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国峰挂了跟媳妇的电话,这才对同志们说,“要相信我们的国家,以后我们国家会越来越好的。像手机啊,电脑啊,这些都会很普遍的,相信我,以后,大街上会人手一部手机,出门可以不带钱,但不能不带手机。” 萧国峰话才说完,同志们就不相信了,“怎么可能会人手一部,这也太夸张了吧?” 他们是不相信的,毕竟他们都是苦过来的,现在他们能餐餐能吃饱,已经是很厉害了,他们不敢想象他们还能好到什么程度。 “并不夸张,因为我认识一些人,他们就在为我们的社会变得越来越好而努力。我相信他们,有他们在,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变得很好。” 萧国峰非常肯定这一点,因为生长在这片安全幸福的土地上,是后世最幸福的事。 “真的吗?” 同志们知道他是首都大学的高材生,立刻就问他各种问题,“那以后,科技发达了,我们办案是不是就会很容易。” “是很容易,可是相对的,科技发达了,犯罪分子的手段也会变得高超起来,不过你们放心,这个世界永远都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自古邪不胜正。” 萧国峰只跟他们说一些笼统的。 “例如呢?”可是这两个跟他一起去医院看伤者的同志,是两个好奇心重的。 他们满脸兴趣地看着萧国峰。 萧国峰看着他们年轻的脸,萧国峰从他们的气质看出他们应该是退伍回来转到派出所的,他们应该没怎么上过学,所以,对萧国峰说的内容充满了好奇。 萧国峰想了想,就捡了一些国外已经有内容跟他们说, “比如生物学里,有一个脱氧核糖核酸,他是记录我们身体里基因的,通过做脱氧核糖核酸的比对,就能知道谁和谁是亲生,这样就能避免许多纠纷。 还有血液中,毛发的毛囊,也能提取出脱氧核糖核酸,要作案现场有犯罪嫌疑人的这些东西,只要能拿到嫌疑人样品,例如嫌疑人带有毛囊的头发,就提取出脱氧核糖核酸来做比对,要是一样,就能证明他们是凶手。” “这么厉害。”两个同志都很惊奇,其中一个立刻就陷入了沉思,一会儿之后,他问萧国峰,“萧老板,你是首都大学的高材生,你说,像我们这样的,现在还去念书来得及吗?” “怎么来不及?”萧国峰也不由得多看了一眼这个同志,“同志你要是想学习,可以跟你们单位反映,单位应该会给你们安排,你只要挤出时间来学习就行了。” 萧国峰没想到自己的一番话,会对他起了作用。 可萧国峰一直都是坚信着活到老学到老的,上辈子他也是年纪很大了才考上首都大学的研究生的,所以任何时候,只要想学,就都可以去学习。 “好,我去学,我要把这些知识都学到手,不管以后犯罪分子们有多厉害,我都不怕。” 他信誓旦旦说道。 “我支持你。”萧国峰对他说道,并把自己的名片给他,“这是我的片,上面有我的电话,你们要是有需要可以来找我。” 萧国峰上辈子过得艰难,今生遇到好学之人,他都想帮一下。 “谢谢你,萧老板。” 两人都拿到萧国峰的名片,因为他并不是一个失礼的人,名片既然给了,就两个都给。 另外一个想了想,也对萧国峰说,“那我也去学,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我们只有学好的本事,才能保护好我们的老百姓。” “谢谢两位同志的努力。”萧国峰也对他们说道,有你们,我们就放心了。 三个人有说有笑的来到医院。 萧国峰先给媳妇打去电话,问他们现在在哪里。 “二哥,这位女同志已经做好手术了,现在医生正推她去病房,她在住院部二楼外科10号病房,58号床。” “好,我们现在就过去,到时候再说。” 在电话里,萧国峰也就没有跟媳妇说太多,反正等下他们见到医生,医生也会告诉他们的。 挂了电话之后,萧国峰就跟两个同志一起去了住院部,女孩的病房很好找,他们很快就找到了。 “媳妇。”萧国峰别的不担心,只担心自己媳妇,上去就先把人抱一下,这才注意到并没有看到郑采绣和姚顺铭,他不由得想起那个女孩突然跑出来时,猛的刹了一下车,那时候郑采绣就不太好,现在没看到她,萧国峰就担心起来。 他立刻问媳妇,“采绣姐呢?” “她们去做检查了,并没什么事,只是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姐夫就要了一张病床让她躺着休息,我这里没事,就跟着这个受伤的女同志。”郑采薇立刻跟他说了姐姐的事,让他不要担心。 “那就好。”萧国峰这才放心,另外一边,医生正在回答两个同志的问题。 “伤者很危险,身上多处要害受伤,不过这们郑同志,已经让我们给她手最好的药了,现在就看她明天能不能醒过来吧,要是能醒来,应该就没事,要是醒不过来,就……” 后面的话,医生没说,可是大家也都知道,明天这位女同志要是醒不过来,她也就没救了。 “那就请你们多多照看他了。” 两位同志说道,又萧国峰说,“萧老板,这里有我们,你们就先回去吧。” 现在是时间也不早了,他们来医院,没得到想得到的信息他们回去也没意思,不如就在这里等着,反正熬夜对他们来说,已经习惯了。” 萧老板他们就没有必要跟他们一起了,他们是做大事的,他们应该回去好好休息。 “好,那我们就先回去了,明天我们再来看看。” 郑采薇对这个女同志放心不下,大家都是女同志,她还是想多帮帮对方的。 “好,那就明天见。”萧国峰对此并没什么意见,媳妇想来这里就来呗,明天他再跟过来就行了。 道了别,他们也就去找了宋采绣和姚顺铭,四人回去了。 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一夜,并不太平。 这一晚,宋家,宋兴兵出差了。 宋母也一夜难眠,等天差不多亮的时候,她披上大衣出门去了。 “白猫,怎么样,得手了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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