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慕容皓送走了各国使臣后,便开始休年假。 这一年和往年没什么区别,两人给府里买年货,给下人备红包,一切都是习俗,林云熙来东盛国快三年了,做这些事对她来说算是熟能生巧了。 今年年关唯一的区别是两人忙完了该做的事情后,两人每日不是在东苑主屋造人,就是去熙月酒楼他们单独雅间造人,还时不时地偷偷进入科技库撒欢,总之,年前,两人天天黏在一起,像两个连体婴一样,天天享受二人世界。 而这边,现代,米意国某间别墅内。 李博士李宇承正在收拾他所有在米意国的行李,他的博士学位已经拿到手,明日就要登上飞往华夏国的飞机回国。 他的导师给他做了许多思想工作,让他留在米意国工作,但他还是拒绝了,他要将毕生所学报效给生自己养自己的祖国。 他如今算是世界顶级系统科学家,回国前,30多家高级系统公司都向他伸出了橄榄枝,最后他选择了国家高科技系统实验室,过完年就能上班。 他打开电脑,发现丫头给他发了一封邮件。 “宇承哥,时间过得好快,一年又过去了,好久没给你写信了,你最近还好吗?我最近很好,让你看看我儿子,一岁多了,是不是比刚出生时长大了许多?他会走路,还会说话了,下次我们视频,我带他过来向你问好, 宇承哥,如果我没记错,你年前应该能拿到博士学位吧,先提前恭喜你成为一名世界级的科学家,宇承哥,你想好了吗,在哪里找工作?找到工作一定要告诉我,让我看看是哪个机构那么幸运得到宇承哥的青睐, 前几日我和奶奶视频,她和我说你还没找女朋友,说你父母都急死了,宇承哥,听丫头的劝,工作后,好好找个女朋友吧,你还记得我上次和你说过的永宁寺吗,你去那边找找,或许能找到你心中所爱,不要说我迷信,你真的要去试试啊,听丫头的一次好不好? 好了,先写到这吧,不然你又要说我啰嗦了,不过丫头都是为了宇承哥好,没别的意思。 新的一年即将来临,祝福宇承哥新年快乐,万事如意,阖家幸福,最好新年带个女朋友让我瞧瞧,哈哈,落笔!丫头:林云熙。” 李宇承看了林云熙的邮件就知道她如今过得很好,通过这封信,他能读到她的喜悦和幸福。 “死丫头,还真迷信上了,我心中所爱就是你,还真是个傻丫头,智商那么高,对身旁的感情竟是能忽略得像空气一样,真是服了你了,现在想想那慕容皓还真是够幸运的!” 李宇承关闭电脑,唇边带笑,他心中的丫头幸福着,他替她高兴。 第二日,李宇承搭乘飞往祖国的飞机,回了京城自己家。 回到家,父母就在院子里放了鞭炮,庆祝自己儿子学成归来,还回国工作。 看到父母一头花白的头发,他们看到自己回国时,那溢满喜悦的眼神,让李宇承心安,他比丫头幸福,如今父母都还健在,他回国回对了。 “宇承,今年过年爸妈都决定好了,不要老在屋里过了,我们去旅行过年,好不好?”李宇承的妈妈温声问他。 “妈,你来定,宇承我挣钱回来了,想去哪都可以,今年陪爸妈好好旅行一趟。” 他好久没和父母旅行了,今年有机会就去吧,以后工作忙了,说不定就难陪父母了。 “妈的同事说,天卫城今年过年有许多好玩的项目,那边有个永宁寺会举办大型的庙会活动,妈想去看看。” “妈,天卫城那么近,我们可以去远些的地方玩啊,寺庙有什么好玩的?”李宇承发现自己高知识分子的老妈突然想去寺庙玩,他一脸疑惑。 “宇承,你不是才有一个星期左右的假吗,一个星期后就要上班了,妈不想去那么远,就在隔壁城市好好玩玩,主要是听说那永宁寺的香火很灵验,妈想去上香。”宇承妈笑道。 “爸,我妈什么时候信佛了?”李宇承实在是好奇,他父母都是高知分子,一年没回家,妈妈怎么突然就信佛了? “你妈啊,也不知是真信还是假信佛,她单位里王阿姨说去了一趟永宁寺回来后,就求得一个儿媳妇回家,今年王阿姨的儿子就要结婚了,你妈这才想去试试。”宇承爸爸笑道。 好吧,父母在明晃晃的催婚。 “儿子,就陪妈去一次,你很久都没陪妈去玩了。”宇承妈可想去了。 “好,都听妈的,去!”自己的妈妈自己宠着。 李宇承回了房间,永宁寺?真是够巧的,他倒要看看那永宁寺真有那么灵,丫头让他去,母亲也让他去,回来见分晓。 这一晚,一家人到外面酒店自个大吃了一顿,庆祖儿子归国。 第二日一大早,一家人开着自家的车往天卫城赶去。 年关的高速公路真堵,原来只需要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李宇承整整开了3个小时才到永宁寺所在天卫城的安康区。 这个安康区昨晚李宇承查过它的资料,还看了游玩攻略,这是一个靠海的旅游度假区,是天卫城为打造旅游城市所建的区。 以永宁寺为中心点,将整个区域建设成古色古香的古镇,这边的古街排列有序,形成一个旅游文化商业街。 一家人来到宇承妈定的酒店,李宇承看到眼前古色古香带着浓浓国风的主题的酒店,唇边扬起了好看的笑,母亲的眼光确实不错,是个会挑东西的母亲,昨天听母亲说要上香,他都怕母亲的爱好是不是变了,原来只是看同事上香有了儿媳妇,她也来凑热闹而已。 女人的思维真的很奇怪,丫头是这样,母亲也这样,还真是有趣。 办好了入住手续,一家人放好行李后,出了酒店。 李宇承胸前背着个单反相机,他喜欢用单反相机拍照,他觉得这样拍出来的人像更有立体感,而拍出来的风景更有纵深感,他可是一个摄影爱好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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