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郑采薇明白了自己的姐姐为什么会害怕了。 要是换作是她自己,她也不敢的。 郑采薇只能心疼抱住自己的姐姐。 翌日,萧国峰去看了廖修文,到了他的单位,竟发现苏雪梅也在。 “苏姐,你到这里公干吗?” 萧国峰上前去打招呼,在他的印象中,苏大姐向来是个女强人,所以萧国峰也就往工作想了。 可他并不知道,自己这一次猜错了。 苏雪梅笑着对他说,“国峰,我不是来公干的,我是来找我对象的。” 她承认得很大方,萧国峰听着却是一愣,心中为他岳叔感到可惜。 不过苏大姐有自己的选择,这不是他能管的,心里在也为她感到高兴,“原来是这样啊,那可要恭喜大姐了。” “谢谢,我对象你们也认识,你们猜猜看,猜中了我请客吃饭。”苏雪梅说道,没遇上也就罢了,现在遇上了,怎么也得一起吃个饭,并且他也相信,萧国峰他们来教育局,也是想找廖修文的。 找上熟人,岂有不吃上一顿饭的道理。 而苏雪梅是本地人,这个地主之谊,怎么也得让她尽尽。 “这个我们可猜不到。”萧国峰可不猜,怕猜错了。 “雪梅你来了。”萧国峰话音刚落,萧国峰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他转头,就看到以岳超群了正高兴地朝他们的方向走来。 萧国峰正想上前去跟他打招呼,才刚走两步就发现,老岳,那一又眼睛,压根就没看见他们一般。 换句话说,他的一双眼睛就跟长在苏雪梅身上了一样,周围的一切,他都看不见。 这老岳! “热不热,这么大的太阳,下次带把伞吧。”岳超群走到自己对象的面前,见她的额前有细细的汗珠,立刻掏出自己的手绢,要给苏雪梅擦汗。 这个年代的人都保守,尤其是苏雪梅他们这个年纪的,他们并不乐意在公共场合表现得太过亲昵,苏雪梅拿走岳超群手中的手绢,自己在额前擦了擦,同时提醒他,“你看看你身后,是谁来了?” “是谁来了?”岳超群边转身边问,话音才落,就看到萧国峰他们一行他,小子们个个脸上都带着笑,由萧国峰开口,“岳叔,我们也很热,你还有多的手绢不?” “是啊,岳叔,我们可热了,你手绢有多的,也给我们一条呗。” 梁建国他们早就想这么做了,听到他们峰哥都带头了,哪里还会坐着,立刻就跟着萧国峰一起笑笑嘻嘻起哄。 这话一听就是打趣的,岳超群怎么可能听不了来,直接冲他们这小兔崽子们挥挥手,“没有了没有了。” “哈哈哈……”他一席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难得他们来,你往回去叫下廖修文,我们一起吃顿饭吧。” 苏雪梅这会儿也擦好了汗,让他回去叫一下廖修文。 岳超群只好又回去,没一会儿,他就带着廖修文一起来了。 萧国峰一行人跟他们三个吃了午饭,席上跟他们介绍了自己爷爷,又跟萧爷爷说当初自己的高考成绩被萧家人的偷走,都是这他们帮他的。 萧爷爷很是感激,只是身体刚好,还不适合喝酒,只好以茶代酒,感谢了他们三个。 三个人因为萧国峰的关系,对他老人家也很敬重。 吃过了饭,萧国峰又把自己给廖修文妻儿和苏雪梅两个女儿的礼物拿给了他们,大家才告别离开。 下午,他们的行程则是去李叔家看望李叔和李婶,得知萧国峰和郑采薇定在今年的国庆结婚,两口子都很高兴,一边给郑采薇夹菜,一边对他们说,“到时候,我们也过去给讨一相杯你们的喜酒喝。” “好,到时候,我们带你们在首都好好的玩。”郑采薇高兴道。 “好,那就这么说定了。”李婶也笑着说道。 晚饭就在这样愉快的氛围里结束,他们吃过了晚饭,又坐在一起聊了很久,这才回去。 这夜,他们都早早睡下,翌日时间一到就去火车站,今天他们就要去首都了。 “小绣。”当他们一行人进入火车站的时候,候车室里一个男人站起来。 “顺铭哥。”郑采绣还没做出反应的时候,她身边的郑采薇就已经激动的喊出他的名字了。 姚顺铭也激动地朝他们走来。 他在郑采绣出现在自己视野里的第一时间就看到了她,他没想到自己会在准备去首都的时候见到她,这就是他们的缘分啊。 “小绣,小薇,你们今天也回首都是吗?”姚顺铭走到他们一行人面前激动的问道,视线一直都锁在郑采绣的身上,移不开。 “是我们今天回去。”郑采绣点点头,没遇上就没办法,可是现在遇上,总要说说话,郑采绣回答完姚顺铭的话之后,就转头去对萧国峰说,“国峰,你先去买票,我可能要跟顺铭哥说说话。” “好,我们过去买票,不要打扰采绣姐。”萧国峰叫上其他人离开这里,现在买票的事,都是交给梁建国他们了,萧国峰则带着爷爷和媳妇到空位上坐好。 而郑采薇还记挂着郑采绣,坐下之后,视线也一直在郑采绣和姚顺铭的身上,“不知道他们会说什么?顺铭哥是不是已经把他的事情处理好了。” “不用担心,采绣姐会把事情处理好的。”萧国峰让她宽心,在他看来,郑采绣不是普通的小女人,她是郑家长女,不管是她的内心还是她的性格,都是很强大的,她能把问题处理好。 并且还有他在,只要郑采绣开口,他必定赴汤蹈火。 所以他媳妇完全不需要担心。 而郑采绣那边,姚顺铭则高兴地对他说,“采绣,我这边的事情都处理完了,所以我今天才来这里,我打算过火车去首都找你的,没想到我们会在车站就遇见了,太好了,采绣,这就是我们的缘分。” “顺铭哥,你今天要去首都找我?”郑采绣也很意外,她这两天还以为自己跟他已经没可能了,却没想到他今天就要去找自己。而老天爷竟让他们在这里就遇上。 这或许直接就是他口中说的那样,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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