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国峰在首都上了大学之后,就开始一边上学一边做生意,生意还越做越大。 今年年初的事,他也有听说,那时候他还在跟深海的人谈代理的事,就在电视看到电视节目,所以他知道,萧国峰现在已经不是一个农家小子。 他是首都一个大佬的亲孙子。 曾兆城想到这儿,忍不住又看了萧国峰一眼。 如果曾兆年这个爬扑街叫的峰哥就是他的话,那这个扑街说的就是真的了。 这下,他开始相信曾兆年的话了。 这让他一时间,还真找不到话来应对曾兆年。 莫红玉不干了,走到自己亲儿子的面前,“你就吹牛吧你,你在内地人生地不熟的,你还能攀上大佬了,你骗得了你爹地,你可骗不了我。” 以她的认知,大佬都是不好攀附的,她不觉得曾兆年那样的性格他会轻易攀附上内地的大佬。 可是她并不知道的是,人在经历过大悲大难之后,性情是会转变的。 当年年少的曾兆年,亲眼目睹亲生母亲为保护自己惨死,立誓要为线头报仇的他,整个人已经发生了转变,加上峰哥对他的教导。 如今小路,早已经不是当年还在香江,被家里宠坏的二世祖了。 面对莫红玉和曾兆城的质疑,他并不去解释,只是淡淡看着曾兆城,淡然的表情里,还透着一丝的戏谑。 好似他刚才把曾兆城玩弄在股掌之间。 故意引他嘲笑,故意引他质疑,他再给他还得反杀。 而现在他想透了真相,只觉得被羞辱到。 一直在默默观察的曾远博,瞬间看清了局势。 他本就是个行事之前喜欢审时度势的人。 通过刚才的一通观察,他已经发现了,阿年这个孩子并没有撒谎,而刚才有一件事,也被他们忽略了。 就是刚才阿城回来的时候,有说过一句话“爹地,我们家来了什么贵客吗,门口停放的这辆劳斯莱斯可不便宜。” 在香江,能开得起劳斯莱斯的,可不是普通人。 而自己儿子就是坐着劳斯莱斯来的。 这车不是儿子开的,就是你了说的萧国峰开的。 这样的车,租是不可能租得到的。 还有就是借,能借到劳斯莱斯,证明他们的朋友也是能有劳斯莱斯的。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在有本事的人身边,就能找到有本事的人。 萧国峰不能得罪,阿年说得对。 他不是开玩笑。 那自己也不能再偏颇红玉母子。 他们母子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已经到头了。 现在他们家想要前进,就得用另外的人才。 这个人才就是他曾远博的小儿子。 “红玉,阿年说得也对。”曾远博看向莫红玉,眼神里没有半点感情,只有冷漠,“你确实是我在阿年的妈咪还活着的时候,就来勾引我的,当时阿年的妈咪怀阿莲正是关键时候,我才被你诱惑,这是你的错。以后你们就听阿年的,不要再跟他为难。 我现在也在这里宣布,我们曾家,从现在起,就只有一个少爷,就是阿年,也只有一个小姐,就是阿莲。其他的都不是我们家的人。” 曾远博为了家中的事业能得到开拓,最终选择了先顺着小路。 “爹地,你怎么可能这样?” 曾兆城没想到,曾兆年这个扑街一回来,就让他当不了曾家的少爷。 这无疑是把他从云端拽下来。 今后他出门去,谁还当他是曾家大少,他们不仅不会再尊敬他,还会笑话他。 笑他曾兆年一回来,他这个曾家大少就什么都不是了。 他不能接受爹地这样的安排。 “我是你爹地,我说怎么样,就怎么样,你有什么资格怪我? 要怪就怪你妈,是他为了往上爬,故意来勾引我的,不然我也不会犯错。 错的是你们,现在阿年回来了,他是我嫡出的儿子,也是我们曾家不来的继承人。你们都要听他的。” 曾远博从不允许别人质疑自己。 他做出任何决定,都有自己的原因,不接受其他的质疑。 “老爷,我跟了你这么多年,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要知道这些年,是谁在公事私事上,都帮了你。现在曾兆年一回来,你就要抛弃我们母子,你这样做,不怕外人说你卸磨杀驴吗?” 莫红玉不甘心会和被曾远博这样对待。 她满脸失望的看着曾远博,怎么也没想到,到头来,自己会是这样一个下场。她想跟曾远博理论,却又触及到男人冷漠的眼神。 她瞬间又害怕了。 “既然是驴就要有驴的觉悟,驴就是驴,不要妄图当人。” 曾远博也不跟她客气,直接让她不要再废话。 一个女人而已,还想跟他叫嚣了,莫红玉再有本事,她也没有资格跟他叫嚣。 要知道,他才是他们曾家的老大,他说的话,才是天。 其他的都不算。 更何况已经没什么用的一对母子,他曾远博又不是没有儿子。 阿年这不就是长成才了吗? 现在他们曾家就靠着阿年才能拓展版图,那他多听听阿年的话,有什么不对。 他曾远博的儿子多了去了。 想成为他的认可的儿子,就拿出本事来。 没本事,就不要放屁。 “老爷你……”莫红玉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换来老爷的这句话。 她绝望的看着曾远博。 “闭嘴,现在没有你一个女儿说话的份儿。” 曾远博并不想再听他说出任何影响自己计划的言语。 喝住她之后,也不看不满的曾兆城,只看向小儿子,“阿年,你是你妈咪的亲生子,你就是我们曾家唯一的少爷,以后谁都不可以找你的麻烦。” 说完立刻又对家里的佣人说,“你们还站着干什么,还不快去把曾兆城的东西收拾收拾,再把房间打扫好,让少爷住下。” “还有紫怡。”小路想到跟自己青梅竹马的爱人,他并不怪她,因为家姐跟他说过了,紫怡的日子并不好过。 曾兆城强占她,只要出于想抢他拥有的一切的心理。 曾兆城这个混蛋,得到紫怡之后,又不珍惜她。 他以前没回来,不能救紫怡,现在他回来了,他不能再让曾兆城这个扑街再欺负紫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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