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老院长随即就让张煜等电话,他让对方来主动联络张煜。 三分钟以后,张煜的手机再次响起,是一个陌生号码! “您好,我是张煜。” “张总您好,我是唐万载,请问您在魔都的什么地方,我派车去接您,生病的就是我本人。” 唐万载的声音非常的温和,而且感觉很有涵养很有礼貌。 说曹操,曹操就到! 张煜非常吃惊,这未免也太巧了,他正想到对方的时候,这人居然就是汤臣集团的老板! “嗯,我就在您汤臣一品的工地外面。告诉我位置就行了,我自己有车!” “哦好的,我现在汤臣加年别墅这边,您能够找到吗?我现在就可以派人送您过来。” “能找到,稍等片刻。” “麻烦您了张总,如果您有什么事情要处理我这里可以等您有时间再治疗!” 张煜对这位唐老板的印象很不错,人家现在就是身家几百亿的主儿了,居然还这么谦逊有礼,很懂得为别人着想。 “也没什么要紧事儿,我现在就赶过去。” “非常感谢,您别着急,待会儿见!” 张煜挂断电话,就出发前往汤臣加年别墅,魔都最早的外销高端名盘。 这个别墅区的旁边就是整个魔都的第一个高尔夫球场,汤臣高尔夫球场,也是汤臣集团的杰作。 据说这个高尔夫球俱乐部成立的时候,会员卡卖不出去,唐老板急的差点崩溃,好在有大老板带头买了不少,这才终于盘活了这份投入不小的产业。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汤臣集团开始在魔都的浦东新区发展起来! 所以说任何人的发达除了胆魄风口和背景以外,最主要就是必须运气好,运气好的是开疆辟土的功臣,运气不好的是倒在路上的先烈。 人的命,天注定,那些说人定胜天的几乎都是幸存者偏差,而那些一败涂地的根本就没有机会来说三道四! 张煜在去往汤臣加年别墅的路上想起这些,更多是想到了自己,重生本身就是非常幸运的事情,但是更加幸运的是,他重生以后的运气一直都好到爆棚! 这次回家过年的时候,应该好好的修缮一下先人的坟墓,没准儿就是他们的在天之灵在保佑自己也说不定! 思绪飞扬之时,便已经不知不觉来到了汤臣加年别墅的门口,这里已经有人在等候,是两个长得很帅的小伙子。 张煜上辈子见过他们的照片,都是唐老板的儿子,大儿子比张煜小了一岁,小儿子比张煜小了三岁。 唐老板去世以后留下来的汤臣一品预售很差,后来销售的也不好,直到两位公子想到了一个很好的营销策略,才彻底将汤臣一品盘活,变成了魔都真正的第一豪宅! 并不是只有他们两个,还有以为风韵犹存的美妇也来到了门口。 张煜下车点了点头:“唐太太,两位公子,我就是张煜。” “哎呀张总真是太年轻了,如果不是您自己主动说话,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唐太太不愧是以前的动作明星,豪爽大气还很会说话,给人第一印象非常真诚接地气,完全不像那些贵妇特别能装特别难伺候! “这是我的团队,咱们家里介意吗?” “当然不了,赶紧一起进去,辛苦您和诸位了!” 十几分钟以后,张煜一行人来到了别墅区里面的一座大宅当中。 张煜见到了唐老板,他已经躺在了病床之上,脸色蜡黄眼神暗淡,状态看起来十分的糟糕。 “您好张总,请恕我不能亲自去门口迎接您,实在是不良于行。”唐万载笑容苦涩,非常抱歉的拱了拱手。 这位唐老板很有老一辈人的做事风范,礼节上根本就无可挑剔。 “您这就已经过分客气了,唐太太和两位公子都去门口等候,说实话我都有些诚惶诚恐,要是不给您把病治好了,都对不住这份厚待。” 张煜说话之间便已经来到了病床旁边,伸手握住了唐万载的两只手腕,开始给他号脉。 片刻之后,他放开了手。 “看看你的足底,确认一下病情。” 唐万载立刻就要洗一下脚,张煜却直接握住开始捏了起来。 又过片刻,松开双手。 “唐老板,唐太太,现在确诊的应该是糖尿病吧?” 张煜的上辈子记忆当中,唐老板就是尿毒症并发症导致的心梗去世。 两口子都点头,露出非常惊讶的神色。 唐万载一直都是在港岛那边进行治疗,国内这边只找过两个老中医,但是都没有太好的效果。 能找到张煜头上是因为偶然之间听说了他的神奇之处,所以就找到了认识的孙老院长托个人情。 “中医没有糖尿病这种说法,西医治疗糖尿病存在很大的问题,表面上是控糖,实际上把糖赶到了下肢末端,脚上和小腿上。” 张煜开了个方子递给了刀子,让他去抓药熬药,还是用来药浴。 “糖尿病最后很容易得烂脚烂小腿就是这个缘故,没事儿,我能帮你治愈,当场见效。” 唐老板夫妇顿时千恩万谢,表面上非常的高兴,但眼底深处却藏着质疑。 当场见效,真有那么神奇吗? 两个半小时以后,张煜收针。 又过一个小时后,药浴结束。 “唐老板,什么感觉?” 张煜已经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微笑着缓声问道。 唐太太和两位公子都非常紧张的看着走出来浴室的父亲,突然,三人都意识到了什么,忍不住惊呼起来。 “爸爸,你能走路了。” “天啊,走得还那么轻快!” “老公,你好了吗?” 唐万载笑着连连点头,活动了一下身体还打了几下拳连续蹦了几下,脸不红心不跳,甚至都没有让气息变得急促起来。 “我好了,虽然没有检查但很确定这一点,二十年前我的状态都未必有此刻这么好!” 噗通。 唐万载居然就要跪在张煜面前,幸好张煜眼疾手快给拉住了,只让他的一条膝盖碰了一下地面。 “唐老板你比我父亲年纪都大,这么做就是恩将仇报折我的寿了。这家伙的,吓了我一大跳,只要再慢上一点,我的命都没了半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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