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易答可是朱雀的亲表弟,两个人当年是一起出来混社会的。 平时他们一群兄弟之间,但凡朱雀做出不应该的决定,都是这个易答去跟他说的。 他也都会听易答的话,因为他们毕竟有血缘关系在。 可是今天,朱雀却为了宋胭脂,杀了易答。 他就知道,宋胭脂在朱雀的心中,一定很重要了。 现在他们最好不要再触朱雀的霉头比较好。 “朱雀,你不要吓到兄弟们,能杀萧国峰就杀,不能杀他也没有关系,我的目的不是杀他,能杀他身边的人就行了,现在,听说他跟曾家的曾兆年是很要好的兄弟,那就去杀了曾兆年,我不相信,你们连曾兆年都杀不了吧。” 宋胭脂现在已经不执迷于杀萧国峰泄恨了。 报复一个人最好的办法不是杀了他。 人死了,就没有感觉了。 所以还是让他活着比较好。 只要他活着,就能让他尝尝失去他最爱的人的滋味。 这感觉,犹如万箭穿心般疼痛。 她尝过,并且还是萧国峰施加给她的,她一定要让萧国峰也尝尝这样的感觉,并且还是千倍万倍的品尝。 因此,现在能不能杀萧国峰,宋胭脂都不在乎。 她逃出来之后,就来找朱雀,是想让朱雀想办法送她去内地。 因为萧国峰最在乎的人都在内地,她只有去内地,才能弄死萧国峰最在乎的人,才能折磨他。 “胭姐放心,我现在就让人去收曾兆年的命,我保证让他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朱雀现在明白了宋胭脂的心,立刻跟宋胭脂保证道。 宋胭脂放心点头,打了个哈欠,眼睛扫了一眼在场的兄弟们,笑了笑,“你们雀哥不错,你们都好好跟着他,我今晚只是过客,明天我就走了,你们也都回去睡去吧。” 说完,他就起身走了。 其他女囚也跟着她一起走。 “把易答拉走,找个地方埋了吧。” 朱雀这才看向自己表弟的尸体,这小子,平时就仗着是自己的表弟,经常说话还给自己面子,今天正好借这个机会杀鸡儆猴。 让他话多。 死上活该。 两个小弟上来,抬走易答的尸体。 “陆哥,我想在外面抽根烟再回去。” 一个新来的小弟抽出两根烟,一根递给叫陆哥人,一根自己叼在嘴里,并拿出打火机来,给对方点了火。 被叫作陆哥的人狠狠吸了一口烟之后,才对新来的说,“今晚把你给吓到了吧。” “是,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的。” 新来的边抽烟边点头,说完又狠狠吸了一口烟压惊。 “都是这样过来的,想走这条道,这都是常事。 别怕啊只要没惹上头生气就行了,我们这样的小人物,听上头指挥就是了,别的就不要多说。 易答就是太丈着自己和雀哥的关系近了,总是说一些雀哥不爱听的话,哪,这祸不就来了。” “是,我知道了,以后我一定不再说话。” 新来的频频点头,一副受教的样子,让身为老人的陆哥很高兴。 “得了,今晚应该没有我的事,我也回去休息了,你要不要跟我的起。” “好。”新来的一副害怕自己一个人的样子。选择跟陆哥一起走。 “看你这胆,走吧,我请你喝酒,就当是给你压压惊。” 陆哥一副自己很照佛兄弟的模样。 两个人随意选了个排档,就坐下喝酒了。 陆哥显然跟这里的老板很熟,坐下都不用他开口,老板就先他陆哥爱吃的菜给送来了。 “陆哥你慢吃,啤酒管够。”老板送了东西之后,就赶紧去给别人炒菜去了,这些可都是他从别的桌匀出来给陆哥的。 “阿杰,你先吃,我先去放放水。” 陆哥先干了一瓶啤酒才决定去放水。 新人阿杰赶紧点头,规矩地坐在自己的凳子上,目送陆哥去放水。 等陆哥一走,他就拿起筷子喝起酒来,才吃了两口,就有一对衣着光鲜的男女从他的面前走过。 阿杰立刻站起来,绕过小路走到他们两个人的前头,而后打他们前面走过来他走得很近,真真擦着那个男人的肩膀走过去 小路并没有立刻就回到大排档去,而是靠在一旁的大树下,用自己刚刚才那个男人的身上顺到的手机,编辑一条短信:mtd.ksks,q.j.lfxf……wqwu.s.iyuj.pvwg! 编辑这样一组字母对他而言,快得很。 仅一会儿功夫,他就编辑完了,最后他输入一个他到死都不会忘记的手机号码,把短信发给对方,再快速把手机里,曾经发过这条短信的记录删除,这才又追上之前那两个人,悄无声息把手机放回到男人身上。 等他回到的大排档的时候,陆哥已经回来了。 正在一边喝啤酒,一边夹着下酒菜。 阿杰走过去,把自己刚买的烟给他一盒。 “哟,好东西啊,你小子这么舍得。” 陆哥一看烟盒上的共图标,就知道这是难得的好烟。 “这都是应该的,我给你点上。” 阿杰还给他点烟。 他并没察觉到阿杰刚才离开并不是去买烟。 而远在齐得龙家的萧国峰的手机响了一下。 是短信的提示声。 在骚扰短信还不盛行的这个时候,萧国峰并不敢错过任何一条短信。 他立刻把手机拿出来。 给他发来短信的,是一个陌生号码,并且短信内容还一是文字。 而是一串字母。 这串字母。 别人看,是看不懂的。 至少在不用电脑的人看来,他们是看不懂的。 可是萧国峰能看得懂。 因为这串字母是由五笔编码组成。 萧国峰上辈子学电脑就是从打字开始,他还专门报了电脑班,而电脑班就教五笔打字,这辈子他们考上大学之后,他也把这个教给了媳妇小妹,还有跟着他的小子们。 所以他收到的这条短信里这一串字母,萧国峰手机在空气中状似敲一敲,就知道是什么内容了。 峰哥,我是团结,莫红玉和宋胭脂都在朱雀这里,宋胭脂并不想杀你,而是想杀你身边的人,今晚,朱雀的人想要小路的命,你们要注意安全! 这是团结给他发来的消息。 可是团结怎么会知道朱雀想要小路的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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