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明星爱上我_第108章 嫂子的追求者!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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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总,您最近财源广进啊,光是赵总那边的业务,就已经足够做上很久了。”
  金紫光看起来高冷,其实也很健谈,而且还喜欢调侃张煜。
  “是啊,妮妮是我的幸运星,自从和她在一起之后,业务量就开始猛增。”
  张煜知道金紫光和赵安妮一见如故,现在已经成了好闺蜜。
  “金主任,没想到您这么年轻美丽,我一直都以为您应该是个中年女性,没想到看起来比我还要更小上一些。”
  他说的倒不是奉承话,金紫光就是看起来二十许人,即便冷艳也是朝气蓬勃。
  “赵总比我还小了三岁,我只是祖传的娃娃脸而已,早就不年轻了。"
  金紫光看了一眼非常安静倾听的林珮,林珮赶紧就正襟危坐,她在这位律所主任的面前,一直都有很大的心理压力。
  “林珮很有潜力,好好的在这一行深耕,将来肯定能够成为律所的合伙人。”
  林珮一听这话,顿时脸都红了,额头鼻尖都冒出了一些细密的汗珠,神色十分的激动。
  “谢谢主任夸奖,但我现在和丹丹姐如意姐的差距太大了,将来只要能够达到她们一半的水准都满意了,像陆哥楚哥的高度我都不敢想了,像您这样的高山仰止,我做梦都不敢这么放肆。”
  林珮绝对是在说恭维话,但是神色极为认真郑重,所以让人觉得她就是在说真心话。
  张煜以前也觉得林珮情商很高,但还是第一次发现她真的很会说话。
  何木情商也很高,待人接物也很不错,却和林珮还是存在一定差距。
  必须要让何木加快脚步成长起来,否则他和林珮之间的差距肯定会越来越大。
  就算是没有赵卓或者楚之南,也肯定会有类似的男子喜欢追求林珮,同何木形成一定的竞争。
  这不是林珮是否拒绝的问题,她不是活在深山老林里面,对于身边优秀的男性的追求就算是拒绝了,也总不能够老死不相往来。
  赵卓最多就是在学校追求林珮,但是这个楚之南显然是比罗丹尹如意更加厉害的正光律所高级合伙人,是很厉害的大律师。
  林珮以后肯定是在正光上班,人家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她,如果要执意追求的话,带来的威胁肯定要比赵卓大多了。
  张煜现在都为何木感觉到了艰难和疲惫,换做他是何木或许还会好一点,但何木却不会变成他。
  因为,他是个重生者,本身就有着得天独厚的先手优势。
  而且自从重生以后就运气爆棚,身体素质和某些方面也得天独厚,这些很可能都是重生带来的变相金手指。
  何木就是个有些才能的普通人而已,所以找林珮这样优秀的女孩子作为对象,将来的日子肯定不好过。
  “小林不用这么谦虚,金主任很少夸奖一个人,但凡是能够有资格被她夸奖的人,肯定都非常的优秀,这一点毋庸置疑。”
  楚之南毫不掩饰自己对林珮的欣赏,看她的眼神比先前还要更加温柔,甚至还有一些宠溺。
  林珮自然也感受到了他的目光,只是笑着摇头,并没有和他的目光对视。
  “张总,我知道您和小林的男朋友何老师是很好的哥们儿,但我一直都很欣赏林珮,希望您提醒何老师一定要好好对待小林,让他还是要更加努力一些。”
  楚之南非常认真的看着张煜,眼神十分的坦诚炽热。
  “在他们分手之前,我肯定不会无耻的介入,但如果真的不幸分开了,我肯定会第一时间追求小林。”
  他的目光再次落在了林珮的身上,眼神更加的温柔,甚至深情。
  “正光不允许办公室恋情,为此我都可以放弃在正光律所的高级合伙人身份。我本来是个单身主义者,小林是我唯一愿意组建家庭的对象!”
  林珮终于抬头看向了楚之南,露出非常吃惊的神色,同时也有深深的感动。
  别说林珮,张煜都被深深的打动了!
  他完全看得出来,楚之南不是嘴花花的那种人,眼神十分的真诚,他就是这么想的,也敢当众说出来。
  中年大叔高大英俊,有才还有财,更是情深如此。
  正常女人又有几个,能够不为此深深的动容!
  “我会提醒的,楚老师。”
  张煜给众人倒了一杯饮料,大家都要开车,所以都不能够喝酒。
  以水代酒,他敬了楚之南一杯。
  两人一饮而尽。
  张煜又敬了金紫光和众人一杯。
  “张总,你是否也会对待赵总如同楚老师这么一往情深?”
  金紫光突然笑着问道,表情有些玩味。
  “我对每一个红颜知己都一往情深,都无比的专一。但其实这是缺点,因为太过认真的人总是活得很累!”
  张煜淡淡一笑,耸了耸肩。
  “人生苦短,前路充满未知,我是一个活在当下的人。所以我从未想过以后要步入婚姻,更没有想过要为哪个人停下脚步。妮妮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一点,但她依旧选择了我,所以这就是缘分!”
  众人都听懂了,张煜是个花心大萝卜,并且还一点都不掩饰这一点。
  既然人家女人都不在乎,别人在乎就属于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儿!
  “张总活得真潇洒,而且还这么通透,关键是你还这么年轻,多少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金紫光小手儿托着下巴,美眸闪烁着好奇的光芒。
  “金主任,我发现你现在已经开始对我好奇了,好奇心是女人对男人有好感的第一步,希望您到此为止,否则将来你也变成妮妮她们的一员,我不觉得那是什么好事儿。”
  张煜非常严肃的说道。
  “为什么?”
  “因为您应该是很多男子心中的白月光,白月光可以求而不得,但是一定要高不可攀。万一你突然就让他们觉得堕落了,那时候巨大的心理落差会让他们觉得世界观都碎了,肯定会心生怨恨。恨的肯定不是你这个白月光,而是我这个把白月光毁掉的始作俑者!”
  张煜再次敬了金紫光一杯,祝她早日找到白马王子,千万别瞎眼看上他。
  因为他说的非常幽默好玩儿,大家都觉得好笑,金紫光也没有生气,还和他碰了一下杯,一饮而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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