” 张煜立刻就隔着试衣间的房门,让女服务员拿来几套内衣,尺码他都非常清楚。 女服务员很快就把东西送来。 开门的一瞬间看到了杜姑娘的身体,顿时瞪大了眼睛,都挪不开目光。 “天哪,简直太美了。” 女服务员关上房门以后还站在那里发呆! 她无法想象这世界上居然会有那么美的身体,这位先生的运气简直太好了。 古时候的皇帝恐怕也没有他这么幸运,能够拥有如此美丽而妖娆的极品尤物。 等到张煜帮杜姑娘试完了所有的内衣和外套,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的事情。 杜姑娘如果不是因为临时来了天癸,肯定已经把清白之身丢了。 不过即便如此,她其实也仍旧不清白了! 因为张煜忍不住走了歪门邪道…… 杜姑娘虽然非常没有经验,却热情似火温柔似水,配合度绝对是百分之一万。 张煜和娇艳欲滴的杜姑娘来到了外面,又帮郭太太选了一些衣服,其中也包括几套内衣。 这让郭太太感觉非常的不好意思,脸蛋儿都红透了。 不免就会有些多想!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老公离开之前,对张煜说了些什么话。 张煜觉得这家女装很有意思,关键是服务方面无微不至,让人感觉非常舒服,性价比也很高。 于是,又给自己的红颜知己们一顿采购。 最后结账的时候,发现一下子花了五百多万! 如果是在卖珠宝和卖名表的地方,花了这么多,应该也不是非常罕见。 但是在卖衣服的地方,就显得有些不同寻常! 很多顾客都非常好奇,张煜和杜姑娘究竟都是什么身份! 佳士得那边做的保密工作很不错,居然并没有被人知道张煜对李大成的那番侮辱。 “嗨美女,我们少爷想请你喝一杯。” 张煜一行人刚刚来到了隔壁的珠宝店,就有一个不开眼的年轻男子走到了杜姑娘的面前。 啪! 张煜抬手就是一个大嘴巴子,顿时就把那个年轻男子打得晕头转向。 这个嘴巴子实在抽的太响亮了,以至于很多人都投来了吃惊的目光,想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回去告诉你们白痴少爷,别兜里面有两个钢蹦不知道东南西北。老子在旁边站着,你他么跑到这里替你们少爷请我的女人喝一杯。” 张煜随手又搂了几个大嘴巴子。 “你让他把脑浆子倒满一杯,我女人就可以喝上一杯,恶心是恶心了点儿,但是起码有诚意!” 周围顿时一片叫好之声! 虽然是张煜出手打人,可是没有人觉得他做的不对。 这个所谓的少爷未免也太猖狂,当着人家男朋友的面,请人家女朋友喝一杯,这算什么东西? 张煜随手一丢,年轻男子就翻滚着撞在了一个穿着纪梵希的年轻男子腿上。 他就是所谓的少爷。 “你个乡巴佬,敢在港岛这边放肆知道这是谁的地盘吗?今天本少爷就让你尝尝什么叫做正宗的港味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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