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哥儿在杭城机场下了飞机,刚刚进入候机大厅就被粉丝和媒体给堵住了! 她先是给粉丝签名合影,然后才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迅哥儿,您和张煜在富城花园的豪宅里面度过了一天一夜没有出门,请问这是你的新恋情吗?” 迅哥儿和张煜都已经统一了口径,立刻就笑着摇头。 “不是什么恋情,我们是一见如故的朋友,但不是什么恋人。我们并不只是两个人,还有张总的女助理萧小姐。” 迅哥儿表现的极为自然,但是脑海之中想到的却是这一天一夜的疯狂,她这辈子都没有想到过,自己会有如此难忘却又妙不可言的经历。 就像是突然之间打开了一扇通向新世界的大门…… 她不想承认,却还是已经变成了和萧子穹一样的身份! “因为我喜欢网络短剧这种表达方式,所以就和张总合作了一个新的网络短剧。这一天一夜只休息了不到两个小时,其他时间都是在谈剧本的创作和整个项目的运作。” 迅哥儿说到这里,脸蛋和脖子都莫名的泛红发烫。 哪怕是一个影后,撒谎还是有些羞涩。 不过她这个表情上的细节,并没有被媒体记者发现。 迅哥儿接受完采访之后,就去了横店片场。 与此同时,张煜已经来到了津门。 他没有先去观海一号和水岸新城的工地,而是先来到了自己老师的家里。 章炳麟正在书房里面画画,一对双胞胎女儿章倾国和章倾城都在旁边背着小手儿认真的看着老爹行笔。 看到张煜走进来,两个小姑娘顿时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煜哥,你来了,都十多天没过来了。” “还以为你忘记我家的地址了呢,咯咯。” 张煜笑着揉了一下两个小姑娘的头顶,她们虽然都只有十二岁,可是亭亭玉立至少一米七高。 人如其名,现在就已经是绝色,将来肯定是倾国倾城的极品尤物! “去外面房车里拿礼物吧,给你们从魔都带回来不少东西呢。”张煜对小孩子一向都非常的宠爱。 这次从魔都回来,陆葳蕤和袁欣雅,陆椿萱和陆棠棣,唐清风和唐明月,祝惊蛰和祝小满,周馨女儿囡囡和老郑儿子郑晨曦,郭明儿子郭子嘉和罗美光女儿罗熙媛,这些孩子都有很多礼物。 张煜的红颜知己也统统都有礼物,朋友和同事也没有落下,见者有份。 甚至产业下的员工们都有一份来自魔都的礼物! 知道的他是去了魔都,不知道的可能以为他去了海外! 倾国倾城很快都拿到了礼物,从服饰到玩具和文具,应有尽有,她们两个都是满满的两个大旅行箱礼物。 “谢谢煜哥。” “煜哥真好。” 啵啵。 两个小姑娘开心的抱着张煜啵啵一顿亲,都把章正麟给看得酸溜溜嫉妒不已。 他都没有这么受到女儿欢迎过! 不只是孩子有礼物,每个人都有一箱子礼物,旅行箱本身也都是价值上千的品牌。 章家从上到下,包括服务多年的保姆厨子司机和园丁都有礼物。 而且大人都是一个箱子,只是箱子里面装的东西不一样。 但是所有人都非常高兴,对于张煜的印象好到不行! 张煜陪着老师下棋之后又谈论一会儿中医,吃饭之后便匆匆而去。 “老爷子,您这位弟子可真是个人精儿啊。” 老园丁是个孤老头子,一辈子都在章家服务,和章正麟是生死之交,人家本身还是个植物学家。 “是啊,看起来笑嘻嘻的好像十分的潇洒不羁,实际上什么都在心里面装着,比我做人强了不知道多少倍。我这些儿子女儿当中,就没有一个能够做到这种地步,关键是人家本事还那么大!” 章正麟感慨不已,同时也非常的自豪,自己收了一个好徒弟! 张煜来到了港口这边的江南人家,刚刚进门就看到了一张熟悉的美丽面孔。 “高瞻,你也在呢?” “是啊张总,没想到又见面了,真是有缘啊,咯咯。” 高瞻本来是非常清冷的样子,可是看到了张煜之后就变得笑靥如花。 她并不是一个人来的,还有一群年轻男女跟着,和上次张煜在这里见到她的时候一样。 众人见到这样的情景,顿时就露出了异样的神色。 “这个小子究竟是谁啊,怎么每次高总见到他都会露出不一样的表情呢?” “不知道啊,反正我看这个小子就不顺眼,就是一个特么小白脸儿。” “少说话,人家身后也跟着保镖呢,你平时身边有三个保镖吗?” “别说三个,三百个我想要都没有问题。暴发户才会干这种事儿!” 张煜听见了这些话,但是也没当回事儿。 他对高瞻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这才不过见了第三面而已。 姑娘很美很有气质,还被叫做高总,应该也是个很有能力的姑娘,但估计也是个富二代什么的! 像他这种纯粹就是作弊,正常哪有这个年龄段白手奇迹走到这种高度的人存在? 反正他活了两辈子,也只有他自己是这个揍性。 “哎呀,张总来了。” 美女老板周瑜看到了张煜,非常高兴的跑出来抱住了他的胳膊。 “我说张总啊,你究竟是去干什么了,好些日子都没见到你了。” 看到这一幕,那些本来就有些吃味的人,现在看着张煜更加的不爽了! 光是高瞻对他不一样就算了,这个老板娘对别人都很温和但是保持距离感,到他这里就直接抱上了胳膊,整个胸脯都给他提供按摩呢! “坏蛋小鱼儿,你给我放开,那是我的男人。” 云萝从后院走了出来,看到张煜的一瞬间,美眸就满是温柔的柔媚之意,径直跑过来笑着捶打了周瑜两下,抱住张煜的脖子就送上了一个火辣的香香。 卧槽了! 高瞻这边的男士们眼睛都绿了! 这家伙究竟是什么情况啊,难道是情圣转世的吗?怎么就对这么吸引美女呢? 张煜感觉自己的嘴唇都被啯得麻木了,好在云萝终于松口了,让他无奈的苦笑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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