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纸条还给刘康年,对他说道,“这个地方我听说过,你稍等,我去看一下站牌。”m.biqubao.com 大家在公车站停下,萧国峰去看了经过这个站的公车行车路线,他们这去招待所要转车,便把实情跟他们讲了,“从火车站去你们的招待所中途要转个车,不过现在还不是高峰期,我们转车过去也不麻烦。” 其实他们从这么多,坐四辆出租车都可以,只是他们是公费学习,他们的衣食住行,都是可以报销的,交通这一块现在出租车还算是奢侈的,单位可能不给报,所以还是坐公交车适合一点。 “行,同志们,我们就坐公交车去吧。” 刘康年对同伴们说道。 “行的。” “那我们就坐公交车去。” 大家对此并没什么异议,一行人在公交车站牌处等了一下,他们要坐的车就来了,几人是人民公仆,也不跟群众们争抢,都是等群众们先上了车,他们才上车。 路上并没什么大问题,除了刘康年抓住一个公交车上的三只手和另外一个叫富山的同志当场抓住一个摸了一们小姑娘的屁股小无赖,获得大家的一致好评之外,他们也就顺利到了他们系统给他们安排的招待所。 “我请大家吃饭,给各位叔叔哥接风。”萧国峰在他们安定下来之后,便对他们说道。 “国峰同学,你还是个学生怎么好让你请客。” 刘康年立刻拒绝,他们都知道萧国峰他们圭省常金市下面的一个小农村出身的,大家都认为他没多少钱,他还要上学,他们一个个领了工资的人,怎么好意思让一个学生请客? “刘叔,我这两年种了一些甜玉米,卖了好价钱,我有钱的,我来首都比大家早,今天我们彼此都认识了,就让我来给大家接风。” 男人之间的感情,都在那杯中杜康里,这顿饭,萧国峰是一定要请的。 况且他接下来就要对付萧家,他不跟青羊市的公安系统搞好关系怎么行。 不管走到哪里都是要讲人脉关系的。 “你们常金市常金饭店独有的甜玉米真的是你种的。”一个叫邓建才的同志曾经出差到常金市,被当地的朋友请去常金饭店吃过饭,其中一道甜玉米胡萝卜炒肉沫真是清脆爽口又甜滋滋。 当时常金饭店还挂牌说甜玉米和胡萝卜是他们的常金之光种的,当时就有很多的父母带着家中的孩子去吃,生意的火爆程度看了都让人嫉妒。 “是,就是我种的。”萧国峰点头。 “真的的啊。”邓建才震惊得嘴巴能吞下一个鸡蛋、 萧国峰竟然亲口承认那些甜玉米真的是他种的。 邓建才终于相信了常金饭店的老板没有骗他,也相信了萧国峰一定很有钱。 毕竟甜玉米和胡萝卜那么好卖。 萧国峰说不定赚钱都赚麻了。 “走吧,今天我请叔叔哥哥们下馆子。”萧国峰豪气说道。 “那我们就走吧。”状元要请客,他们哪去有不去的道理,要知道,他们来首都就是为了来学习的。既然是来学习的,就得跟着善状元走。 现在时间也还早,他们在学习是从明后天开始的,萧国接下来就陪着他们吃饭喝酒,吃好喝好之后,萧国峰又带他们却天安门,他们去的时候,正好看到降旗仪式,大家的都很恭敬的站直身体观看。 萧国峰带着他们在首都玩了一会,就把他们送上去他们人招待所的公车,他自己也回了学校。 关于找私家侦探的事,萧国峰也不催宋建彬,他知道他会帮自己找人的,果然在三天后,在学校食堂等待梁建国他们给他打包饭的萧国峰听到了学校门卫的广播,“信息管理系萧国峰同学,请到学校门卫室,你有朋友找你。” 萧国峰一听就猜到应该是宋建彬来了,他立刻起身,先去找正在排队打饭的梁建国和小路,“我有朋友来找我,就不用帮我打饭了,你们两个人吃吧。” “好嘞峰哥。”两个人点头,萧国峰便去了学校门卫处。 “宋大哥,我就猜到是你。”萧国峰一进门就看到宋建彬,坐在他身边的,还有一个坐姿如钟的男人,以及一个身形如山目测有两米左右的大高个,只是他身形虽然高大威猛,却目光清澈中透着一丝丝呆滞,一年就心智不太全,但萧国峰却如看待一个正常人一般看向对方,“这两位大哥是宋大哥的朋友吗?” “是,这是我之前认识的一个大哥,姓葛,叫葛成锐,这是他弟弟,叫钱成昊。”宋建彬立刻给萧国峰介绍这两人,“葛大哥,钱大哥,这就是我之前跟你们担过的,萧国峰同学,他是我们青羊市人,今年高考可是考这全国第一。” “国峰老弟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葛成锐立刻来跟萧国峰握手,这可是人未来几个月的衣食父母,他呆要好好对待。 “葛大哥你好。”萧国峰赶紧握住葛成锐的手。 “你是状元?”等他葛成锐握手完毕,向钱成昊看上去的时候,这个大高企个,正一脸崇拜的看着他。 “在去年的高考上我是考得比较好。”萧国峰点头,他知道,对自己的家乡人而言,能在高考中考出一个全国高考状元来,是很了不起和一件事。 能成为家乡人的骄傲,萧国峰也很高兴。 “那以后,你就是我弟弟了,以后,哥哥保护你。”钱成昊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声音憨憨的,一听就是思维不正常的。 “成昊,不能这样没礼貌。” 葛成锐表情严厉的训了一下钱成昊,这才转身对萧国峰说,“峰同学,你别介意成昊他小时候挨过一场大病,好了之后就这样了,不过他没坏心的。” “没事,成昊哥这样很真诚我喜欢真诚的人来往。”萧国峰并不含意,他只转身对钱成昊说道,“好,以后你就是我哥哥,我的安全就交给你了,成昊哥,你要保护好我。” “放心包在我身上。”钱成昊拍着自己的胸口,郑重说道。 “好也好了,我们现在大家也都认识了,我们去外面说要事吧。”宋建彬见他们已经认识了,便提议却外面说。 “走。”萧国峰今天下午没课,刚好可以跟他们好好说一说岳父母的事。 四人在外面找了一家馆子,萧国峰特意找了一个在角落的位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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