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姚顺铭就是你之前提过很多次的那个顺铭哥?”萧国峰现在不用问也知道,媳妇是认识这个姚顺铭的,不仅认识他,还认识尚天骄,他们两个人的婚姻让媳妇很意外。 “是。”郑采薇拿着手中的笔记本,眼神有些落漠,“二哥,那个葛大哥查到的资料是真的吗?顺铭哥真的跟天骄姐结婚了?” “是,他们现在是一对夫妻,你对他们两个还有印象?” “是,他们都是姐姐的同学,我记得,他们以前经常跟姐姐一起来家里,顺铭哥知道姐姐还有我这个妹妹,每次来,还会给我带来糖果。” 郑采薇点头,她说到这个细节的时候,萧国峰想到了什么,立刻问她,“那尚天骄呢,她有给你带礼物吗?” “没有。”郑采薇毫不犹豫的回答。 萧国峰并不意外,因为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大概的猜测了。 只是这件事,他还得跟郑采绣确认才行。 “我们去给采绣姐打个电话,问她这几天的课多不多,我们去看看她。” 郑采绣学的是医学专业,每天的课都比较多,并且跟他们不不要一个校区。 他们要是想要相聚的话,只能是他们迁就郑采绣。 “好,我回宿舍就给姐姐打电话。”郑采薇立刻起身,两个人又回到女生宿舍,萧国峰并没有立刻就走,而是在门外等着,二十分钟之后,郑采薇出来了,对萧国峰说,“二哥,姐姐说明天有上午有课,下午没课。” “刚好我们下午也没课,我们明天就去医学部看看他们。”萧国峰决定明天就去找郑采绣,自从开学后,郑采绣就很忙,他已经很久没见郑采绣了,媳妇早就想去看看她亲姐了。 两人第二天就出发,这次萧国峰知道他们可能要聊到郑采绣的感情隐私所以就他们两个人过去,并没有带梁建国和小路他们两个。 他们见到郑采绣的时候,时间将近午饭时间,郑采绣请他们到学校食堂吃午饭,饭后,他们在学校里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萧国峰就把自己的笔记本拿给她, “前阵子青羊萧家找我麻烦,我决定扳倒萧家,就找了个私家侦探,让他帮我查查萧家,就查到了这些资料。” 郑采绣是理智型的女人,上大学正式学医之后,她的眉宇之前多了一份沉着和冷静,看笔记的全过程,她都是面不改色的,直到看到姚顺铭的名字。 萧国峰察觉到她的眼里闪过了一丝震惊,进而慢慢演变成失落。 她放下手中的笔记本不再继续看。 “姐姐,你看到顺铭哥了是吗?” 郑采薇立刻知道,姐姐是看到姚顺铭就是萧家外孙女婿的部分。 她都那么意外,姐姐应该不只是意外那么简单吧,她小时候还看到姐姐和顺铭哥偷偷牵手呢。 在她看来,牵手就是很大胆的行为,她长这么大,除了爸爸和几个哥之外,就只有二哥牵过她的手了,可是二哥是她的未婚夫,要是别人,她是不会让对方牵自己的手的。 这是姐姐教给她的,说女孩子不管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都要自尊自爱,这是妈妈教给她的,她要教给自己。 所以,姐姐当时一定是跟顺铭哥处了对象,她才让顺铭哥牵她的手的。 可是现在,姐姐却看到曾经跟她处过对象的顺铭哥,跟她的好朋友结婚了,姐姐的心里一定无法接受吧。 “我知道他会结婚。”郑采绣合上手中的笔记本,眼神里的落漠怎么也藏不住。 尚天骄是知道她和姚铭顺处约定了,等他们考上大学,就处对象的。 可以说,她和顺铭哥已经定好在在一起了的,可是尚天骄最后还是嫁给了他。 郑采绣的心中闪过了一个可怕的念头。 这是她身为女人的直觉。 但她现在又不再是十几二十几岁容易冲动的年纪了,她此刻很,冷静地不心中的念头把自己逼疯。 她对萧国峰说,“国峰,你一定要帮我好好的查他们两个人,我想线索就在他们现两个人身上。” 这就是她的直觉,她觉得,自己家出事,就跟自己有关。 可是她也很清楚,在没有证据之前,她也不能断定。 “采绣姐,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萧国峰虽然知道,姚顺铭的信息会让郑采绣想起什么,可是他没想到郑采绣的反应是这样的。 她似乎想起了什么,发现了什么,却又在掩藏着她的了现。 “姐姐,你别难过,我们已经上大学了,我们以后会越来越好的。”郑采薇心疼的握住郑采绣的手。 就算姐姐不说,她也知道,姐姐的心中,是放不下顺铭哥的,因为姐姐好几次生病发烧,迷迷糊糊之迹,喊的都是顺铭哥的名字。 “是,我们已经上大学了,只要我们好好学习,我们就会有很好的前途。” 已经过了三十岁的郑采绣很理智,在大梁村那种一顿不知下顿的日子里,她很清楚,一个人活在这人世间,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是多么的重要,不管发生什么样的事,只要有钱,物质得到保障,那么就可以离自己的理想更近一步。 她现在只用剩下理想了。 不过实现理想没那么容易,她皮眼下最要紧的就是查清楚当年和事,把爸爸和妈妈救出来。 “现在看来,萧家和叔叔阿姨当年的事是有牵连的,这样一来,就更好查了,你们放心,我们一定能让叔叔和阿姨回来,再也不让萧家的人欺负我们了。” 萧国峰跟她们姐妹两个保证道。 反正他们三个去青羊市跟教育局要回自己的证据后,萧家就不可能放过他们了。 既然对手已经出招,他们岂有不亮剑的道理。 “国峰谢谢你。” 郑采绣由衷感谢,她知道,萧国峰很有本事,自己现在想帮他,是没有能力帮得到他的,只能依靠他的帮助。 头脑理智的郑采绣心里很清楚,自己唯一能报答萧国峰的,就是好好学习,学好本事,在今年后萧国峰有须要到她的时候,自己能给予他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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