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明星爱上我_第252章 这妞儿简直太坑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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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闲扯了一会儿,在胡同拐角的地方,遇上了张煜大舅家的表哥李大宝。
  这位表哥比张煜大了三岁,看起来却非常的沧桑,感觉好像三十多岁一样!
  “大哥,大舅说你相亲了,成了没有?”
  “嘿嘿,还行。这是弟妹吗?”
  李大宝本身性格就有些内向,此刻见到黄琳琅这么漂亮的城里姑娘,红着脸都不敢抬头多看,瞅了一眼就赶紧低头看路。
  黄琳琅见他这样,不由得露出一抹微笑,倒是觉得他挺憨厚老实。
  “大哥好,我是张煜的对象黄琳琅,您叫我小黄就行了,叫弟妹也可以,咯咯。”
  张煜瞪了她一眼,刚才在家里就已经被她给坑了一道,父母和过来看他的亲戚都以为是他对象呢。
  偏偏黄总两口子不但不澄清,还跟着女儿一起胡闹,俨然就像两人真是处了对象,这次就是在双方家长见面一样!
  张煜可不觉得自己那么出色,能让黄总两口子看上,把自己姑娘往自己的坏里面硬塞。
  他估计身为父母遇上这个一个不着调的姑娘也是没什么办法,要是揭穿了反而更加尴尬,还不如顺水推舟先把戏演好,等到离开以后有无数好好善后的处理方法。
  张煜岔开话题,和李大宝聊着他对象的事儿,他看起来是很喜欢的样子,一说起来眼睛都非常的明亮。
  上辈子表哥就是娶了这个老婆,刚开始真的很不错,可是有了孩子以后,这位表嫂的本性就暴露出来,打麻将,搞破鞋,爹长妈短乱七八糟。
  张煜每每有时间刷快爪的时候,总能够看到表哥愁眉苦脸的视频,那配乐一次比一次凄凉惨淡。
  在他撞飞之前的一个月,大哥确诊得上了很不好的病症,但是四五十万能够治好哥七七八八,却被表嫂毫不犹豫的否定了这个治疗方案!
  如果真是没钱也就算了,关键是他们家里那几年都是种植大户,兜里最少有个六七十万……
  李大宝帮张煜家里很多忙,虽然也曾经有过一些小摩擦,但不能否认他是个很值交的亲戚。
  他也值得张煜好好帮一帮,让他不要重蹈前生的悲惨覆辙!
  张煜心中泛起这个年头的时候,又不禁想到了因为自己重生早早离去的洪经理和吴大夫,便又产生了一些犹豫和迟疑。
  究竟要不要去改变人家的命运轨迹呢?
  三人回到了张煜家里,家里还是很普通的砖房,已经有十多年的历史,从村子里最早盖的纯砖房,已经变成了村子里几乎最老的纯砖房。
  现在村子里的房子,都已经是起脊的大瓦房,不过也有寥寥无几的土房。
  譬如:大舅和表哥李大宝的家,便是如此。
  三个房间里面,此刻人满为患。
  张煜父母两方面的亲戚几乎都在村里或者附近村里,再加上关系很好的村邻,能够十分明显的看出家里的人情非常好。
  黄琳琅又到了表演的环节,在不明真相的所谓准婆婆和准公公介绍下,不停的点烟倒水,根本就看不到一点那些城里媳妇的傲慢和冷淡。
  人家还是这么有钱大老板的独生女,居然还这么会来事儿,嘴巴这么甜,众人对她的印象简直好到爆棚!
  卧槽,这妞儿简直太坑了!
  张煜不由得心中暗叹!
  本来过年还想着要带赵安妮或者温馨回家说是自己的对象呢,现在给黄琳琅这么一弄,他要是真那么做了,岂不是就成了作风有问题喜欢祸害小姑娘的二流子吗?
  晚餐席开六桌,还坐得满满登登,差点就坐不下了。
  虽然都是家常口味,可是黄家三口都吃得很开心,感觉很多年都没有吃过这么舒服的一顿饭了。
  或许,那种淳朴的热情让一切都有了非同一般的体会!
  饭后唠嗑到了十点左右,众人就纷纷起身,却没有直接回家,而是给黄琳琅塞红包,因为她是张煜带回来的唯一对象!
  钱其实也没多少,基本上都是两百。
  但是三个舅舅和一个姨妈都给了五百,张煜的叔叔大爷姑姑也只给了两百!
  黄家人都没想到还有这样的说法,肯定是不想要的,毕竟也不在乎这点零花钱,可是张煜父母让收着,不收就是对亲戚的不尊重了。
  于是,红包都给收了起来。
  喧嚣的房间,突然就变得无比安静。
  就剩下了两家人,张煜的弟弟张灿早就去西屋睡觉了。
  黄家人住在了东屋,没睡过热炕,感觉很新奇,还莫名的觉得有些舒服。
  关键是非常干净,都是崭新的被褥床单被罩和枕头枕巾,让他们觉得很受重视,这肯定已经是张建军和李淑芳能够拿出来最好的炕上用品。
  但肯定还是不太习惯的,比如去洗手间只能去外面的旱厕,旱厕虽然收拾的很干净却还是有些味道,更远不如坐便那么舒适。
  一晚上去了两趟厕所,都是母女两个一起,自己都不敢去。
  次日清晨,张煜父母习惯性的起来很早,四点多就已经醒了,开始悄悄的做饭。
  但是做饭的地方就在两个卧室的中间,只隔着一扇门一扇窗和一堵薄薄的墙,厨房的动静很快就传到了东屋里面。
  黄太太第一个就醒了过来,黄琳琅随即也醒了,母女穿好衣服以后,叫醒了黄总。
  黄总喜欢睡懒觉,还是第一次起床这么早。
  可是在打了个招呼来到院子里面,呼吸着非常清新的空气,看着院子外面的山野和村子里袅袅炊烟,顿时觉得非常的惬意和安心。
  张煜帮父母干了一些活儿之后,教授黄总打拳,过了一会儿早饭就已经好了。
  隔壁的保镖们和助理也都过来一起吃饭,席开两桌开始早餐!
  其实就是很简单的小米粥煮鸡蛋和肉酱酸菜心,以及家里腌制的几种咸菜和鲜鸡蛋,还有自己蒸的大馒头。
  可是都莫名的觉得特别好吃,吃得都不老少!
  饭后,黄家三口就踏上了归途。
  张煜也跟着一同离开,但他把人送到了松江机场以后,就开车前往平城给王老爷子做最后一次复诊。
  途中接到了家里的一个电话,黄总他们在东屋柜子里面给放了十万块钱,还有一张字条。
  意思就是初次见面也没有准备什么礼物,就只好留下一点俗物不显得那么寒碜!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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