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这个时候,项老板尸骨未寒不到百天,他老婆就嫁给了收购方向集团的那位贾老板。 这位贾老板居然还是项老板曾经帮助过的人,一直都被他当成是好兄弟来看待! 说句不中听的话,贾老板能活着都靠项老板当初的慷慨施舍! 贾老板的迅达地产后来就凭借这个大便宜,发展成了国内各地都有项目的大集团,他的老婆瘫痪以后,据说继女给他生了一对双胞胎。 但是那位继女,却在这件事情曝光之后,选择了和她父亲同样的一条路。 还有一位继子,早在老婆瘫痪以后,就发生车祸死无全尸! 张煜想到这里,都不由得不寒而栗。 更加可怕的是,贾老板在一七年的时候就把公司八折转让给了另外两个地产集团,带着巨额资产悄悄的去了海外。 张煜发生车祸的时候,那个孙子还在外面逍遥快活,比特么谁活得都潇洒! 世界上不会有那么多巧合的事情,倒霉的事情都可着一家人,而一家人恰好都和一个人有关联,那个人又偏偏活得比谁都舒服! 就像凤山石业的老板李凤山一样,贾老板绝对就是一条被农夫救了的蛇,被东郭先生救了的狼,一条喂不熟的白眼狼! “是啊张总,我就是项忠实的女儿,你看我这个项目够不够大?”小姑娘说着项目,却在那里不停用力的挺着自己本来就很陡峭的胸脯。 高瞻拍着自己的额头,都已经没眼看了,这个小丫头八成是疯了! 不过看看眼前的张煜,高大挺拔玉树临风,英俊潇洒才华横溢,好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这样的男子谁看见了能够不迷糊?反正她看着就非常的迷糊。 “嗯,你的项目确实够大,就是年龄不够大,碰你一下都犯法。”张煜笑着调侃。 “古时候我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也就是现在的社会救了你,让你有了说我年纪小的借口和理由。哼!” 项金鳞一脸不忿的样子,叉着腰嘟着嘴歪着头可爱到爆。 这么可爱的小妞儿,他能够容忍被一个比她大了两轮的老畜生给祸害了吗? 肯定不能啊,就算是长得不可爱也不能够啊! 张煜最大的原则就是和假丑恶战斗到底,他在这件事情上没有任何的妥协余地。 “好了,咱们向前溜达溜达,高瞻你想要和我说点什么?如果孩子听不健康,我就帮你捂住金鳞的耳朵。” 噗嗤。 哈哈。 大小两个姑娘都被逗笑了,看着张煜的眼神越发的明亮和痴迷。 三人顺着已经有了凉意的林荫路向前走,项金鳞的小手儿,悄悄的试探着拉住了张煜的大手。 张煜看了她一眼,笑着揉了一下她的脑袋。 “你偷偷摸摸的做什么?在我眼里你就是个小孩子。” 张煜拉住了她的小手儿,轻轻的晃悠着,逗得小姑娘咯咯直笑,但是也跟着晃悠的很开心。 “张总真是受女孩子的欢迎,但是如果有人知道你的真实身份是个神医的话,恐怕会有更多女人对你痴迷不已。” 高瞻的一番话,顿时就让蹦蹦跳跳晃晃荡荡的项金鳞惊呆了! “什么,张总你是个神医吗?” “只是个中医,不是什么神医,高小姐过奖了。” 张煜笑着摇头,他怀疑高瞻要说的事情,应该是和他这个身份有关。 难道是想要让他帮忙出诊? “张总真是太谦虚了,表面上您就是一个中医,但实际上您是津门国医大师章正麟老先生的关门弟子,京城的东城医院中医科主任,国家中医复兴计划首个课题的带头人,国家保健组第十小组的组长。国内顶级医院京城协和医院,天府西华总院,魔都交大瑞金医院的特聘专家名单上都有您的名字!” 高瞻说出来这些,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张煜才二十三岁啊! “天啊,张总是真的吗?高总说的一定是真的,您真是太神奇了!” 项金鳞说着话,更加用力的握住了张煜的手还十指相扣,好像怕他会长翅膀飞了一样。 “侥幸获得一点虚名而已,不足为奇。高总说了这么多,应该是有什么事情要谈吧?” 张煜不喜欢拐弯抹角,他的时间宝贵的很! “如果您真是侥幸的话,我那位眼高于顶的哥哥,怎么会拜您为师呢?” 高瞻突然露出一抹笑容,伸出小手和张煜认真的握了握。 “再次介绍一下,我叫高瞻,我的哥哥叫高志远,我们的父亲是国内最大民营连锁医院济世医院的创始人和董事长,我现在担任总裁一职。” 张煜松开了柔若无骨的小手儿,有些惊讶的点了点头。 “我知道志远是个富二代,没想到会这么富有,济世医院在民营医院当中的口碑是最好的,也是发展最为稳健的一个。” 和数量众多的圃田系医院不同,济世医院是比较良心的民营医院,医护人员技术好素质高,各种费用都很靠谱。 不过,在张煜上辈子的记忆当中,这家医院不到一零年就被国内所谓的商业教父刘继承给收购了,并且好像是才花了区区的不到十个小目标。 张煜不知道刘继承是不是动用了自己华山盟的力量,或者是靠自己的江湖地位使了什么阴谋诡计,反正这个收购案有些谜。 再不济,一家国内拥有至少十多家连锁医院的医疗集团,也不可能就值十个小目标! 对于三代忠良的刘继承来说,不用点阴损的招数都对不起他的名头。 这么一想,顿时问题就变得复杂了。 刚刚还要帮项金鳞,现在又要帮高瞻和自己的便宜记名大弟子高志远了! “哦,那你应该叫我张叔叔了。”张煜一本正经的说道。 哈哈哈。 项金鳞乐不可支,她发现张煜很有意思。 “也不是不行,但是叫了叔叔以后,你就必须要答应成为济世医院的股东,持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高瞻小手儿也握住了张煜的大手,红着脸颊盯着他的眼睛。 “张叔叔,您答应了对吗?” 项金鳞目睹这一幕,顿时都看傻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7_167684/73222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